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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曰:毗尼若住,正法亦住。这是不可忽视的大问题,佛法的存在与否,与之息息相关。守戒重律之提倡,是现在佛教的迫切需要。我想,在末法时代戒律应该调整它的位置,体现它的实质,发挥它的作用。
戒律是经律论三藏中之律藏,为戒定慧三学之首,为六度中第二度。在佛教徒信仰实践中,戒律是佛弟子应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具有首要的意义。戒律可分为止持、作持二门,止持即“诸恶莫作”;作持即“众善奉行”。一切戒律皆具有戒法、戒体、戒行、戒相四科,其中以戒体为根本,没有戒体,无论受任何戒都将不可能完善。佛教的戒律完全是根据实践需要而制定的,它有一个不断充实完善的过程。戒律中最基本的戒律有五戒、十戒、具足戒、菩萨戒等,这是根据佛教徒不同层次身份而制定的戒条。 佛陀在世时形成了僧团,为了约束、规范僧人的行持从而指定了各种戒律。佛灭后,优婆离尊者在第一次结集时诵出了律藏。部派佛教形成后,各部派对戒律的理解、诠说不尽一致,所传的戒律也各有差异(昙无德部、萨婆多部、迦叶遗部、弥沙塞部、摩诃僧祗部)。在魏嘉平二年(公元250年),西域僧昙摩迦罗(译为法时)于白马寺译出《僧祗戒心》、《四分羯摩》,中土始有戒律。唐道宣律师(公元596—667年)特重《四分律》并对其阐释,制定了有关传戒、受戒等制度,使后人研习律藏有所依据,从而形成了系统的律学理论,创立了律宗。从律学的传承到律宗的创立,可为戒律的一大转折点。众所周知,弘一大师是近现代的律宗的祖师,是持戒的楷模。可后无人继之,这是有多方面的原因,是值得反思的。 佛陀曾把佛教分为三个时期,正法时期、像法时期和末法时期。虽说现在是末法时期,但我们要把无人问津的戒律再提倡、再修持、再兴盛使佛教振兴,在此应注意三点方面的内容: 首先,应该调整戒律的位置。戒律是三学之首,是自始至终的,这就是它的位置。可现在戒律只成了一门学问来研究,而不去实践它,甚而置之不理,它的位置也得不到重视。《华严经》云:戒为无上菩提本。凡为佛弟子,不论在家出家,一进佛门的第一件大事便是受戒。否则,自称信佛学佛,也是不为佛教所承认的。换句话说,那是一个“门外汉”。但是,受戒只是学佛的开始,决不是学佛的完成。在受戒之后必须学戒,佛弟子“法门无量誓愿学”,也就是学佛所学,行佛所行,以期证佛所证,而佛教的戒律,便是叫人学佛所学,行佛所行,而至证佛所证的广大法门。受戒、学戒的目的,是在持戒。如果受而不学,那就是懈怠愚痴;如果学而不持,那是“说食数宝”。受戒、学戒和持戒,可知戒律贯串了佛弟子的一生。“名不正,言不顺”,如不把戒律放在首要位置,那么我们何谈学佛呢? 其次,应该体现戒律的实质。“如来制戒,本在摄僧。”佛陀成道的最初几年根本没有戒律,因为初期的佛弟子们都是好心出家,他们的根器也特别深厚,往往听到佛陀的开示后,即使是三言两语的点化,便会立即证入圣位圣果。初期的偷盗、妄语等当然不会在有,所以佛时初期的僧团,用不着制定戒律来约束大家,大家本来也就清净的。直到佛陀成道后的第五年,才有比丘犯戒,故而佛教的戒律也就从此陆续制定下来。这不但是为了维护僧团的清净庄严,也是为了保护比丘们的戒体不失。由此可知,戒律不是约束僧人,而是使僧人身心清净。 最后,应该发挥戒律的作用。由戒生定,由定发慧。戒律规范了我们的身心,使我们的身心清净,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的身心才能安定下来,身心安定下来,我们才能够不生妄念,这样我们的正观智慧就会发生。如果我们不重视戒律作用的话,那么我们佛教还有什么希望呢?如果我们人人持戒,佛教必然兴盛。 我们唯有“以戒为师”,才能自己持戒,并也能够协助他人持戒与保护他人持戒,从而形成守戒重律的大氛围,那么中国佛教的重兴就会为之不远了,我们期待着这一天的到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