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转一篇在联盟版论辩时发过的帖子,供各位有兴趣的朋友推敲我的言行。 真理是认识论中一个不太容易说得清楚的问题;而方法在科学上则是一个非说清楚不可的问题。 日常生活中,我们通常很少在严格意义上使用“真理”这个术语,更多的时候,我们用这个词指代我们认为正确的某种东西:对一种现象一种事实的描述或者一种可以被证明是正确的观点的陈述。在这一意义上说,所谓的“真理”,至少应该满足一个基本条件,即真理是人对真实的一种反映。 我们如何知道所谓的真理是建立在真实基础之上的?对真理的把握,与走向真理的方法密切相关。理解真理,不仅需要理解真理的表述方式,同时还要理解获得真理的方法。以目前争论的这类问题为例,就表述方式而言,至少可以区分三种情况: 1. 关于某种态度或某种情感倾向的陈述;比如:我爱BBS。 2. 关于某种观点的陈述;比如:BBS是个体或集体表达自我的一种方式。 3. 关于某种事实的描述或陈述。比如:许多人在BBS上披露了自己内心隐秘的感情。 上述三种情况相互联系,但在我看来,第1种情况不属于真理,也不是认识论关心的问题;第2种情况属于表达真理的一种常见方式;第3种情况属于获得真理的基础,如果陈述的事实是与实际相符的(这其中涉及许多复杂的问题,不展开了),我以为也可以称之为“真理”,尽管那只是事物的真相。我在后两种意义上使用“真理”这个词。 获得真理的基本方法,无非是归纳、演绎或直觉(顿悟)三种。归纳或演绎属于逻辑的方法,在所谓的经典科学方法中,这两种获得真理的方法,都是以观察(经验)即事实为基础的。而直觉顿悟则不被科学看作是获得真理的有效方法,至多只能算是科学灵感的一种来源。科学以其自身特有的方法体系,保证了其探究结果是可以信赖的:即所谓的真理的真伪,是可以公开检验的。科学是一个开放的认识系统,它不断用新的证据修正以前获得的“真理”,使其能够更好地反映现实。在当代占主流地位的知识论中,区分科学与伪科学问题的标准很简单:即一种观点能不能被证明是错的。如果能够,这种观点就是科学的,反之就不是科学的。科学对知识、对真理的理解,是一种观点一种理论在解释和预测方面的有效性,即它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对我们观察到的现象作出合乎逻辑和经验的说明,对一定条件的发生的事件作出准确的预测。所以,从科学的观点来看,有关真理的问题,是多真的问题而非真假的问题。非科学的问题是科学不予考虑的。当然,上述说明只是就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而言的。说到对人类社会对人自身的认识,真理的问题要复杂得多。 回到我们共同关心的问题:小布的某些话有没有道理?我会不会认为网上北京男人没有反击我就以为自己说出了真理?我有理由相信,小布的有关看法比一般人的看法有更多的事实基础;而我,只是表达了我根据自己网上观察的结果归纳出来的一个结论,这个结论是我本人对网上北京男人认识的结果,是可以检验的,作为个人的特定观点,其本身正确与否,与是不是有人反击我无关。况且,在玉蝴蝶指出我的泛化错误以后(这叫不当推理错误),我立刻就限定了这一观点的适用范围。我以为我的做法是符合科学精神的――科学从不忌讳错误。或者说,科学正是在不断发现错误、修正错误的过程中发展壮大的。 我一致避免在网上讨论过于专业化的问题――我以为,像长空、联盟这样的BBS,并不是讨论学术问题的理想场所。支配科学的是理性,而支配我们在BBS上思想行为的,主要是感性。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我倡导理性,倡导宽容精神。 真理取决于方法;而感情,则主要依赖于个人经历。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问题。我相信,一般情况下,我们应该能够很容易地区分态度、观点和事实,而且可以依靠我们对一个人逐步积累起来的认识,来判断一个人的态度是否偏狭,其对事实的描述和有关观点的陈述是否可信。 当然,毫无疑问,我认为一个人应该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无论在哪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