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对玉情有独钟。
一厢情愿的喜欢着它的冰凉,与不沾人间烟火之气。
当年甫入社会,领到第一个月的薪水,便是上玉石店买了一块88元钱的玉佩,用大红丝线穿着系在贴身的胸前,贴着我的肌肤,佑我此生在此冰冷世界亦可永远平安无恙。
十年过去,常有人笑我,挂块不值钱的假玉在胸前。其实,玉本无真假之分,只有好坏之别。
我信世间,有一块最适合我的玉,在我出生时,它便也已长成,只等待有心的机缘,便可与我相见,从此血脉相连,永不分离。
有很多人喜欢用玉石做印章。
用金刚沙琢磨切割成型,然后再用精细的刻刀,仔细刻上精美的篆字。
玉石上刻字,原是极不易的。尤是,在一方小小的印章上,刻上玲珑剔透的小字,更是难上加难。
但我却不喜,玉上有字。
因了我记起玉上有了裂痕,那块玉便成不祥之物。由得小小的刻刀在玉石之上刻来划去,在我看来,仿佛便是不经意的拿着刀,却刻意的使未来的生活千疮百孔。这样的事,我断然不做,这样的东西,亦断然不要。
我要的玉,一定是块干净清爽的玉,不落一字,不落一言。
再翻梁凤仪的《花帜》。一眼便是那一页,琉璃场的地摊上,晚晴收到心仪的人送的鸡血冻的玉石印章,上刻七字小篆“玲珑骰子镶红豆”,顿时芳心大乱,暗暗心喜。
妾是红豆,君是骰子,彼此心甘情愿,契合相连,永不分离。
然,晚晴只得到了背弃与出卖。一枚小小的鸡血冻的印章又怎能敌得过繁华世界中满眼耀目的荣华富贵与名声地位?
那枚鸡血冻的印章,有那样温存的七个字,一定曾有着荡气回肠的故事。想必是男女浓情蜜意之时刻下的心曲。然,若干年后,重见天日,再未曾有人知晓埋藏其中的渊源委曲。文字上的东西,原就带有极大的主观意识。
有那样缠绵文字的信物,尚经不得细细推敲,何况那些本就无字无言的物事,千百年悠久的岁月过去,谁还会知晓其间的真相?
少时看《情史》。
某朝,独居寺中偏房的小和尚,被笤帚精勾引,夜夜春宵,精神日渐委顿。寺中僧众,安排下妙计,让小和尚在夜来美女的发梢上,簪上一朵定情的大红绒花。
成精的笤帚,自然做梦也想象不到,那柔情蜜意的情郎与己的爱情信物,竟也可以成为一项夺命的罪证。次日,艳阳高照,众多僧人在寺中仔细搜寻,终于在后厢房的一把笤帚上,发现了那朵娇艳的大红绒花。于是那把因吸了小和尚精髓而光洁异常的笤帚,被一刀砍断。
设想,若是这笤帚精寡情狠心一点,出了小和尚的房间,便把这朵定情花扔在一边,故事的结局,岂非便成了另一个版本?
崇尚着世间还有纯真的感情,这便是那笤帚精致命的弱点。弱点示于人前,还喜孜孜的把花簪在发间,当然会活该因此而命丧黄泉。
所以,最好的方式莫过于,纵然是两情相悦,也只是沉默,淡然,一丝痕迹也无,一件物事不要,寂静到连一声轻叹也无需有人知晓。
所有的光怪陆离亦或是复杂深刻的故事,都只任由它们流到时间无边无涯的荒原。
而李香君的桃花扇上,那鲜血画成的折枝桃花,是否会被后人牵强附会的臆测成是郎情妾意之时,刺破手指点染的爱情插曲?
周朴园的衬衣上,精心刺绣的那朵梅花,时间久了,是否连周本人都会真实的以为是他留下的怀念侍萍最好的纪念品?
于是最终,我终于开始相信,印在雪白纸张上,朱红刺目耀眼的“玲珑骰子镶红豆”,或许隐藏的原本就是一个寡情寡义,负心薄幸的故事,比晚晴曾经经历过的故事还要凄惨。
那方鸡血冻的玉石印章,其实从一开始,便并不是那块最适合晚晴的玉。
“过去可能存在和已经存在的,
都指向一个始终存在的终点。
足音在记忆中回响,
沿着那条我们从未走过的通道,
飘向那重我们从未打开的门,
进入玫瑰园。”
——艾略特《烧毁的诺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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