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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生好:
前几天对锯齿形光路的争论,是我错误地理解了你谈到的锯齿形光路。我把置于“以太”下的时间膨胀推导方法与相对论中的绝对光速推导相混洧了。理解为出现在光源后方的锯齿状光路了。因为,两种情况下的推导都会出现锯齿形的光路。但是,它们对锯形光路所带来的结果是不同的,一个认为可以返回到光源处,另一个推导方法认为,由于锯齿形的光路出现,反射光不能返回到光源处。
在假想以太存在时推证中,锯齿形的光路会出现在运动光源的后方,光源不能返回到光源处。就象在奔跑中向空间垂直抛出一个气球一样,由于空气的缘故,气球是不会落到奔跑者手里的。
在抛弃了以太论的相对论推证中,也会出现锯锯形的光路。这种理解就与上不同了。它就象一个人在火车上垂直上抛一个石子,石子最后还能落到抛掷者的手中(不考虑空气阻力),这个现象从地面系看来,石子的运动规迹是锯抛物线运动,抛物线的终点也正好是抛掷者。就好象一个奔跑者在无空气的地面,它上空间抛出一个气球,它最后还能落到奔跑者手中的道理一样。
由于我的理解失误,再次向黄先生道歉。
※※※※※※ 逆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