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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我有必要非常详细地为大家解释一番空间的本质以及物理意义,
假设有一个正方型的物体M,我们给他施加一个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力F。
如果我们分别用不同的力F作用于物体,显然他们的作用效果是不一样的。
这种效果李正道教授在他的学术演讲中专门谈到过,他举例用用一根长条型的铁棍,在正常情况下,我们在垂直与铁棍的方向施加一个力F,此时铁棍会在平衡位置振动。如果我们在铁棍的径向两端分别施加一个适当的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力,此时铁棍会发生弯曲。我的问题是在物理量中我们是怎样来表达上述不同的作用效果呢?显然我们在整个物理学体系中找不到这样一个物理量来表征上述不同的效果。我希望大家不要低估上述实验对于我们理解新的物理现象的意义。并且上述实验对于我们理解空间的本质有一定的帮助。
由上述实验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的结论:虽然同样是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两个力作用,但他产生的物理本质是不同的,从运动学的角度来看,无论是物体M或者是铁棍确实是不动的。即物体的运动状态并没有发生改变。当物体的内部的物理本质却发生了变化,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那么我们究竟如何来表述上述改变呢?我们暂时将这个问题放下。
千百年来在人类的思维中总是存在有这样一个偏见,认为空间是空的,没有任何物理意义,他与物质没有任何关系,只不过是物质在其中运动的场所。这样一种理解的直接后果是:当我们在理解和分析一些物理学的问题时:只考虑物质内部的原因,忽视物质发生变化的外部原因(实际上是物质所处空间的原因),他的直接后果是导致现代物理学的理论研究走进了死胡同。
形成上述观念的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人们坚信自己的感官和测量仪器,人们对感官和测量仪器的信仰是如此的根深蒂固以至在其思维中排斥任何与此向背的观念,即使是抛弃逻辑,自恰和美的原则也在所不惜。他们宁愿相信超距作用,量子幽灵等等,但一定要排斥空间的存在,当然科学的进步使得人们也不得不思考这种假设的合理性,于是乎,为了解释超距作用,人们不得不假设一种作用量子,我实在是无法理解,一个带有一定能量的量子与物体的作用,最终却表现为物体之间的引力和斥力,如果像这样去解释物理事实,那么我们还有什么物理事实不能解释呢?我对此感到悲哀。
我奉劝从事物理学研究的学者们,真该好好地去看一看物理学发展史,你会发现现代物理学史与牛顿以前的经院学派史是多么的相似。当经院派学者为解决一个本轮问题而沾沾自喜,我们的学者则为解决了一个物理学中的结构问题或者说一个数学问题而沾沾自喜,可是他们忘记了他们是在一个用朔料泡末作成的池中戏水。
在对空间的认识上,人们的感官以及测量仪器都错了,在这里我们犯了一个直观上的错误,
实际上空间不时地给予物体以作用,只不过我们对他视而不见,不愿接受他罢了。比如空间具有介电常数和磁极化常数。这说明空间对于在其中变化的电场和磁场具有某种约束。同时也说明了空间必然是具有某种物理意义的存在。
未完待续 ※※※※※※ 明学达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