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的故事
女人的心都跟着身体走了(张爱玲语)。
我来到周宇租住的房子里,这是一个独院,院子很小。院子里有一棵山楂树和一棵柿子树,为了不至于太过单调,他种了一些菊花,那个时候正是秋天。菊花盛开的时候,院子里一片金黄色。显得异常温暖。
我们住的院子是座落在圆明园的职工宿舍里,一大片 的平房。据说这里当时的别名叫画家村,村子里住了好多画画和写作的人,有一部分人留着长长的头发,因为脏乱头发一条一条的。平房里的公共厕所生产了好多苍蝇。画画的留长发的人来我们家吃饭的时候,苍蝇就停在他们的头发上吃饭。这班人也有他们的长处,一边吃饭一边给我们讲黄段子。夜深人静他们散了的时候我就想:越是平淡的生活人们就是要给它一些不平淡的经历么?。
我那个时候没有什么朋友,周宇去上班的时候我把蹬子搬到树荫下看书,他几乎把所有的积蓄都拿来买书了,我在他的书里面认识了 陈染,余华,刘坤,严歌苓。。。。我更喜欢看周宇写的诗,他给我写的诗叫"情书"已经写到情书之三十了。但有一首无愧情书,写了有一百多首。是专门给另一个女人写的。自从我和周宇见面的第一天起,我们彼此都认为我们不会有将来,但是后来他把我给占有了,女人的心真的跟着身体走了,看呐!这会我一边看着他给另外一个女人写的诗一边在吃着她的醋。
在他的诗里,他在梦里无数次地梦见过她,那是他心里的呼唤,一次又一次,他有时候高兴得醒了过来,他拿起笔回味着,记录着他的心情和感受。他在想给她看他的诗,她才会明白他的心。是的,她看了他的诗,她也有所感悟,但她没有办法到他的身边来。爱情抵不过实实在在的生活,时间一过爱情就消亡了。
这个女人不漂亮但是很有智慧。
那个女人我想像她是何等的美丽与多才,才会让他如此着迷?我总是猜想他们是否有过肌肤之亲,才会让他久久迷恋?
然而,后来我有幸见到了她,不过如此:小眼睛,小鼻子,歪嘴巴。 而且还很肥胖。他怎么能够爱上她呢?爱情是这样盲目。你得不到你就越爱?她去了上海,而他来了北京。思念让他写出一首首无愧情书。什么叫无愧?就是无怨无悔?我读着那些诗,心就一阵一阵地痛。我的情书在她的无愧情书面前暗然失色。她来看他的时候,我已经跟他住在一起了,我们好得像一对姐妹。我们手拉着手,一起走在圆明园的福海边,一起说他说了两天两夜,这个女人好像也是爱他的。那个时候已经是秋天了,树叶掉了一地,像她凋谢的心。我看她心事重重。我说你回来你可以跟他过,他是爱你的。她没说什么,我的存在已经伤透了她的心,她的心像地上一片片碎了的玻璃,拾起来到最后也只能扔了。她的眼泪一直没有滴落下来,或许是她忍着才一直没有滴落下来。她跟我说了一些过去的事,他们在家乡的时候是一个单位的,然而她家庭条件优越,她不可能留在家乡,她爸爸已经把她的工作调动到上海。她和他在一个单位的时候,他们一起堆雪人,还有一次,她从家里带了一条电棍子,把他电得一跳一跳的,她在哪儿哈哈地笑,他听着她的笑都忘了痛了。她去上海的时候他去送她,她给他送了一把伞,一把挡雨的伞。这是他生平第一次拥有了自己的伞。
我听周宇说:她曾经跟他打赌只要他把烟戒了,她就嫁给他。为此周宇把手指咬破了画了一颗心还配了一首情书。当时他真的的决心要把烟戒了,他真的希望她能嫁给他。但是周宇做不到,一个男人特别是像他这样的男人,一心只会按自己的意愿来行事,不可能会向她的意愿妥协,这也是他一直没有去上海找她的原因。
现在周宇和她失去了联系,我和周宇说起她,我还记得她的样子,不漂亮,但是很有内涵。善良的女人自然会有一种内在的美。她留在他的心里,一辈子想起来的只有甜蜜。有人说过:两个恋人分手后不再是朋友,证明这两个人真心相爱过,如果还是朋友证明这两个人中的一个不曾真心爱过。
他是真的爱过她,她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