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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如同法庭不需要证据
[楼主] 作者:dyn2w  发表时间:2008/01/26 09:14
点击:594次

  道理很简单,验证一个人是否是杀人犯的真理是看这个人是否存在杀人的人证与物证,当然人证物证一般不容易找到.在找不到杀人证据的时候,就能够使用科学的理论来判定杀人犯吗?根据犯罪心理学和犯罪学能够直接判定一个人有罪无罪?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在判定一个人有无错误的时候,通常会根据一些经验,这些经验实际上就是一些理论的基础,然而在我们对那些只重事实,不重经验的人下个定义,办事效率不高,或者说呆头呆脑.然法庭上也你能说重实证的法官呆头呆脑吗?现实生活中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会允许出现一些错误,这就是我们按经验处理事情的原因,而法庭会允许出现错误吗?
  我们说真理与科学的界限就在这个地方,科学是允许出错的,科学可以完全是荒谬的,错误的.这正是相对论形成的最主要的原因.而真理允许出错吗?出错了就不叫真理了,它就叫谬误,我们客观点说,这种谬误是科学的代价,它也是科学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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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窦你玩  发表时间: 2008/01/26 09:47 

狗屁不通!
[楼主]  [3楼]  作者:dyn2w  发表时间: 2008/01/26 10:43 

对【2楼】说:
    上面讲述的是科学哲学,一只狗当然是不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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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楼]  作者:马英卓  发表时间: 2008/01/26 11:56 
 [5楼]  作者:拉方  发表时间: 2008/01/26 13:18 

目前法律审判的理论就是:

以事实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开审判量刑!

怎么说审判没有理论指导?!胡说。
 [6楼]  作者:窦你玩  发表时间: 2008/01/26 13:30 

楼主是**联谊会的看门狗,已经成了丧家犬,跑到这里咬人来了。
 [7楼]  作者:马英卓  发表时间: 2008/01/26 13:33 

890=

 [8楼]  作者:马英卓  发表时间: 2008/01/26 13:57 

所以说,法律是没有绝对正确与错误之分的.是立法议会在讨论时什么法律条款是比较合理或合适的。况且法律也是
随着社会的变化也不断的变化.科学也是如此,判断科学理论的合理性也是随着科学发展时代背景而不断地调整的.而我们的时代确实需要一个大哲学家来重新调整科学哲学(科学理论“法律”)。哲学也不是永恒的,都是在一定的历史阶段根据当时的科学发展特点而变化内容的。但是,往往在新的科学理论大系统诞生前都有个历史时期来决定此科学理论哲学创立的需要。是在重新确定今后的理论运作的“操作系统”。比如,牛顿时代的前导哲学就是“培根”的实验物理学哲学。而今天,就是需要新的科学法律(科学学?)。实际上,因为今后的科学的特点是整体特点的科学理论建立的时期,我们面对的天文学以及微观的世界客体基本上都是“整体”。而广义相对论与量子力学还局限在以前的科学法律时代。(在如此的旧“法律”下的广义相对论与量子力学实在是近乎垃圾理论“拉方说是垃圾文字”)所以,我在我的“惯性力学与整体科学体系”的文章里,就已经试图建立新的科学(整体科学理论)的“操作系统”。
 [9楼]  作者:马英卓  发表时间: 2008/01/26 14:34 
 [10楼]  作者:马国梁  发表时间: 2008/01/26 14:43 

不要争了!我目睹过1979年的真理标准大讨论,早已经解决啦!
用实践来检验是正确的;用理论来检验也不错,但必须用实践检验过的,是一种间接的实践检验。
这就象小学生对答案一样。如果没有标准答案那么抄一份答案也可以用嘛!
记得在物理上有一个热力学第零定律,意思是说:与第三个系统处于热平衡状态的两个系统必定也是处于热平衡状态的。即如果b=a c=a 则必定b=c 。所以一个理论如果一时无法直接用实践来检验那么用比较可靠的早期理论来检验一下也未尝不可。但相对论无论用什么检验都经受不住。当然我们各有各的理解就是了。
 [11楼]  作者:yanghx  发表时间: 2008/01/26 16:37 

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问题就在于:
在没有充分的实验依据情况下就轻易下了结论,
而且在主流学术界极力打压其他理论的探索和实验,

究其原因主要是当物理学进入微观、高速情况后,
很难由简单、直观、实在的实践来检验理论了?
否则,就这个波动学上的“光速不变原理”早就得以纠正了,
高速粒子的动力学效应也早就自然有其他学说取代了?

量子力学方面自从发现了“同步辐射”后,
就有人联想到了早期的一些原子模型假说,
可惜也许各种实验还没有能够及时跟上,
(比如当时还没有“自由电子激光”,还是难以理解不连续谱线由何而来?)
相信随着各种实验的迅速发展,新原子模型的出现应该是势所必然?




 [12楼]  作者:刘岳泉  发表时间: 2008/01/26 16:52 

对【6楼】说:
    请你放理智些,不要以为你没有用真名实姓在这理赚骂就无所谓,其实你的底细大家都知道过十有八九了,你在新华网攻击李子丰又在这里如此放肆地谩骂,不觉得正是泼妇般无能的表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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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论一派胡言 物理界混淆是非 时空物绝对独立 “倒相者”返璞归真
 [13楼]  作者:窦你玩  发表时间: 2008/01/26 18:32 

楼上看仔细了再发言,是楼主挑起的事端,怨不得我。
 [14楼]  作者:刘岳泉  发表时间: 2008/01/26 19:21 

对【13楼】说:
    谁怨你干什么呀,一个人的素质表现在哪些方面?人家是因为你无端地攻击别人看不下去才来骂你的,如果都象你这样,在这个论坛上每个人都可以用“游客”身份来骂你而并不失身份,用口水也可把你淹掉,你要找骂会值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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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论一派胡言 物理界混淆是非 时空物绝对独立 “倒相者”返璞归真
 [15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08/01/27 06:35 

[10楼] 作者:马国梁 发表时间: 2008/01/26 14:43

不要争了!我目睹过1979年的真理标准大讨论,早已经解决啦!
用实践来检验是正确的;用理论来检验也不错,但必须用实践检验过的,是一种间接的实践检验。

这就象小学生对答案一样。如果没有标准答案那么抄一份答案也可以用嘛!

记得在物理上有一个热力学第零定律,意思是说:
与第三个系统处于热平衡状态的两个系统必定也是处于热平衡状态的。即如果b=a c=a 则必定b=c 。

所以一个理论如果一时无法直接用实践来检验那么用比较可靠的早期理论来检验一下也未尝不可。
但相对论无论用什么检验都经受不住。当然我们各有各的理解就是了。
 [16楼]  作者:窦你玩  发表时间: 2008/01/27 08:49 

14楼,就你们这类人还配谈什么“素质”?你们有什么身份?不就是一帮只会意淫的、自我陶醉的论坛混子!你尽管吐口水,正好用来冲厕所。
[楼主]  [17楼]  作者:dyn2w  发表时间: 2008/01/27 09:00 
 [18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8/01/27 11:16 

 

       楼主的认识正是伪科学相对论产生的温床。相对论者就是利用这种认识在其"理论"中盗窃、蒙骗、诡辩、最后篡改,使之"符合实验",成为冠冕堂皇的理论:把在实验室参考系中的与地球作绝对速度差v运动的粒子前方的终点偷走,然后指着后方的已行程蒙骗说这是"惯性系∑",指着前方的未行程说这是"惯性系∑/",它们在作"相对速度v运动"。面对有识之士指出洛仑兹变换式是有悖的指责,相对论者又诡辩说"这是你们自己没有学问,还不懂得相对论,无权指责"。最后他们又暗中篡改,使其数据"符合实验"。在拙文《电动力学中一处重大<错误>的发现的公告》(现公布在挑战网正栏)中已举证出有篡改的原文复印件,请大家欣赏。

       至于接下来,相对论更是变本加厉大耍上述的卑劣手段,例如把表达粒子惯性运动的表式蒙骗成"模长为s的四维时空表式",然后写成闵氏简约表式再诡辩过度到黎氏简约表式。这一切不是莫须有的罪名,而是白纸黑字可对证的。相对论把高中学历就可看懂的内容演化成任何人都看不懂的"理论",使无数学子皓首穷年而无果,造成人间悲剧和落后!

        拙论《相对论的双验证诠释》不仅技持了拉方、马英卓理论原理,更是其实践。双验证就是实验验证再加[逻辑]验证。[逻辑]是强效逻辑,可防止理科理论中悖论的发生,其具体概念请看发表在挑战论坛的拙文《理科中悖论泛滥和对其清除》。在拙论第一(5)节中把双验证学科称为<科学>以别于现称的科学。不知<科学>是否与拉方同仁的科学学相容?敬请回答。

[楼主]  [19楼]  作者:dyn2w  发表时间: 2008/01/27 13:22 

对【10楼】说:

    马国梁先生对实验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还是作了修改,为什么一定要强调唯一,其唯一性就是说,根本不能够用理论去检验,理论检验一种理论属于科学性,并不属于真理。

    用一种理论去检验另一种理论,只能够说明这种理论是科学的,并不能够说明这种理论是真理,这就是为什么一定要强调唯一。

    马国梁先生定义的时候为什么要去掉后面的真理?就是希望能够通过这种含糊其词的词汇,来达到用理论去验证真理的标准,最后达到自己的用理论验证真理的结论,这是一种典型的盗用逻辑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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