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所有决策,都是某种程度上的集体决策。如果某个人不是从一生下来直到作出某个决策之前就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那么其决策的根源就带有社会的集体性。如果决策的实施不是由一个人独立地完成的,则无论是所谓的盲从者还是被胁迫者,都以其趋利性帮助了这个决策的产生和实施。
任何形式的集体决策,都是在一个小圈子里进行的。某个人或某几个人相对于他所处的团体是一个小圈子,一个政党相对于整个国家的全体国民是个小圈子,一个国家的国民相对于整个世界的人类是小圈子,整个人类相对于全部的地球生物是小圈子,全部的地球生物相对于整个自然界是小圈子。就圈子这个方面来说,某个人所要参与作出和实施的决策必然是基于这个圈子的集体意志而发源,为了这个圈子的集体利益而作出,通过这个圈子的集体力量而实施。
某个人或集体的决策是正确还是失误,要看且只需要看其实施的结果是否符合其决策者本身的决策本身的目的。决策本身:“塞翁失马,焉知祸福”,就骑马这个决策本身来说,决策者没有达到锻炼身体娱悦精神的目的,反而“伤其髀”,这个决策是失误了。决策者本身:“成者为王败者寇”或者“不以成败论英雄”,这些“成败”都是别人的评判或者期望,决不能够等同于且并不一定相符于王寇英雄这些决策者本身的目的。
任何决策,对于决策的制定者和实施者来说都是趋利性的。存在趋利性必然就存在利益之间的比较,有决策者(制定者或实施者)自身的利益和他人的利益的比较,有决策者自身的某些方面的利益和其他方面的利益的比较。即使是所谓的受虐狂,别人看到他身体受虐,他自己却获得精神上的快感。舍生取义、杀身成仁,甚至精神胜利法都与此相类。
说到受虐狂,我借题发挥一下。
受虐狂作出受虐的决策并实施的时候,更多地是考虑自我精神上的快感,并自愿地付出一定程度的肉体上的痛苦的代价,而并不一定会过多地考虑对其施虐者是否愿意或者能够在对其施虐中得到快乐,更不会去考虑他们的施虐和受虐的过程有可能给周围的人们带来的心理上的不良影响。
如果一个受虐狂强迫他人对其施虐并且不顾对周围人的影响,那么他就同时也是一个施虐狂。所以,一个受虐狂,如果他并不同时也是一个施虐狂,那么他在作出受虐的决策的时候,他应该选择自虐,或由施虐狂来施虐,并且选择在周围没有其他人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这样可以避免对他人的施虐。然而,事实上,几乎所有的受虐狂同时也是施虐狂。而对于施虐狂来说,如果他选择受虐狂作为施虐对象并选择无人之处进行,他的快感必然会大打折扣,作为一个施虐狂,他一定不会情愿这样做。
我们可以把受虐狂和施虐狂作为一个圈子,把非受虐-施虐狂作为一个圈子。
我认为后一个圈子大于并重于前一个圈子才是正常的,或许只是因为我认为自己属于后一个圈子。我认为,正常而有良知的人,不管是个人还是集体,一般都不忍看到有人受虐,也不忍看到有人施虐。但是,一个受虐狂往往认为周围所有的人都是受虐狂,一个施虐狂不会把任何人排除在他的施虐对象范围之外。
因为我认为自己属于后一个圈子,所以我认为后一个圈子应该大于前一个圈子,所以我认为后一个圈子的利益要重于前一个圈子。我并不会去干涉前一个圈子里的人在私家花园里的任何行为,也不赞同后一个圈子里的其他人去干涉,只要确信没有未成年人或者后一个圈子里的人被裹胁在那个私家花园里。
以后一个圈子里的人的眼光看去,我认为决策者的圈子应该是越大越好。在没有经过各方面的调查研究争执妥协得出最终的决策之前,最好的办法是维持原始状态或可控状态。
回到原题。《集体决策为何失误》一帖中有关狐狸的决策的失误之处就在于,狐狸在塔斯马尼亚岛上至少相对于原有的鸡仔和羊羔来说是一个新的物种,政府在作出最终的决策之前未维持原始状态或可控状态,而是任由“带进狐狸”这个由少数人作出的最终(即使是有可能)对多数人不利的决策得以实施。因为不知这少数人的目的是否为了对多数人不利,所以暂不判断他们“带进狐狸”的这个决策是成是败;但政府在未作出采取行动的决策的同时作出了不作为的决策,这个不作为的决策是失误的。
我认为下表所反映的基本逻辑大体上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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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色令人盲,何况七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