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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悲哉,中国之法治! 警察与保安,发生流血事件。保安经理被开除,咎由自取。令人费解的是,警察局里有关责任人,为何没有追究责任?小事酿成大事,主要是由警察执法不当造成的。超市员工和舞厅门卫只是出现过激言行,现场已带走五人。明天传唤保安经理不行吗?为何当日深夜,硬要把人带走?他是重大嫌疑犯吗?不是!反思之,警察是在否充当某些娱乐场所的保护伞?我认为,警察局里有关责任人,要追究行政过失的责任。 |
| 电信网管d | 3955 | 01-24 12: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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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悲哉,中国之法治![2楼] | 寒天一日 | 87 | 01-06 21:31 | |
| 回复:谁是弱势全体?[3楼] | 明月天衣 | 12 | 01-07 12:4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