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逆子 你在质速关系上提出的质疑是对的,我也没有把质速关系中使用的速度认为是一般情况下的相对速度概念。也许你还记得我给出的质速关系一般形式是: M/Mo=[(1-Vo*Vo/K)/(1-V*V/K)]**(1/2), 其中K≈C*C ;只是当Vo=0时,把Mo用小写的m表示,称它为静止质量。 当Vo≠0 、V≠0时,M和Mo都是动质量,同时并不要求V必须大于Vo; 对质速关系的理解,首先是没有什么能量会转换成质量,质量会转换成能量的事情。在爱因斯坦与英费尔得合著的《物理学的进化》一书中,对质量与能量间的关系给出了错误的解释,该书中说能量守恒定律与质量守恒定律将合二为一个守恒定律,这就要引起了概念上产生错误。不错,将多少个两边相等的恒等式合并,数学关系上完全成立。例如:把“3斤马肉≡30两马肉”与“1亩地≡10分地”合并,得到“3斤马肉+1亩地≡30两马肉+10分地”,但并不会推导出“马肉”与“土地”以某个固定的转换系数进行转换的结果。据核查,在爱因斯坦自己写的论文中,他并没有将能量守恒定律与质量守恒定律混为一个定律,而是英费尔得没有领会明白质量与能量间的关系,才错误地写出了要将能量守恒定律与质量守恒定律合二为一。爱因斯坦是把物体的质量会按照 M=m[1/(1-V*V/K)]**(1/2) 的关系进行改变来推出质能关系,也即质速关系在相对论中不是推导出来的公式,而是想当然的根据洛伦兹变换“联想”出来的公式。由于爱因斯坦根据想当然的质速关系,结合牛顿第二定律的微分形式推出质能关系,人们才把发现质能关系“E=MCC”的功劳错误地记到了爱因斯坦头上!人们可以在许多场所看到爱因斯坦的大幅画像上面写着“E=MCC”,“E=MCC”已经成为寻求“知识”的象征。 我给出的分析思路与“相对论”完全不同,质能关系是客观世界中最基本的规律之一,它只能通过实验被人们认识发现,并不是靠其它公式推导得出的“小”推论。同样,牛顿第二定律的微分形式也是客观世界中最基本的规律之一,并非在爱因斯坦提出“相对论”之前自然界里运动物就不遵守这个规律。所以,把牛顿第二定律的微分形式说成是根据“相对论”得到的公式也是错误的理解。人们发现自然界的运动规律,在认识上有先后之分,但决不会因为被人们认识的时间晚,后发现的自然规律在自然世界中的地位会就会受到影响。 对于质能关系的理解,应该从物质间的相互作用就是在进行能量交换的实质来进行认识。物质运动速度的改变,也就是能量从一个物质转移到了另一个物质上。作为能量集合体的物质,能量发生增加或减少,也就相应的反映到质量的增加或减少上。质能关系的应用,在原理上显然不可以任意选择参照系来确定运动速度。原理上只能在相对于与绝对空间保持静止的参照系中才能使用,也即该公式不能传递到局部惯性系上去使用。但是,由于太阳系相对于银河系的系统质心(近似在银河系对称中心)仅以每秒几十公里的线速度进行运动,除非是整个银河系的系统质心以极高速度相对于与绝对空间保持静止的参照系进行运动,在地面上做质能关系实验研究时,低速下质量的改变几乎观察不出来,而在速度达到每秒几百公里,每秒几千公里时,地球系统自身的背景运动速度又可以忽略不记了。由于这个特殊条件,将使得质速关系可以在地面上的局部惯性系和包括非惯性系在内的低背景运动速度的参照系中都可以近似的使用。但是在原理上,质能关系不支持相对论。 Ccxdl 2001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