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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就想告诉你他的近况。 请不要怀疑以下叙述的真实性,因为它来自于陈丰收生活中最亲近的女人。动笔记录下这个故事时,我仿佛又看到了故事的口述者那异常平静的目光。这让我从吵杂的思绪中沉淀下来,再没了那天我初听这个故事时的混乱与不安。现在我就像这个故事的口述者一样,诚实而冷静。她是个诚实得只知道石头是石头,布是布的女人,虽然偶尔有些爱钻牛角尖。------你要知道,诚实的女人有时难免会脑子转不过弯来。 那天沈阳的雪积得很厚,且一直在下,像一位突然造访又喋喋不休的邻居,唠叨个没完。可她却沉默寡言,不时地盯着窗外的雪花出神。我跟她认识已经很久,在2000年春天我刚学会上网时。可这样面对面地坐在咖啡馆里聊天,还是第一次。更多的时候,我们只是在网络上交谈。这是个从不会撒谎的女人,清澈而美丽,这让我们的对话像爱尔兰风笛一样舒缓而沉静。这个诚实的女人,她的名字叫丢丢。套用王小波的话,对一些女人来说,诚实是她美丽的理由;对另一些女人来说,诚实应是她追求的目标。 写完这个故事,日子又过去了好久。而故事一直锁在我的硬盘里,暗无天日。读者只有两个人:丢丢和我。直到有一天,丢丢跟我说,你还是把它贴出去吧,就像泼出一盆凉透了开水一样,把它贴出去。我喜出望外,对丢丢说,丫头,我太感谢你了。说实话,对我而言,每一个帖都像一口浓痰一样,不吐不快。这个故事已让我压抑得太久了。说完,我清了清嗓子。 丢丢与丰收间的故事起于那一次网络上的邂逅。连故事的拥有者都记不清当时的细节了,可是那晚丰收的最后一句话,却让丢丢顺理成章地爱上了他。 “丢丢,我听到了你内心真实且无比细微的声音。”他说。 “我爱上他,全是因为这句话中所表达出的非凡的听力。在遇到他之前的许多日子里,我沿途大声地喊叫,可无人听见。”丢丢夹起一支烟,又放下,继续说道:“直到遇见他,听到他的那一句话。这句话让我的那个夜晚变得阳光灿烂。”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聊得越来越多,越来越投机。我发现,他是个热爱真理的人,并愿意为真理而献身。这让我非常钦佩。”她把放下的烟拿起,点上。“他非凡的听觉与在真理面前表现出的勇敢彻底击垮了我,让我难以自拔。” “我能明白。”我附和了一句。其实,我的意思是说,敏锐与勇敢,作为男人的一种手段,丰收在运用中表现得非常高明。可丢丢显然误会了我的意思: “你能明白就好,真的不能自拔。他实在太优秀了,那种无法抗拒的优秀。” “是的,我能感觉到。”说出这话,我觉得自已真他妈虚伪。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一年多,这一年多里,我觉得自已变了很多。变得快乐而明朗。”丢丢露出了一些笑容,及浅浅的酒窝。“以前,我总是那么沉闷,以致于那么肤浅地深刻着。读各种各样的书,寻找各种各样的道理,自以为是得不可一世。”她又笑了笑,还是浅浅的酒窝。“遇上他以后,我终于扔下了书本,用常识替换我曾经顶礼膜拜的所谓知识,用快乐刷新我的忧伤,然后,我变得轻快异常。我那时真庆幸自己能遇上这样一个男人。” “是的,常识要比知识重要一万倍。”这是我不久前刚看来的一句话,在这用上了,并不失时机地进了发挥:“就好比,煮米饭该放多少水,要比研究杂交水稻重要得多一样。” 她乐了一下,接着说:“当他把忧伤从我的心头赶走后,我越来越有一个强烈的愿望,见到他。你要知道,他是一个特别英俊的男人,我有他一年四季不同时节的照片。” “是吗?”我甚至觉得有些嫉妒了:妈的,以相识的时间为算,我比他认识丢丢早了整整两年。为什么所有的好处都落到他一人头上了呢? “是的。特别英俊,只有成熟男人才有的那种英俊。这个英俊让我着迷,让我觉得有心头有一股热流在涌动。” “除了心头,是不是连生理上都有了些变化?”问完这句,我为我的唐突感到不安:这种提问会不会让她觉得尴尬? “是的。许多时候都是这样。所以我想立刻见到他。”她很坦然。坦然得让我感动。 “那你见到他了没?” “见到了。就在上星期。他出差来沈阳。” “是不是跟照片上一样英俊?”据我所知,照片常常很不可信。 “比照片上的还要英俊。” 天黑了下来,雪还在下。丢丢要了两份便餐,我们谁也没有说话,边吃边看着窗外的雪。我注意到了雪花落地的瞬间,那种义无返顾的平静。我想,如果丰收在场,一定会说:丢丢,我听到了雪花落地的声音。 吃完饭,丢丢又燃起一支烟,半天不响。 “他在沈阳呆了四天,是吧?”我打破了沉默。 “不,是四个白天,三个晚上。”这是一个非常诚实而精确的表达。 “那么,你们俩……?我是说,他见到你,一定充满了激情,是吧?”我有理由相信,任何一个男人,见到她都会有一种冲动。她实在太美了。同样,任何一个敢爱的女人,面对自己心上人的时候,都会有些微妙的变化。 她没有马上回答我。深深地吸了口烟,突然问道: “潘管,你说我跟他之间的情感是不是真的?” “当然是。”我能确认这个。 “这种真实算不算爱?”她紧接着又提出一个问题。 “算。”这一点,我也很有把握。 “那么,爱与真理到底是种什么样的关系呢?”她这一问,大大出乎我的意料。我真没想到一个如此柔弱的女人会问出这么突兀的问题来。说实在的,真理与爱,在我看来,都是非常神圣的字眼,尽管我并不了解它们。我只知道,哪些不是真理,哪些不是爱,而它们到底是什么,我无从知晓。也就是说,我只能否定地回答关于真理与爱的问题,而不能以肯定的方式表达清楚它们。 “这个问题,丰收他是怎么理解的呢?”我想,我只有以这样的回答避开这个问题。 “他说,真理的本质就是爱。他还说,爱的过程就是一个为了真理而不屈不挠的过程。所以,爱就是真理,真理就是爱。” “他说得非常精辟。”这话不是恭维,我确实感到了丰收的不同凡响,他这样的回答,让我感觉他已经触及到了宇宙的秘密。或者说,是上帝在托梦于他,让他成为一个真理的代言人。 “是。我也是这么想的,他这一句话启发了我,让我豁然开朗,一下子明白了很多,也一下子变得无比勇敢。那天,我毫不犹豫地向真理出示了我的全部。” “我的天!”我在心里嘀咕了一声。尽管我对他们间可能发生的一切早已有准备,可听她这么一说,还是觉得突然:怎么这么快就向真理献身了呢? “可是,我真的不明白,比真理与爱更让我不明白的是……”丢丢没顾得上我的吃惊,继续说着,可说到一半,她突然停住了。 “是什么?”我赶紧问,我不否认我此时猥琐的好奇心。 “既然爱就是真理,那么为什么作为真理代言人的他,在真理面前,总是抬不起头来呢?” “抬不起头来?” “是的,抬不起头。一连三晚,都是那样。”我看到,丢丢的目光,变得非常非常的幽深。 我们那天的谈话到这里就结束了。我实在不忍再去伤害一颗脆弱的心,尽管她显得那么宁静而安详。曾曾的轰轰烈烈已消失在窗外无边的大雪中,而她,能看得到。 有些细心的朋友都留意到了这样一个事实:一直活跃在各路论坛上的陈丰收,上个礼拜突然从西陆所有的论坛上消失,下落不明。没几天,丢丢就幽幽地抛出一帖,题为:《杨委》。作为她最要好的朋友,虽然觉得此举不妥,可我非常理解她当时的心情。年少的时候,我们都有这样的经历:站在村口,手里攒着一个硬币,咽着口水,盼着挑糖担子的小贩的到来。时常一盼就是好几天,终于有一天,小贩路过村口,对着睁大眼睛的我们说:小朋友,糖已卖完了。 跟丢丢的态度有所区别的是,对于陈丰收,我更多的则是同情。当然,这大伙都能理解,我是站在一个男人的立场上。甚至连丢丢也这么认为:男人的感同与女人的身受,大不一样。至少到目前为止,我对男人还没有身受的渴望,估计以后也不会有。当然也就不会有丢丢那种彻头彻尾的绝望。 2003-11-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