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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提高了:悬赏100,000元人民币,诚招打败反相队伍的人
[楼主] 作者:李子丰  发表时间:2009/03/31 06:06
点击:1091次

为了提高人们对相对论的认识,现悬赏100,000元人民币,诚招打败反相队伍的人。要求: (1)推翻我论文中的理论(http://www.sciencenet.cn/bbs/upload/200822585730188.pdf); (2)如果是没有收入来源的学生,学生拿500元钱来燕山大学与我交锋。如果学生胜,则我输给学生100,000元;如果我胜,则学生输给我500元;如果不胜不负(即双方各执一辞),则将学生的100元,我出100元,捐献给燕山大学的贫困生。如果是有收入来源的其他人,拿100,000元钱来燕山大学与我交锋。如果该人胜,则我输给该人100,000元;如果我胜,则该人输给我100,000元;如果不胜不负(即双方各执一辞),则该人出100元,我出100元,捐献给燕山大学的贫困生。 http://blog.sina.com.cn/u/1459595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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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123.120.4.*  发表时间: 2009/03/31 12:33 

扯淡!
 [3楼]  作者:221.237.168.*  发表时间: 2009/03/31 13:39 

纯粹狗P

LWQ
 [4楼]  作者:114.240.75.*  发表时间: 2009/03/31 18:08 

力大教授别在这里出洋相了。
 [5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09/04/01 06:59 

这类用金钱悬赏法,从古希腊到近代,已经被使用几万次了。
你要有诚意的话,把100,000元放到公证处保管。
[楼主]  [6楼]  作者:李子丰  发表时间: 2009/04/01 07:06 

沈博士,有意挑战?法院都不受理相对论是否对错的案件。放在公证处,谁来裁定谁胜谁负?
 [7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09/04/01 07:12 


我只看了其中的数学部分。李的这篇论文,没有意思。尤其是:

关于“3.2.2 洛仑兹变换式就在运动方向上的坐标是0=0”,“也无法得到k”部分,我有不少补充观点可以回答你。

关于“3.2.3.2间接变换与直接变换不同”,完全在使用牛顿力学的速度叠加公式挑战狭义相对论,纯属于胡搞,谈何挑战?

关于“将公式推导过程中的光信号改为声信号,光速改为声速,那么就会得出任何物体的速度不能大于声速的结论,这种荒谬是十分明显的”这个问题,10年来,无数人提出这个问题,我也解答过无数遍了。这个问题提得次数多了,就成了没有意思的问题了。



 [8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09/04/01 07:17 
 [9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09/04/01 07:21 

沈博士,有意挑战?法院都不受理相对论是否对错的案件。放在公证处,谁来裁定谁胜谁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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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你也滑稽。法院还管学术?
无论做什么悬赏,钱放在公证处,是前提。即使赌场里面,还有一个中介机构呢。
 [10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09/04/01 07:22 

象李子丰那样的人,算是一个代表,对狭义相对论的误解竟然有如此之深!!竟然是在误解的基础上批判,可悲。

质疑相对论的代表作,比较好的应该是北京广播电视学院的黄志洵,他写了四本关于超光速的书。里面对于相对论误解较少,但也存在一些误解,我正准备写文章指出他的某些误解。
[楼主]  [11楼]  作者:李子丰  发表时间: 2009/04/01 07:37 

有本事你依约来燕大打擂。
 [12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9/04/01 11:17 

依我看来,李老师的这篇文章在研究方面还是有进展的,对有些不成熟的观点有了改进,有些内容值得一读,至少提出了许多值得讨论的问题。
本来我觉得这样把学术讨论庸俗化了。但是现在我觉得这样也有利于让全社会关注相对论的讨论,李老师这样做也不是为了个人利益。
但是对“悬赏”的说法是有问题的。“悬赏”应该是单方面的,怎么还要别人带着10万元钱到燕山大学来?我看全世界的穷人中没有这样一个SB吧?有钱人,譬如亿万富翁当然不会在乎这点钱,但是他也一定要带着一群保镖才敢来,以免给歹徒抢劫、绑架。所以如何落实安全措施,也是李老师要考虑的问题。
而且如何确认驳倒李老师,或李老师驳倒对方,也难以判定。谁敢说李老师的这篇文章一无是处,或者是字字珠玑?总有对有错。而且现在讨论问题,基本上都采用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做法。这样就会产生纷争,以致打官司。更不能防备有无赖抓住你一点点小辫子上门敲竹杠。
我觉得比较可行的办法是在网上一个个问题展开讨论。每搞清一个问题,如果李老师自己感到错了,则通过网上转账几百元,就算是请对方吃顿饭,略表谢意吧。双方也不要公开李老师转账的事,以免他面子受损。当然如果对方感到自己错了,自愿给李老师汇款,也是好事。这样大家不打不相识,以后倒能够成为朋友了。
我没有李老师这么大款,所以我只能承诺:任何人,如果能够驳倒我一个观点,我就给他汇款1000元。如果我驳倒他,我不要他的钱。愿意与我小来来的人,希望能够把电话留给我,以后我确认他驳倒我之后我可以向他索取银行账号。如果不要钱,以后到上海来,我一定热情款待。(至于孰是孰非,在讨论过程中大家应该看得出,如果我赖账,就丢我的脸。我的钱不多,但是股票一天涨跌总也有千把元,只好请大家相信我了。)
 [13楼]  作者:王飞cn  发表时间: 2009/04/02 09:28 

看来擂台赛难以成行,但我想,即便打败个把人,也难以让世界认可,不如用实验说话,这是物理世界唯一可以让人信服的语言,望李教授三思!
我目前正在做这样的实验,具体情况我另发一贴。

※※※※※※
空间本无物理性质,物质场下的空间才有了局部静止系、惯性,运动才可以自身测量。
 [14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9/04/02 13:44 

对狭义相对论的误解竟然有如此之深!!竟然是在误解的基础上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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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博士:
1971年初,我还是一个公社社员。我偶然看到普通物理学里关于相对论的篇幅。那时候因为毛主席刚提出要批判陈伯达,要读点马列,所以对恩格斯、列宁的一些经典著作还是有印象的。发觉相对论在宣传马赫的“感觉的复合”。但是看它的同时性的相对性论述,又实在抽象、晦涩,无法理解。于是我干脆不看,一门心思重新推导洛伦兹变换。因为我觉得:先有洛伦兹变换,后有相对论,根据迈克尔逊实验,光速应该是与光源速相叠加的。于是花了大概一个星期就搞清楚洛伦兹变换的演绎结果是怎么一回事了。
做一道题目,主要是要找他的正确答案。老师对于典型的错误,视需要与学生解释一下。多数时候一个大皮膏下去就可以了。相对论也是如此,是不一定要理解它的。我们只要搞清了洛伦兹变换的物理意义,相对论就不攻自破了。有了高楼大厦,还会去住茅草屋吗?
 [15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9/04/03 09:37 

    “悬赏”精神可嘉,但基本不可以付诸实施:由谁当裁判去主持公道?
    如果激战三年五载,悬赏方(李教授方)和挑战方(如沈建其方)都不认输,怎么办?显然的情况,这不是武术擂台,被打下擂台者即宣布为负;也不是数学计算(有固定数理结果),算错者即宣布为负等。
    简单结论“光速不变原理”,范良藻、冯劲松一类人认为是客观的正确的,根据“光速不变原理”他们导出了什么…。如果沈建其认为“存在一个不变速度c,这个c不是什么光的速度,而是一个积分常数”,他沈建其根据他的这个不变的积分常数c,导出了他的“沈氏洛变换”,然后又根据他的“沈氏洛变换”导出了该“积分常数c”,导来导去,车轮导法,并且还进一步导出了“沈氏速度法则”等…。由谁去判定范良藻、冯劲松、沈建其等的相关理论错误?交战的某方不认输怎么办?是不是还要重新交战个三年五载?
    假如是在主流物理界打擂,维相的一方,可以纠集一帮人(比如上海“自然科学奖”获奖的一帮人),拿出一套诡辩理论,认为是他们获胜;反相的一方,比如西陆反相阵营,也可以组织一帮人,经过客观自然理论分析和数理计算,认为是我们获胜。
    究竟谁胜谁负,谁当裁判去主持公道??
    客观地说,“悬赏”的实施,即使不走法律程序之路,至少也要有一个交战双方认为公正的裁判机构去“执法”,否则,谁都可以永远把交战结果说成是自己赢了,对手输了,从而,“悬赏”擂台的架子实际上就只能是个空架子,“悬赏”之说归根到底自然也等于是一种白话…
    难怪懒得费脑筋分析的人便直接把这种白话称为“扯淡”…

 [16楼]  作者:王飞cn  发表时间: 2009/04/03 10:57 

[15楼]说得对,物理是实验科学,裁判最终还是实验。

请看我的实验方案:《光介质拖曳与绝对运动测量实验>》



※※※※※※
空间本无物理性质,物质场下的空间才有了局部静止系、惯性,运动才可以自身测量。
 [17楼]  作者:余本鲲  发表时间: 2009/04/03 12:17 

“物理是实验科学,裁判最终还是实验”——这位李教授始终不懂这个道理,他以为现在还是柏拉图和德谟克利特的时代。一百年的实践表明,在相对论问题上,唇枪舌战永远不会见输赢。“‘悬赏’擂台的架子实际上就只能是个空架子”,对此,李是清楚的,所以赌注可以一提再提,完全不必担心输钱。

 [18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9/04/03 12:36 

余先生,“完全不必担心输钱”是谜底呐,真是的。
 [19楼]  作者:121.76.79.*  发表时间: 2009/04/03 12:40 

一百年的实践表明,在相对论问题上,唇枪舌战永远不会见输赢
========================================================================
余老师:这句话我觉得不妥。100年来,相对论是赢了。是靠那些狗屁不懂的学霸把持的西方的主流学派,依靠西方的强权政治,压制唯物主义而霸占了相对论的话语权。他们妄图利用相对论把伟大革命导师列 宁的光辉思想打入十八层地狱。
现在就像拳击一样,明明我打得过他们,可是他们霸占折拳王的金腰带,又不许我参赛。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有与他们交手的机会,一定要把相对论的唯 心 主 义打扒在地,永世不得翻身。
 [20楼]  作者:121.76.79.*  发表时间: 2009/04/03 12:46 

活着干,死了算。生亦何欢,死亦何憾。不把相对论打翻在地,永不心甘!
 [21楼]  作者:余本鲲  发表时间: 2009/04/03 12:58 

对【19楼】说:
其实,我是在说,毕竟存在着这样一个现实,很无奈的。而且我也始终期待着有一个强有力的实验/观测结果彻底廓清这一切。19楼的匿名朋友可是李教授?
 [22楼]  作者:121.76.79.*  发表时间: 2009/04/03 13:00 

周宪
 [23楼]  作者:余本鲲  发表时间: 2009/04/03 13:05 

对【22楼】说:
噢,对不起!
 [24楼]  作者:220.168.36.*  发表时间: 2009/04/03 14:20 

“物理是实验科学,裁判最终还是实验”
===================================================================================================
以前的实验还少吗?都被相对论者拿去证明它的相对论了!欧洲强子对撞机的实验平民搞得起吗?也是被人说是证明了相对论的质增的!你们、他们,应当认识到——实验、可以用多种理论去解释,但不能说实验证明了理论!!!——前人的那些成功的实验,如迈-莫实验、斐索实验,尤其是光行差现象等,用非相对论解释就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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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年的实践表明,在相对论问题上,唇枪舌战永远不会见输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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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的“唇枪舌战”是近年在网络上才出现的吧,没见输赢吗?——如果爱因斯坦的光速不变假设、速度相加定律、同时性的相对性这三个东西,只要证伪了它的一个,相对论还能活的下去吗?当然,多数人是不懂相对论是那么一个环环相扣的诡辩术,和你们说也是白说,遗憾的是掌管主流的不听我们说。
至于那些否定质增、否定μ介子寿命的延长等,那就是搭菜了,上面那三点才是相对论的命门,上面的网友有哪个敢正视上面那三个问题?

曾云海
 [25楼]  作者:121.76.79.*  发表时间: 2009/04/04 12:23 

现在维相的、反洛的都不肯与我辩论。我曾经说南澳洲“睁着眼睛说瞎话”,他说我骂人。我在反相吧向他公开道了歉,他还是不肯与我辩。李子丰则根据我帖子中的“阿狗阿猫”一词断定我骂了他。所以在这里我郑重向李子丰老师道歉。您不但是堂堂正正的人,而且是普通人中的佼佼者,是博导。我的综合素质与您望尘莫及。但是在相对论问题上我想与您交换意见,但是又拿不出10万元大洋,也没有空出门,希望能够在网上聆听您对我的观点的有针对性的教导。
周宪
 [26楼]  作者:121.76.79.*  发表时间: 2009/04/04 12:24 

没见输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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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没见输赢,为什么维相的南澳洲不肯与我辩论?为什么反洛的李子丰不肯与我辩论?
难道身为共产党员的李子丰只愿意与有钱人辩论?
 [27楼]  作者:平阳睡狮  发表时间: 2009/04/04 23:11 

与燕京大学李子丰教授对赌十万元人民币


燕山大学李子丰教授可谓当今中国学术界最敢于旗帜鲜明地反对相对论的科学家之一。我虽才疏学浅,但对李子丰教授的文章《抛弃爱因斯坦相对论,发展牛顿物理学》的评价是:破旧乏力,立新无理;真赌十万,必输无疑。

1、在地球上测得的真空中光速不变是客观事实,非主观臆想,无论光源相对于观测系统静止或运动,而且现在国际认同的对秒和米的定义是建立在真空中光速不变基础上的。李子丰教授为何要无视真空中光速不变这个客观事实呢?

2、爱因斯坦为解释光电效应而提出光量子说,为完善电动力学而认为以太多余,正因如此,光速与声速至少在狭义相对论框架内是无法相提并论的。李子丰教授对以太也持否定态度,为什么还要将光速和声速混为一谈呢?

3、伽利略变换是否洛伦兹变换在低速条件下的近似形式?若答是,就无需再质疑和批判狭义相对论了;若答否,又如何能使电磁学定律服从相对性原理呢?李子丰教授若能另辟蹊径地使电磁学定律服从相对性原理,那才真的叫了不起了!

4、李子丰教授对时间、空间、质量、能量等赋予新的定义究竟属于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究竟属于辩证唯物主义还是机械唯物主义?究竟属于客观唯心主义还是主观唯心主义?

5、爱因斯坦通过一步步数学推导而得出的质速关系式和质能关系式等结论都已经接受了大量实验结果的严格检验。这些结论却是其它任何理论都未能得出的,其中当然包括李子丰教授所创建的理论!

 [28楼]  作者:222.240.41.*  发表时间: 2009/04/05 08:12 

郭疯君你这5条就不是东西了,你气气李子丰到还可以,你如果敢与我赌,我马上就叫你倾家荡产卖老婆!——不是我估就你穷、拿不出赌资在这里放屁,是你在相对论吧放屁、要买美国人的纽约时,你说你口袋里只有4块钱、还没吃早点呢,别人不借钱给你、你就只能放屁充饥了。

曾云海
 [29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9/04/07 15:04 

   “100年来,相对论是赢了。是靠那些狗屁不懂的学霸把持的西方的主流学派,依靠西方的强权政治,压制唯物主义而霸占了相对论的话语权”。“他们妄图利用相对论把伟大革命导师列宁的光辉思想打入十八层地狱”。“现在就像拳击一样,明明我打得过他们,可是他们霸占折拳王的金腰带,又不许我参赛”。“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有与他们交手的机会,一定要把相对论的唯心主义打扒在地,永世不得翻身”。

   [19楼]的这几句话语还真有点中听!…

 [30楼]  作者:119.51.52.*  发表时间: 2009/04/12 14:11 

反相的提法笼统.要具体分为几类.如,把相对论当成害人的废物,主张绝对抛弃;反相却主张修正它;还有....
李教授应明确指出你说的反想是属于哪一类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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