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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相唯识宗的“种子说(种子六义)”与净土宗的“往生之因缘”
[楼主] 作者:鹏远居士  发表时间:2009/05/30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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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相唯识宗的“种子说(种子六义)”与净土宗的“往生之因缘”

阿弥陀佛的“西方净土法门”是佛教之中唯一的一个“究竟一乘”的“正信即生之法”。其所标榜的唯一之“正旨”是“行正信行”和“正信即生”!而“正信心”的建立之前提,除了要有“至诚的能信之心(即“毫不怀疑的清净信心”,简称“清净心”、“净洁心”,又叫“至诚心”、“一心”等) 之外,更为重要的就是要对如来所说之“(净宗妙法)”有充分、正确、圆满之“领解”!

《无量寿如来会》告诉我们,只有于此经之中”广大胜解之者”,才能“于此经法”生起至诚深信的“大欢喜心”!而这种“至诚的欢喜信乐之心”却正是法门所追求的“正信心的最高之境界”!

以此之意故,《弥陀经》中才不但反复强调:

  “汝等有情,一切皆应信受领解我及十方佛世尊”!而且反复强调:

“闻是经已”,深生”!

“一切皆应深心,发愿往生”!!!

而对于这些正确领解,而又虔诚信受的“愿生其国者”而言,则不管他们于何时何地而发愿,如来都可保证其“随愿”而“皆生”——已、今、当发愿,已、今、当往生!!!

是故应知,净土法门乃是彻头彻尾的纯粹之“解门”而并非世人所说之“行门”也。

   而 作为大乘之“教理”的“唯识学”,其思想理论乃是全部佛法理论体系中最具条理,最有说服力的,组织性最强,逻辑性也最为严密的一门学说。它是从“凡夫的角 度”出发,即从“凡夫之层面”上来探究万有诸法之“相状”的。其“法相术语”齐全,说理透彻,逻辑严密,理论方式清晰明了,故其说理之方式最适用于现代人 的思维之模式,最易为受过高等教育的现代人之所接受。因此,若将唯识宗的“种子理论”与净土法门的“因果之理”结合起来,则可令二者相互补充,彼此印证, 不仅可使这两种“理论”相得益彰,更具充分的说服力,而且也会令“难中之难无过此难”的“净宗妙理”更易于众生正确理解和信受。

一、    阿赖耶识简介

中国佛教的各宗各派之中,认为“识”有八个(简称“八识”)的,仅“唯识宗”

一家而已。这个“八识之说”是法相唯识宗最为特别,同时也最为殊胜之理论。该宗认为,宇宙万有一切诸法(注意:这里所说的“宇宙万有一切诸法”应是特指“娑婆世界”之“万有诸法”!)都 是“心识”之所变现的。其“所变者”虽可包罗万象,而其“能变者”却只有“八识”。“八识”之中,又分为两类。前七识为“转识”,第八识则名“本识”,亦 名“阿赖耶识”。这是因为,第八识是一切万物生起之“根本”,故称“本识”,而前七识则是由第八识摄藏的“种子”之所变现(转变)而生起的,故称“转识 ”。

   阿赖耶识,简称“赖耶”,它是梵语之“音译”。其汉译为“藏识”,形容“此识”如同一个“藏库”,能容纳和摄藏一切染净诸法之“种子”。

由此可知,阿赖耶识的最为重要之功能,就是它具有“摄藏一切种子”的能力!

其意是说,我人现在所做的一切事情,包括身口意三业的任何造作(注意:是任何一种造作),当它过去之后,其作用不是马上就完了,而是作为一种“势力(身口意三业的造作之力,又称‘业力’、‘习气’等)” 即刻就被转入“赖耶”之中保存下来,并被其牢固地摄持,不令散失和坏烂,不管经历多长时间,在其没有“遇缘感果”之前是决不会坏失的。这就如同各种作物的 “种子”被保存在一个设施非常完备、性能十分优良的大仓库里一样!这种由身口意的各种行为所遗留并保存在阿赖耶识之中的“习气”,就是所谓的“种子”,也 就是佛法里常说的“业因”!因为有阿赖耶识这样一个“坚固的家”,所以各类“种子(业因!)”都可以经历多生多劫而不坏不失。此即所谓“纵经百千劫,所造业不亡”之意也。不过,净土法门的“往生之种子(往生之正因)”则不需保存那么长的时间,而是只需“一形报尽,自然命终”足已!

以上,我们简单了解了阿赖耶识的主要功能,接下来就简要介绍一下唯识宗的“种子说”。

二、“唯识种子”之概说

   “种子说”在唯识学上是一个极为重要之课题。它是唯识学的理论之基石,一切唯识理论都是在“种子理论”的基础上建立、展开和发展的。

有情众生前七识(眼、耳、鼻、舌、身、意、末那识)所造的一切染净诸业,都不坏不失地以一种“习气的形式”——“种子”——熏进其具有储藏功能的阿赖耶识之中,这些“种子”遇缘而生起“诸法”——即遇缘而引生身、口、意(前七识)三业之造作——这一过程叫“种子起现行”!而“现行(前七识之‘造作’)”起动后,又会熏成“种子”,这一过程叫作“现行熏种子”!!!这种由“因(种子!)而引果(现行!)”, 又“由果(现行!)而感因(种子!)”的“因果果因”之过程是循环往复的,在其证果成佛之前是永不停息的。

三、“种子六义”与“往生之因果”

阿赖耶识之中的种子,需要六个基本条件才能成立。换句话说,只有当这六个条件同时具备之时,才能成其为真正的“种子”。这六个基本条件就叫做“种子六义”。

由此当知,“种子”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六个特征:

1、刹那灭:

“刹那灭”之义是说,种子是刹那生灭的!唯其能“刹那灭”,所以才能“刹那生”,若不能“灭”,即不能“生”也!

种子的第一“刹那灭义”告诉我们:种子具有“能生性”!这就是我们前面所提到过的,当前七识(身口意)的造作过去了之后,其“造作之‘相’”虽然刹那就消失了,但其“造作之力(业力)”却于“刹那之间”,立即就熏入其“阿赖耶识”之中而成为了“种子”。

根据这一原理,则净土法门“往生之种子”——“往生之正因”——的建立之过程就很容易理解了。当众生在听闻(或“见闻”)如来宣布彼佛依正功德,推介彼佛所行之法门时,其宿世之善根受到弥陀正法之激发,即可生起对弥陀法门之“正信”。当此“正信之心”在其“第六意识”之中由生到灭之即,便于刹那之间”即刻熏入其赖耶之中而成为了“得生的种子”!由此当知,净土法门所说的往生之“正因”,是指其“正信心”在第八意识(赖耶)之中落下的那个“印迹”(“种子”),而不是其第六意识之中所生起的那个“正信念头”之本身!“念头本身”是凡夫妄心造作之结果,而此“妄念”则是可以刹那生灭的。但,由于阿赖耶识的功能及其职责之所在故,可令“妄心”灭后,而“种子”不灭!!!

另外,需要我们特别强调指出的是:

“种子”之生成,源自于身口意三业的“任何一种造作”,而且是这种造作之中的“任何一个造作”。比如,身体每作一件事情,口说每一句话,乃至心中每起一个念头(任何一种念头之中的任何一个念头!),都可以于一瞬之间就在其第八意识之中生成其各自之“种子”。而这些身口意的造作决不需要重复!更不必“联合”!!!

举例来说:如果“口说某一句话(口业)”可以成为“某‘果’之‘因’”的话,那么这一句话只需说上一次便可成为“该‘果’之‘因’”,而不必重复多次,更不必重复一生!!!具体到净土法门而言:

若“口称阿弥陀佛四字”之“口业”果真可以作“往生之因”的话,那么这“四字之假名”只须完整地唸上一遍即可足已成就其往生之因了,是根本不需重复第二遍的!就更不要说必须“下至十声(最少十声!),上之一形”了!!!

同样道理,如果说“对弥陀依正功德及其净土法门的正信心”,可以作为“往生正因”的话,那么这个“正信”之“念头”也只须完整地生起一次即可!这就是“闻信其名号功德者,甚至只需一个念头(闻信其名号功德,乃至一念!)”就“即时入正定位生清净安乐国”,而“正信佛智者”,也只须一个正信之念头,就可“即时入正定位,不退转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的理论之基础和理论之依据!!!!!!

众所周知的是,佛教的“因果理论”是主张“一因对一果”的。也就是说,“一因”只能引“一果”,而不能生“多果”,反之亦然! “一果(比如‘往生西方’这一‘果报’!)”只须“一因”而不需“多因”!!!今如来既已明示:

“正信者即时得生”!

那就等于是明确地告诉了我们:“正信(信愿!)才是往生西方净土的唯一之“正因”,而“正信”之外,是不再需要任何其它的“因素”来共同作为往生之“正因”,更不可以其它“条件”来取代这唯一的“往生之正因”的!!!

由以上分析即可断定:

那种将“正信(信、愿)”与“称名(唸佛)”捏合在一起,企图以“多种造作之联合”而共同构成所谓“往生之正因(种子!)”的说法是没有理论之依据的,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同样道理,那种欲以“称名(唸佛)”来取代“正信”而作为“往生之正因”的任何企图,更是没有任何理论之依据,更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2、果俱有:

《成唯识论》卷二说:“谓与所生,现行果法,俱现和合,方成种子”。

此即所谓:“种子”与其“所生”的“现行诸法(现行果法)”,必定是“同时俱现”的,

是“和合而不相离”的。这种“能生的种子”与“所生的现行果报”要“俱现和合”,方可成为真正的的种子。

这一道理是很容易理解的,举例来说:

一把“稻谷”,它不但是过去年间“所种稻种(种子,因)所生之“果实(现行)”,而同时也是“能生来年之果实(当来果报)”的种子(因)”。

由此可见,“因”即是“果”,“果”即是“因”。这种“即因即果”,“因果同时”而“不相离异”的概念,在唯识学上就叫做“果俱有(因与果同时俱有)”。

由“果俱有”的这种“因果同时而不离之义”当知:

只要“因”决定之时,“果”即同时“决定”!一切善恶业报,皆依身、语、意三业造做之时即己决定我们的每一种造做,比如身每做一事,口每说一句话,乃至心里每起“一个念头”,都决定必有其相应之果报!!!而且,当身口意三业的每一个造作(包括每一个“念头”!)完成之,其所应得之果报即己完全确定!!!是故,若造了“决定因”,当下就可决定应得之“果”也。西方极乐世界的“往生”也是如此!!!

众生若造了往生西方极乐世界的“决定因”,而且具备了必要的“缘”,当下就可得到决定必生的“决定果”只是需要待至命终,弥陀方来接引受报而矣!!!

阿弥陀佛在其“本愿”中提出的“往生决定因”是:“至心信乐欲生我国之“此心”又即吴译第4愿中所说的“慈心欢喜踊跃之心”,释迦本师则解释为“欢喜踊跃善心生焉”!根据“唯识种子说”的“刹那灭义”当知:

当“此心”生起之即,于“刹那之间(乃至一念!)”就可以在其阿赖耶识中熏成“往生之种子”!又据“因果同时” 而“不相离异”的“果俱有义”当知:

当“往生之因”决定之时,“往生之果”必亦同时决定!

是故《无量寿经》说:

信心欢喜乃至一念,至心回向愿生彼国,即得往生住不退转(即时得生住不退转)

《无量寿如来会》说:

乃至能发一念净信欢喜爱乐,所有善根回向愿生无量寿国者,随愿皆生(随发愿随往生,随发愿皆往生)住不退转,乃至无上正等菩提!!!

《名号经》也说:

闻信其名号功德(正信彼佛智慧)者,即使他只生起了一个正信之念头,如来都保证其即时入正定位生清净安乐国”!“即时入正定位,不退转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当然了,这种“正信即生乃至一念”的往生之“标准”,只是如来对一般众生所提出的一般的“往生之标准”,而这一条件唯独不适用于“五逆谤法者”这一特殊群体之众生,是故经云:唯除五逆诽谤正法!

那么“五逆谤法者”到底能不能往生,他们必须要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往生呢?!阿弥陀佛告诉我们:

除非(唯独!)那些五逆谤法者,才须要生起(并保持)十念的欲生我国之心,否则的话,则“乃至一念”既已足矣(详见梵文原版及其英译本的《极乐庄严经》)!而魏译本第18愿的“至心信乐欲生我国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觉,唯独(这里的“唯除”实际为“除非”或者是“唯独”之意)五逆诽谤正法”!!

正是由于这种 “因果同时而不离”的“果俱有义”,《华严经》才说:

才发菩提,即成正觉!

由此当知“菩提心”乃是“成佛”之“亲因”,之“正因”!

《净土诸经》则说:

正信其名号功德(正信佛智)者,即时得生,住不退转!

由此当知“正信心”乃“往生西方净土”之“亲因”、之“正因”!!!

又据佛教的“一因对一果”之规律当知:当“正信心”被确定为唯一的“往生之正因”后,其它任何条件(包括“发菩提心”、“念佛”等)都不可能再作“往生之因”矣!!!

1、        恒随转:

《成唯识论》云:“谓要长时,一类相续,到究竟位,方成种子”

其意是说,“种子”无有间断、无有转易,将“长时(恒时!永远!)”随着有情众生“一

类相续”,直到证得“究竟佛果”之前(对于净土法门而言,则是‘直到其往生之前’),是决不会丢失和散坏的。如果我们知道并坚信种子的这种“恒随转”之意的话,我们就会坚信:

阿赖耶识是一切种子的最坚固的“家”,是最可信任的性能最好的“种子库”。众生对弥陀智慧所生起的“乃至一念的正信(信、愿)之心”已于“刹那之间”就已熏成了“往生之种子”,并且已经深植于我们的“八识田中”矣!它必将恒随我们流转,直到命终之际,往生之前!!!

2、        性决定:

“谓随因力,生善恶等,功能决定,方成种子”!

此即所谓,种子必随其能熏的因力(业力!)是善、是恶(还是“无记”)等,从而生起与

之“善恶等性”之“现行”,这种由“之善恶”而引生“善恶等性果报”的“功能”是已经决定了的!

换句话说即是:若能熏的“现行(造作)”是善的,其所熏的“种子(因)”也必是善的,由这个“善性的种子(善因)”再起的“现行(感生之果报)”必然也还是“善性”的!!!

反之,若能熏的“现行”是恶的,其所熏的“种子”也必是恶的,由这个“恶性的种子”再起的“现行”必然还是“恶性”的!!!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如是因,如是果”。其“因、果”之间的“善恶对应”的性质绝对不会错乱!而这,恰恰是由种子的“性决定”之原则所决定的。

根 据这一特征,我们就很容易理解,由于“往生西方”这一“果报”是善性的,所以,引生这一“善果”的“因”也必须是善性的才行。而“正信西方依正之功德 ”,“正信彼佛之智慧”的“正信心”正是符合这一原则之要求的“善性之因”!所以,以“正信”为往生之“因”,不仅是合情合理的,而且也是合于唯识宗和净 土宗之“法度”的!!!

而口称四字假名之“口业”,则由于“四字”皆不过是普通的文字与符号,并不具任何“善恶之性质”(实际上“口称四字”只是一种口业,而且是无记之口业),所以,它是不符合种子的“性决定义”, 更不符合我们将要介绍的种子的第六义——“果自引”之义的。

5、待众缘:“谓此要待,自众缘合,功能殊胜,方成种子”

“种子”虽为“得果”之“亲因”,但若只有“种子”,而没有“众缘和合”,即没有众多的“条件”作“助缘”的话,还是不能起“现行”,不能生“果报”的。比如,若我们只有植物的种子,而没有给它提供其必要的生长之条件——没有土壤、阳光、空气,没有适当的灌溉和管理等,则种子还是不能长成植物,还是不能结出果实的。阿赖耶识之中的“种子”也这一样,它需要“众缘成熟”和“众缘和合”方能“起现行”。种子的这一特性就叫“待众缘”。

种子的这一“待众缘”之特征,其所揭示的,正是佛法的最基本、最殊胜的“缘起之义”。虽说“万法唯因(‘万法’唯以‘因’为‘根本’)”,但也不能不“待众缘”!只有“因”而没有“众缘”之助力,照样是不能生“万法”的。

需要特别提醒注意的是:

一般因果关系的“众多因缘”之中,都有一个特殊之“因缘”,这就是所谓的“时节因缘”。而不同之“因果”,其所需的“时节因缘”是大不相同的。比如,从“发菩提心(具因!)”到功德圆满而“成佛(证果!)”,其“时节因缘”为三大阿僧祇劫。而净土法门的往生之因果则不然,从“建立正信”到“临终接引(正式往生!)”,最多不超过“一生”!一形报尽,自然命终而已!!!

6、引自果:“谓于别别,色心等果,各各引生,方成种子”

这就是说,色、心(身、口、意)各业所熏的各类之种子,只能各自引生其“各自之果

报”!换句话说就是:“色(包括‘身’、‘口’)的种子”只能生“色的现行”,“心的种子”只能生“心业之现行”。具体地说则是:

身造业身受报!

口造业口受报!!

心造业心受报!!!

由此可见,不但因果之间的“善、恶对应”的性质是决定了的,是不容错乱的,而且,身、语、意三业所熏之“种子 必定各各亲自引生其“各自之果(即‘自性、自法种子’)”,绝不可能引生他性他法之“现行它性之)”!这种“自因”决定必引“自果”,而“自果”也决定必需要待“自因”的性质也是决定了的,是不能错乱的!!!

根据种子的这一“引自果”之特性不难判知:

佛由“心”成,而非“身、口”之所成。故“成佛之因”必为“意业之所造”,而决非“身、口之所造”!由此当知,“口业之称名”和“身业之修行”绝不可能作“成佛”之“亲因”也!!!

同理可知:“往生”这一果报,同样是由“心”之所承受,它是一种“心果”——是“心”去往生,而不是“口”去往生,更不是“身”去往生!!!

既是“心果”,则必由“心因”与“心缘”和合而生(“心因”引,“心缘”助!),而非“口业”与“身业”之所能成也。

净土经中如来规定:

“愿”为往生之“亲因”(经云“善愿为”!),无论胎生、还是化生,皆不可没有“愿”!有愿必生,无愿不生,这是天经地义之真理,如来恒顺众生,不违背众生之“心愿”故!!!众生不愿,弥陀决不强行接引故!!!

对于“化生者”而言,则以“愿”为“正因”,“信”为“助缘”,信愿具足(因缘和合!)名为“正信”。所以“正信即生”是完全符合唯识学种子六义和净宗之法理的。

而对于“胎生者”来说,虽仍是以“愿”为“因”,但由于其疑惑佛智故,所以不具备顺缘,不能“正信即生”。当此顺缘不具,而逆缘现前之时,只能借“念佛”为助缘,来弥补其信心之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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