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 据本报昨日报道:5月3日,一名北京警察携亲朋来太原旅游,却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殴身亡。5月6日,这起震惊太原的血案告破。召集“打手”施暴的男子刘立民,竟然是太原市尖草坪公安分局的刑警,在接到“指令”大打出手的近十名犯罪嫌疑人中,大多为社会闲杂人员。
越界的权力
必须承认,发生在山西太原的这起命案完全属于个案,并不代表警察的整体形象。但人们必须追问,为何车与车之间的磨擦竟然会导致杀身之祸?发生在山西太原的这起命案已经告诉我们如下几个原因:一是个别警察的特权无限膨胀,缺乏对其约束的机制;二是这些人在行使自己的特权时,往往公私不分,公权私用;三是说明我们的体制内还存在着某些制度上的缝隙,让手握权力的人习惯了特权,根本没有将国家与人民赋予他们的权力真正当回事。特权越过了正当使用的边界,必然会招致最恶劣的结果。这难道不正说明,我们的法律对公权力还缺乏有效的约束吗?公权力私化必然导致公权力的越界,这应是太原命案的根本之所在。
□瀚海风
警察施暴的红与黑
警察竟然召集一伙“社会闲杂人员”打死了警察,无疑比一般刑事案件更令人震惊、愤慨,这倒不是因为被打死者是一名北京警察,而是因为伤人者的刑警身份。
警察的天职是维护一方平安,保护民众人身财产安全,然而太原市的这名刑警为了发泄私愤,竟然唤来一群“社会闲杂人员”将一名外地人殴打致死。对此,简单地责问一个守土有责的警察何以如此脾性残暴、品行低劣,是没有多大意义的。需要深究的是,这名施暴的警察将街头“闲杂人员”当成“私家打手”的行径说明了什么?以这一角度看,这起警察施暴案不仅仅是警察品质恶劣的反映,更是暴露了某种警察公权力被“黑化”的现象。
所谓“社会闲杂人员”,在我们约定俗成的语境里,通常指的就是一部分容易对社会正常秩序造成破坏的边缘群体,也就是说,这些人本来应该是警察治安工作的重点防范对象。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如果说警察是“猫”,“社会闲杂人员”中无疑是最容易隐匿“老鼠”的,可是现在,“社会闲杂人员”居然被“收编”进警察的“私家打手”队伍中,“老鼠”充当了“猫”的爪牙。究竟是“老鼠”变“红”了,还是“猫”被染黑了?不管如何,当一个地方的“闲杂人员”变成了当地警察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打手”,我们便很难相信,这些“闲杂人员”平日里触犯了治安秩序会受到不偏不倚的处置;我们也有理由怀疑,一名将“闲杂人员”当成自家豢养“打手”的警察,还能够公正地履行保护一方安宁的职责、而不会给当地民众的生活秩序构成威胁。
人们不禁要问:发生在太原的警察施暴案仅仅是一个偶然事件,还是那名当事警察的公权力被“黑”化,“红与黑”平素相互勾结、鱼肉弱者的一次恶性发作?一名北京警察被打死也许是出于意外,但从中暴露出来的“红+黑”施暴模式可能造成的危害,则怎么估算都不过分。
在这一事件中,需要反省的,不仅仅是一名警察需要具备什么样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更应该警醒的,是通过怎样的制度安排,来防止警察的公权被“黑”化和防止“红与黑”相勾结危害社会治安。
□吴钩
警惕权力眩晕成习惯
这不是香港警匪片,可问题却在于身为警察的刘立民为什么胆子会大到仅仅为了几句口角,便召集打手,致人死地呢?无他,“权力眩晕”而已。习惯于手上有一分权力,不把它膨胀成十分来用就决不罢休,有了权力就认为自己可以为所欲为———这些都是典型的权力眩晕症状。
在过去,我们总是常说缺乏监督的权力是导致贪污腐败的根源,如今,当我们读完了“北京警察太原遭群殴身亡嫌犯中一人系太原民警”一文后,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说,陷入眩晕状态的权力,必然导致权力的疯狂。与权力的腐败有所不同的是,权力的疯狂不是以权钱交易、权利寻租等形式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危害,而是变成了直接伤害百姓、危害社会、对抗国家法律的变态施暴过程。
从人性的角色上来说,在某种利益的驱动下,人类有可能做出各种非理性的,非人性的举动,甚至采取暴力。可一旦人类非理性的行为来自于对手中权力的误解、依赖和倚占的时候,势必导致权力的眩晕疯狂和变态,并使某些权力拥有者的人生观扭曲,价值取向错位,形成骄奢淫逸、霸道横行、谁奈我何的弄权心态。千万警惕权力眩晕成习惯!!!
□东方尔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郭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