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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科学要注意的问题。
[楼主]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2009/08/27 23:43
点击:759次

1、如果研究的是理论方面,就必须有全局的视角。就是必须要全面的考虑理论中的所有的方面,其中的理论要素有:哲学(方法论与认识论最主要)、逻辑、概念、命题、公式、经验事实、现象以及其历史发展过程,各个要素的发展史等等诸多的方面。每个历史时期的理论,不是因为有其缺陷就完全垮了的,而是不断地继承与进化的。而其反面的研究,就是“狭隘”的视角:其中有专门挑错的,以为,挑出理论 的某个方面的错误,就以为推翻了理论的全部,有的专门是假象想的一个东西建立一个所谓的理论,但是,就是局限于自己的天地里,而不顾及理论的其他的要素与之的自洽的关系(固执的人,就是回避其与自己不自洽的理论的其他的方面)。

2、如果用现有的理论里的许多因素来解释其自己的“发现”是最容易的。但是,要在大量的现象里发现理论的最需要的经验事实,这是最困难的。而要从经验事实方面,要建立一个“抽象”的新的概念或原理,也是最不容易的。

3、用现有的科学知识来针对一个实验研究的现象,如果发现了其实验现象与现有理论有冲突,往往是重大的发现。

4、科学理论的发展的杠杆,最难得不是难得的奇异现象,而是最不引起人们注意的都知道的某个现象是应该最应该注意的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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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09/08/28 00:11 

5、现代的物理研究进入了“理论”物理阶段后,就给了许多的博士等小年轻的人的一个最大的误区,就是以为用数学的“瞎”推导,就可以发现新的东西。而不知道,理论里最重要的是经验事实,再就是“基本概念”。而不是数学公式。因为公式是符号,而其符号必须有其物理意义,才是物理学里的东西。
6、这数学推导的过程中,最大的错误就是:这推导的过程中无意的扩展其物理意义。其结果连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楼主]  [3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09/08/28 00:48 

对于1楼与2楼里的许多的实例有很多,不仅是历史上的众多的实例,就是现在的许多人那里,也是实例。比如有的人就以为用什么假象的东西来解释“引力”问题,但是,这些人就是没有想想,你的这些假想(不要用什么假说来辩解)的“根本不能检测到得东西”及其作用,到底是不是科学的研究方法的结果?还要回避其中需要要解释的而且必要要解释的相关的许多的事实与现象。这就不是研究科学的范围的事了。
[楼主]  [4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09/08/28 01:03 

后半夜了。我也不困了。我就有一种怀念的情结这心里涌出。我怀念2001及2002年那几年的挑战相对论的勇士们。当初的郑铨先生已经作古了,而张均豪先生也作古了,而李可这小子也不知道在哪里,就是对挑战相对论的事业有贡献的丁一宁也不知道“死”哪去了,不知道他的身体还好吗?
 [5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09/08/28 05:35 

还有那个逆子,也不知道“死”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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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迷天大谎的启示

[楼主]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2001/08/14

所谓的迷天大谎是爱因斯坦认为的:古典理论这条破船,靠修补漏洞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有效的办法就是另建新船。

因为,爱因斯坦明明知道其能在弯曲时空中畅游的飞船(相对论),只能在古典理论这艘知识海洋中的航母上升空和着陆的,却说这是条破船,靠修补漏洞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有效的办法就是另建新船,目的无非是才劝人们放弃这条确实是简陋(但绝不是破到不能用了),也确实是需要修理(但绝不是有漏洞否则早就沉没了)的老船,上他的说是能够穿梭不同时空,但需要等漏洞修补好了才能上路的的新船。

所以,人们在这一(当然爱因斯坦本人并没意识到这是个)迷天大谎欺骗下,放下了仅剩几个月就能完全的母舰修理工作,不是去修补快一百年了还没修好的时间飞船,就是去造各式各样的更加神奇莫测的新船,更有甚者的是干脆直接创造一个能伸(成一个有限而无边大球体)能缩(成一个有质无形的奇怪点)的宇宙等。

由此我得到的启示是:无论是想击沉相对论、还是想修好相对论、更是想新建什么论的战友们,请你们先放下徒劳无功的研究,都回过头来来研究研究牛顿建造的科学航母,为什么在这一百多年里经历了数次涛天巨浪、甚至于核武器的攻击,到现在还没沉没的真正原因不是宏因观世界与微观世界之间有本质区别;

而是因导航图上存在着四个主要的常识性错误:

首先是牛顿对物体之惯性的误解。即:在宇宙中即没有不受外力作用的物体,也不存在物体的匀速直线运动;
其次是牛顿对运动之原因的误解。即:物体因其相互之间的万有引力作用而运动或静止,并不需要第一推动;
再次是牛顿对引力之系数的误解。即:在物物之间相互作用的引力关系的恒量,并不是在宇宙中普适的常数;
最后是牛顿对空间之属性的误解。即:运动或静止的主体是物体,所以讨论是否有绝对静止的空间毫无意义。

综上所述,只要您能够接受这几个事实的话,您就会发现没必要望浩瀚的知识海洋而兴没有更好的船之叹了!
 [6楼]  作者:拉方  发表时间: 2009/08/28 08:36 

让爱因斯坦愚弄的,丁一宁用一个世纪都难以愈合精神创伤。
去了。
[楼主]  [7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09/08/28 09:50 

爱因斯坦的杨振宁教授在第22届国际科学史大会的演讲(2005年7月24日,翁帆翻译):
………………确改变了。改变的证据可以在他1933年的斯宾塞演讲《关于理论
物理的方法》中找到:  
  ……理论物理的公理基础不可能够从经验中提取,而是必须自由地创造出来…… 经验
可能提示适当的数学观念,可是它们绝对不能从经验中演绎而出……   
  但是创造源泉属于数学。因此,在某种意义上,我认为单纯的思考可以抓住现实,正
如古人梦想的一样。  
  虽然你可以同意或反对这些非常简要的论点,但是你必须同意它们强有力地描述了爱
因斯坦在1933年关于如何做基础理论物理的想法,而且此想法相对于他早年的想法有极大
的变化。  
  爱因斯坦自己对这一变化非常清楚。在他70岁出版的《自述》里,我们看到:  

  ……我作为一个学生并不懂得获取物理学基本原理的深奥知识的方法是与最复杂的数
学方法紧密相连的。在许多年独立的科学工作以后,我才渐渐明白了这一点。  
  很明显,在这一段里,“独立的科学工作”指的是他于1908年至1915年期间创建广义
相对论的长期奋斗。长期奋斗改变了他。是否朝更好的方向改变了呢?拉比说:不是,他
的新眼光变成徒劳无益的走火入魔。我们说:他的新眼光改写了基础物理日后的发展进程
。  
  爱因斯坦逝世50年来,他的追求已经渗透了理论物理基础研究的灵魂,这是他的勇敢
、独立、倔强和深邃眼光的永久证明。
*****************************************************
正是因为此段话,开创了理论物理脱离实际的物理学研究的错误导向,直至至今。其中的话:

“理论物理的公理基础不可能够从经验中提取,而是必须自由地创造出来…… 经验
可能提示适当的数学观念,可是它们绝对不能从经验中演绎而出”。

这就是一个错误的导向。实际上,物理的公理基础必须从经验中提取。爱因斯坦这此段话里,其错误就是,没有认识到:
1、所谓的自由创造出来的公理,就是约定命题性质,不是经验命题,但是如此的约定,也必须在经验的基础上“约定”的。比如牛顿第一定律(惯性定律),就是来源于经验事实,但是作为公理,也必须“约定”---在没有外力的作用下,物体“永远"”的做匀速直线运动。但是如此的约定(是属性的抽象的描述),是属于创造,但是,也包含了经验基础。约定命题,不是说,纯粹的没有经验基础的思维的创造。
2、所谓的经验提示数学观念,实际上,经验用数学公式表达,不是提示,还是经验公式。不是公理性质。
3、不能由经验演绎出公理的说法是对的,可以,这意味可以是由经验归纳出的公理是对的。
4、当约定命题(公理),建立起来后,就可以演绎“经验命题了”。
最后,爱因斯坦的此段话,是说明,在这么建立理论问题上,是不清晰的。清晰的建立理论的过程应该是:公理的基础是经验,但是,也包含了人为的“约定”(抽象表达以及可以约定数学公式)。经验也可以用数学公式表达,但是还是经验性质,而不是公理性质。比如,牛顿引力定律公式,是由经验总结出来的,还是经验公式,还是经验命题性质。但是当把引力场概念建立起来后,就可以约定了引力F == Em,其中的是引力场强度,m是引力场内的物体的质量,这就是“所谓的自由创造”,但是,必须是依据经验的“创造”,此公式,就不是由经验直接演绎出来的,就是属于“约定”。而由此“公理”,就可以把牛顿引力定律公式分解开来(GM/r2--E乘m)。
5、爱因斯坦说的“创造源泉属于数学”,实际上,是约定公理性质的特点,不是用演绎过程的约定其公式,而是“自由”的建立公式,但是,如此建立必须符合其经验。
6、当爱因斯坦在晚年说:“我作为一个学生并不懂得获取物理学基本原理的深奥知识的方法是与最复杂的数
学方法紧密相连的。在许多年独立的科学工作以后,我才渐渐明白了这一点。”的时候,已经在说明他“不懂建立理论的规则”。虽然明白了其中的错误,但是,已经建立起来的“唯心”的理论体系还存在,以至于影响到现在的科学的导向----理论物理。 

所以,这也许正是李子丰说的批判“物理学的唯心主义”的地方。
[楼主]  [8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09/08/28 10:04 

就是说。纯粹的自由的数学创造公理,容易脱离实际,会繁衍出无穷的垃圾理论(数学公式的堆积)内容。相反,没有自由的创造(约定),经验永远停留在经验层次上,而没有上升到理性(抽象的公理)的认识的高度。所以,建立理论(有公理)的过程是:由大量的同类的现象归纳出经验命题(还没有达到属性认识的高度),再由“自由的思维创造”的规定(抽象的属性认识)出符合经验的公理(不是谁都可以做的,因为这需要灵感与机遇,就像创造出一首歌曲的旋律一样,需要的灵感与机遇)。然后再通过演绎,来整合其理论的各个要素(自洽过程与程度的需要---理论系统)。
[楼主]  [9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09/08/28 10:31 

比如:我在我所做的“理论”公理的过程中,就是“瞎猫碰死耗子”的探索。而不是想通过什么现有的物理公式的推导。我要建立的就是一个“约定”的公理公式。如果我的公理公式可以成为真正的公理了,我就是幸运的,不是依据推导而来的。当我建立约定性质的公式的过程,也是必须要以“某个经验事实”来作为基础范围。然而。我们的教育(研究生或博士生),没有如此的训练教育。而单纯的“演绎”训练教育。所以。我们正规的教育不容易有原创性的成果出现,就是如此原因。建立或创新理论,是现实教育训练的“反过程”(由事实归纳及抽象过程。而不是由抽象的前提演绎经验的过程)。当我把我的“广义惯性‘运动’定律”公式创造出来后,我在很长的时间里,才发现与爱因斯坦的引力场方程,在数学结构上的一致性,但是,爱因斯坦的量是张量,而我的公式就是普通的矢量。而爱因斯坦引力场方程的物理意义不清楚(仅是广义惯性运动方面的意义,广义惯性力方面没有被包括)。而我的公式物理意义确定。爱因斯坦缺乏的是我的另一个“公理”公式,就是“广义惯性力”方程。因为爱因斯坦引力理论缺乏“惯性力”(牛顿惯性力与重力)的方面的公理方程方面。而爱因斯坦为什么没有建立“力”的方程(公理),就是因为,没有注意到物体本身也有内部的不同的物理性质的空间问题。而用的外在的思维的“局域惯性系”(应该直接化为物体内部的空间状态,就好了,而内部也有“非惯性系”性质的空间状态)来描述的。所以,“缺腿”了。
 [10楼]  作者:拉方  发表时间: 2009/08/28 17:19 

上面不管爱因斯坦、杨振宁、还是老马,无例外,都是用未经统一规范定义的语言文字,似是而非昏昏昭昭自欺欺人。

只有进入科学学,统一规范了语言文字,之后,科学/公理/物理学/数学/哲学,不仅都有了自己的位置而且都有明确定义。

各门科学才能皆大欢喜共同发展。
否则,各门科学,含物理学,都是狗戴嚼子——胡勒。

有了统一规范语言文字,世界便有了客观真理,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
才可以讨论清楚物理学所有内容。

否则,一律是:有嘴两层皮咋说咋有理力气是统帅拳头是真理。——和动物世界一个样。
这就是现实。

[楼主]  [11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09/08/29 17:43 

物理实质就是一门“实验科学”,基本都是经验的积累的学问,而公理化,实在是“强求”。(模型化,也是经验的一种表述方式)只有牛顿力学里有点“公理性质”。在物理学里,最重要的就是,经验公式不能参与数学的演绎的,因为它是经验,是有许多的客观条件下近似成立的。比如牛顿引力定律,就不能把什么距离演绎成无穷大的情况。或无穷小的情况(黑洞的理论,就是如此的结果,虽然是用所谓的史瓦斯半径公式的角度)。这应该是物理里的科学原则。
 [12楼]  作者:tywlhjl  发表时间: 2009/08/29 18:49 

对马先生观点表示赞同。

※※※※※※
统一物理理论环境论 http://www.tongyiwuli.com/
[楼主]  [13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09/08/29 19:19 

假如我“自由创造的力学公理”是合理的。那么,我在着手创造“公理”的时候,我已经知道了其含义,这是我在年轻时,参考大量的有关的书籍而逐渐清晰的认识。就是物理的“公理”与数学的公理(比如欧式几何的公理化体系)的区别于共同的地方。所以,我看到一些人动不动的说自己建立了理论体系,但是,我没有看到其中的东西与所有的有关的物理方面的“衔接”的方面。就是说,你必须要把你的新的出发点与以前的所有的方面衔接起来。虽然可能不完全,(绝对完全,此科学理论就没有发展问题了)但是,也不能回避之。所以,建立什么是理论,首先搞清楚(不是绝对清楚,起码有清楚的地方)理论是怎么回事。比如李三清的所谓的公理化物理的问题,实际是根本就不懂此方面的问题,理论有基本概念问题,有经验基础问题,建立基本概念是前提,再用若干基本概念来表述“公理”。而基本概念不是“公理”等等,都不知道。不是让人笑话吗?
 [14楼]  作者:拉方  发表时间: 2009/08/29 21:14 

你的问题归根结底,还得进入科学学。
科学学有理论检验性——理论检验真理!无用通过实践检验环节,事先可以检验真理。

你说了半天,充其量是一家之言。
有嘴两层皮咋说咋有理。

[楼主]  [15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09/08/30 08:15 

许多人会提出许多的“弱智”的问题。比如:空间是什么?物质是什么?为什么时空可以弯曲?物体的惯性怎么产生的?为什么有引力?等等。其中的原则就是,当我们认识到属性的时候,是没有必要问为什么?因为就是自然存在的性质,已经是认识的终极结果了(确实是真实的属性)。比如空间是什么问题,也是如此,空间就是人为的抽象规定,规定是没有为什么的。再比如,时空为什么弯曲,也是(抽象)规定,不为什么。就是说为什么的问题,一般是理论抽象解释具体现象的问题(比如:问为什么这一个月总是气温很高,这就可以是为什么的问题,而原因就是科学术语的解释---热高压气团不动)。而理论本身的基本概念,公理、以及其的规定性质,是不能问为什么的。属性问题也是不能问其起源问题的,因为属性总有个“载体”,载体的起源,属性也随之出现了。这些问题,就是因为不知道,科学理论里有些东西是不能问为什么的,那就是基本概念与公理,以及人为规定的表述方式。因为它们是我们思维的出发点,出发点,是规定出来的(有的是从经验归纳出来的)。
[楼主]  [16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09/08/30 09:22 

接8楼。
1、新的公理的“创造”,必须有新的基本概念先抽象出来,用新的基本概念来参与其公理的创造。
2、新的公理必须是更广的含义,因为之所以是新的必须包含原来的公理的内容(原来的公理成为了推论了),当然也必须有新的内容。
3、新的公理必须包含有比原来的“公理”标志人的认识的更深的层次。

这就标志了理论的进化状态。
[楼主]  [17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09/08/31 22:00 

19世纪30年代之后,随着实验物理学的成熟,出现了实验物理学和理论物理学之区分;物理学的理论又分原理理论和构造理论两类。前者是先使用分析法在经验中发现自然过程的普遍特征(即原理),然后给出各种过程必须满足的数学形式的判据,比如牛顿力学;后者又叫“假说—演绎”法,即先确立“想象的原理”(即“假说”),然后采用反证法通过由原理导出的结论对原理进行证明,给出的内容与经验所显示的现象吻合得愈多愈一致,特别是能够从假说来预言现象并得到证实,这种构造理论就愈成功。依据这种分类方法,一般都承认17世纪牛顿的《原理》和惠更斯的《论光》就分别代表了原理理论和构造理论。对这两种理论划分的依据主要在于思维方式,即前者采用分析法而后者采用综合法。

<以上是摘录的。>

^^^^^^^^^^^^^^^^^^^^^^^^^^^^^^^^ 

所以,当你要建立一个新理论的时候,你得判定是属于哪个角度的理论特征。是属于原理型的,还是属于构造型的。我所做的广义惯性三定律,就是属于原理型的。通过经验,而创造出原理公式,再把许多的力学里的原来不相关的公式,逻辑(演绎)导出来,成为逻辑统一体。这个过程,最大的意义就是,深入的认识了其物理意义。

本来,爱因斯坦在“引力”上,是应该从事“原理”性质的理论(已经有了落体失重的经验)。但是,爱因斯坦没有做到出来(没有灵感与机遇),而爱因斯坦做的光的等效原理的过程,实际上是属于先“思维实验”得到一个假想“原理,其广义相对论的太阳附近的星光的弯曲的验证,如此的反证,就是属于构造型的理论性质,是证明自己的“光有被引力场作用的假设原理".但是,如此的构造型的理论,有相当大的风险,因为,其原因可能有其他真实的原因(原理),我就认为,此弯曲的验证仅是普通的光媒质折射的原理而已(太阳附近有光媒质)。而原理(公理?)型的理论比较保险,因为是从经验中发现的。比如,本讨论区有一些以太理论假说,实质就是属于构造型的理论的方式。就是先假设有以太及其假设其性质,再从导出的结论里,反证其以太存在及其性质。但是,这有一定的风险性。所以,要想建立一个理论,你得知道你建立的理论是属于这两个中的哪个方式。 就是说,你建立的新理论(构造型),是要证明的是什么?怎么去验证,这不是仅从一个验证就可以证明其理论的。而原理型的,一般不需要验证,用实验来说明而已,因为已经是从经验里归纳出来的。但是,也有一个风险问题,就是你的原理型的理论,最好不要随意的扩大其(原来的经验)范围,扩大了,就有
风险。比如牛顿三定律,就是原理型的,就不需要验证,但是,扩大了条件,就不适用了。

 

我在本贴里要说的另外的用意,还有,就是“你要想当皇帝,你最好先知道做皇帝的规则与道理”(可能资治通鉴就是做皇帝的规则)。就是说,你想建立新的理论,也得知道你要做的新理论是属于哪个类型的理论,才有的放矢。否则,就会建立得一塌糊涂,不知道到底建立的是什么,要说明什么问题等等。当然,建立理论,还有其他说道。都要知道的。

[楼主]  [18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09/09/02 22:12 

一个新的理论的建立,实际上总是意味一个新的基本概念的诞生。之所以一个理论或一门学科区别于其他的理论或学科,就在于基本概念不同,(不能被其他概念用种加属差角度定义的概念)。如果不同的两个理论或学科其中的基本概念的内涵有“交集”,就不能区分开,就不是基本概念。所以,新的原理理论性质里的原理,必须有新的基本概念诞生,且参与其中。爱因斯坦到晚年悲哀的说,没有建立一个有用的新概念,从而说自己的理论从‘总体’上没有把握是正确的“话”。是对的,因而,他的理论到目前也是“过渡性质”的不完善的理论(相对论--广义相对论)。比如质量就是牛顿力学里的最基本的概念(惯性定律原理就有质量概念的参与描述)。标志了其理论的性质。比如电学里的电荷概念也是基本概念。等。
[楼主]  [19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09/09/02 22:28 

不少人声称自己的什么什么的理论。实际上根本就不是理论。仅是个结论。理论是若干“结论”的有机的组合。有的人动不动就新起个名词,就以为建立了概念,而内涵与原来的概念没有变化,怎么就是新理论?另外,有的新名词内涵虽然对原来现有的有变化,但是,也不必要新起个名词,以为你的新词里涵义还有原来的概念的内涵成分,所以,此种情况不能新起名词,而是要用原来的词,重新的“定义”内涵(包括原来的成分),才是合理的。比如我以前就犯过此类错误。我现在说的“广义惯性定律”,在我1987年的原始论文里,叫“物性定律”,实际上是牛顿惯性概念的内涵的扩展变化(把重性也是惯性)了。所以还是叫惯性为好。用“广义惯性”仅是权宜之计而已,最后还是叫“惯性”,只不过其内涵不仅仅是牛顿惯性内涵而已。
 [20楼]  作者:顾江斌  发表时间: 2009/09/02 22:45 

总是在自相矛盾,不是理论,只是结论,那么没有结论的理论是什么?

大家都不要乱起新名词,我来起,叫广义惯性定律。
[楼主]  [21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09/09/02 23:37 
 [22楼]  作者:顾江斌  发表时间: 2009/09/03 00:09 

讨论问题,不要讨论人。一会说我差的多,一会说我差的少。真的感到是孤陋寡闻。

乱起新名词,被你用了,结果不是一样吗?你说很多理论并不是什么理论,只是个结论,这样说有意义吗?

从内涵和外延就可以看出,你依然在运用模糊理论,模糊理论是有范围的,不是那里都可以运用的。
[楼主]  [23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09/09/03 07:23 
 [24楼]  作者:顾江斌  发表时间: 2009/09/03 10:45 

从头到尾,实实在在透着小家子气,我8年前就在这个论坛讨论过,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事没有见过?天翻地覆,我都无所谓,那又能算的了什么,

你不说别人用新名词我也想不起来,主动谴责别人用新名词,新名词这个风气谁没有见过,讨论广义相对论,好多东西都变成广义的了,见怪不怪了,不要当成什么新闻。自己追风,还义愤填膺的。

讨论问题,肯定是要找出问题所在,有些是比较直接了一点,就要拍砖了,讨论问题有必要这么敏感,神经质吗?

不想讨论就直说,带那么多猥琐的话,自己的问题不敢面对,指责别人连问题带人身一起攻击,过激的话我就不在说了,给爱面子的人留点面子,如果还是为面子欲罢不能,谁见了都会拍砖的。











[楼主]  [25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09/09/03 14:16 

对20楼22楼24楼说。我已经在21楼23楼回你了。你也看到了。所以,我就删了。望你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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