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纸电视和网络。。。这两天都在宣传一个消息:刘德华的某女粉丝追星成痴,导致其父投海自杀。 看完这个报道,我竟然哑然失笑,我的天啊,这这这。。。。这不是在拍电视剧吧?! 不想评论追星族,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不想评论刘德华,一来对他没有过多的兴趣与关注,二来觉得这不是刘德华的错,跟人家没关系。 只是忽然感到奇怪,为什么那么多人一定需要有个偶像呢?从古至今,我们似乎就没停止过顶礼膜拜,从上帝到财神,就算当时是蒙昧时期,生产力低下从而需要精神寄托,那么现在呢,现在生产力还低下?为什么我们非但没有停止偶像崇拜,反而越演愈烈?泥塑的神像还嫌不够,身边的真人也要拿来崇拜一下,说是喜欢都不行,就的说是“崇拜”!崇拜到自己的去死都不算还要逼死家人! 哎!我怎么就不是刘德华呢,我要是刘德华的话,一定同意单独见她,然后扇她是十个八个大耳光,告诉她:现在知道了吧,爱我?爱我我照样抽你! 信仰的力量是无穷的、强大的、也是可怕的。怪不得古往今来,无论帝王还是伟人们都把大搞个人崇拜当作统治天下的手段之一,这种炒作之法并不算新鲜,可见由此产生诸多牺牲品也就不算奇怪了。 我奇怪的只是,为什么人会如此盲目的痴迷与信奉另外一个同类,而且是一个不见得那么强大的同类?是不是有的人天生在神经系统中欠缺什么玩意儿?或者是什么东西发育过剩了?这个问题甚至想让我从医学和解剖学的角度来寻找答案了。 都说人不能没有信仰,但是信仰什么?如何信仰? 真正值得信仰的东西绝不是叫人去痛、去死的东西,。 不论什么人、什么事,如果他或者他们的教条不是让人获得真正的快乐,而是为了他自己要到达某种目的从而宣扬的所谓什么“真理”而让人去做所谓的“奉献”或者“牺牲”,那,就叫他见鬼去吧! 偶像们,别当所有人都是傻瓜。 傻瓜们,别以为什么人都值得崇拜。 [本帖已被添美翼于2007年3月29日15时46分43秒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