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理很简单,验证一个人是否是杀人犯的真理是看这个人是否存在杀人的人证与物证,当然人证物证一般不容易找到.在找不到杀人证据的时候,就能够使用科学的理论来判定杀人犯吗?根据犯罪心理学和犯罪学能够直接判定一个人有罪无罪?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在判定一个人有无错误的时候,通常会根据一些经验,这些经验实际上就是一些理论的基础,然而在我们对那些只重事实,不重经验的人下个定义,办事效率不高,或者说呆头呆脑.然法庭上也你能说重实证的法官呆头呆脑吗?现实生活中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会允许出现一些错误,这就是我们按经验处理事情的原因,而法庭会允许出现错误吗? 我们说真理与科学的界限就在这个地方,科学是允许出错的,科学可以完全是荒谬的,错误的.这正是相对论形成的最主要的原因.而真理允许出错吗?出错了就不叫真理了,它就叫谬误,我们客观点说,这种谬误是科学的代价,它也是科学的一部分. ※※※※※※ 中国挑战相对论网 http://www.xdlbj.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