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的产生永远只能是粒子的运动,而不能是其它形式,这是从水波的产生而总结出来的,水波的产生只能是在水面运动的物体(包括风在内),而再不能有其它的形式,如果光波类似水波,那么就有以上的结论。如果说电子运动产生光还有些象是电场产生光的话,那么中子运动产生光就是对这种说法的人当头一棒!
既然光符合水波规律,因为水波并不是电磁波,光不是电磁波就顺理成章了。从原理上讲,也就是古老的以太说。以太说并非没有道理,但它犯了个错,认为以太粒子之间需要很强的结合力,事实上虽然水波产生的水面有很强的结合力,但并不表明一定必须要这种结合力,我们从海啸、地震波实验得出这一结论,媒质这种结合力是必要的,但仅仅是能够保持媒质的结构就足够了,波的传播并不需要这种结合力,而是通过波压传递的。试想作为强有力的地震波而言,地表的拉力几乎可以忽略。同样,海啸在水面的传播时,水面的张力也是微不足道的,以至水面不能保持水波常有的形态,但这并不影响海啸的传播,这也说明波的传播不需要媒质内部粒子间的拉力,而仅是波媒质保持媒质结构所必须的力。
光是否是电磁波,具备电磁感应是关健。具备了电场感应也并不能说明该波就是电磁波,而不具备电场感应就可以简单地证明它不是电磁波了,因为物理性质里面是不存在错错得对的逻辑概念的,虽然电磁波的充要条件是即有电场感应,还有磁场感应。
作为典型的电磁波无线电波就具备以上的充要条件,而光则即无电场感应,也不具备磁场感应,应该说它肯定不是电磁波。虽然我们并不否认因为频率高的因素而无法进行电磁场的强度的测试,但电场屏蔽所需要的感应条件非常低,这一点从X射线能够完美地进行屏蔽就是一个典范,X射线的穿透力之强人所共知,但只要屏蔽条件合适,它同样与无线电波一样可以被屏蔽掉,频率高不是不能屏蔽的理由。
电场屏蔽实际上就是一种电场感应,而作为频率并不是很高,也不是很低的光线没有屏蔽现象,就说明其没有电场感应,没有电场感应,理应不是电磁波!所以光不是电磁波是客观事实!
现在世界上几乎所有懂物理的人都认为光就是一种电磁波,这是我们的教育体系所形成的,也可以说是得到麦克斯韦的误导形成的。而我是从光不是粒子的推导之后得出的结论,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与我共同探讨光的电磁波的是非问题,也可以讨论光的粒子性的是非问题。欢迎朋友们参与我提出问题的讨论,无论是支持还是反对者,我都视作我的朋友,但一种情况除外--无视已经存在的客观事实的人! ※※※※※※ 欢迎访问丁一宁网站、欢迎到我的论坛讨论! http://dyn2000.topcool.net http://dyn2000.ok100.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