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海上看过落日,在草原上看过落日,在飞机上看过落日,也在郊外的野地里看过落日,然而现在最喜欢的,是在闹市、在下班的路上看落日。 美国有一条著名的大街"sunset street"--日落大道,把落日的肃穆与孤寂和城市的喧嚣与繁杂融合到一起,真是奇怪的感觉,让人忽然觉得繁华落寞,人生渺茫凄然,又有些许的感叹,时光倏忽,转眼间再辉煌的城市也有迎接落日的一刻,让人时刻警惕人生短暂,尤其在这座城市里,更需发奋。 然而,肃穆的却不是凄惨,落日的韵味尤其独特。 总有人爱将落日比作人生暮年,事物尾声,从而抽离出完结的意味,可在我眼里,落日是一种优雅,一如婉转的作别,从容的放手,又似镇定的自敛,身已转而韵未散,留一天绚美的红霞,自己悄悄的隐去。 落日那看似意尤未尽的退步抽身,却是一种决绝的人生态度,当退则退,不卑不亢。或许留恋婉转,但是去意坚决。 你是否在黄昏时分的车站上刚好看到过落日呢,晴天的时候它挥发着朦胧的红光,若云影不断或者恰好当时城市上空烟雾笼罩,则如一猩红弹丸,有时候又不免玩笑的想,好一个咸蛋黄,这样一来,便越发的思念起晚饭来。由此说来,谁说落日只会讨人烦忧?它明明也有着幽默感。 徐志摩的《再别康桥》里有"挥一挥手,作别西天的云彩"的句子,也是我在闹市中欣赏落日时常常想起的,我深信诗人对落日的感情亦然,也正是落日的写照,"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要是你觉得落日恬淡,那也只是看到了它的外在,若你真的沐于夕阳霞光之中并且用心体会,便能感受到落日之浓郁。 浓郁至此,情何以堪。 散尽最后的光与热,恰如书画中最后一笔浓墨,用尽了风流。有多少著名的景致是落日所造就暂且不说,且说那极为平凡景物,若被夕阳勾勒了金边也霎时添了光彩,如小池的微波,水草的茎蔓,树冠的轮廓,行人的脸庞,少女的发丝,稚子的双眸,无不映射着落日的爱抚与柔情。 我们时常不免会凭空的谈论真善美,而身处其中的时候,你真的发现它了吗?这就是落日的爱与美,用自己的爱来使别人可爱,用自己的美来焕发别人的美。这恰是至爱,也是至美。摄影的人、写字的人、作画的人。。。凡是那些有心的人,都会有这样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 我喜爱闹中取静,就比如喜欢站在大厦之上看繁华街市映衬下的落日,那时候大多已经下班,走道里安安静静,我也准备着离开了,可是一回头,看见了窗外的景象,总不免要驻足一会儿,就好像每天总要用些时间用来感受内心的静谧。 我保持着看落日的习惯,让自己从一天的繁忙中有片刻的超脱,仿佛置身世外。落日也在教授我一种风度,感染我一种情绪。每每这个时刻就会想到生活其实很美,何必为那些丑恶与变态去呼天抢地,只要我的眼睛永远能发现美的事物,去感受它、融入它的美,那么我的人生就是美的。 也有的时候,赶上阴郁,走在路上,忽然天开云霁,从云层缝隙中投射下来的落日余辉显得神秘而壮丽,好似天堂穹顶的光辉直射而下,把周围的云彩和天空照射的高远辽阔,就如坎坷的人生霎时豁然开朗,让人心情舒畅,对命运充满了感谢。 而此刻倘若是单车而行,就更是别有一番风味,尤其又是在郊外,在两边满是钻天杨树的田间土路上,落日于是变成了顽皮的孩子,在数顶间或藏或露,一路陪伴着你,跟你捉着迷藏,等到你累了,停下来休息,坐在田埂上,落日便也娴静的依傍着远山,与你遥遥的相望,而那时刻,正是田畴镶翠,山峦镀翡,彤云西挂,倦鸟归巢,炊烟初起,让人心中立刻涌起对家的牵念。 如果说朝阳是照人出征的火把,那么落日则温馨得多,它与家庭的温暖紧密相连,与安全舒适紧密相连,与归宿感紧密相连。他催促有了归宿的人加紧回家的脚步,提醒那些形单影只的人是否该向着稳定安逸靠近一步? 落日会无一例外的在每个人心里激起小小的波澜,然后,也会无一例外的将这种波澜安抚下去。 如果非要将落日拟人化,我觉得它是品格恬淡而感情饱满的人,是朴素而别具韵味的人,是有光彩而又温暖的人。他在时,你能感到美好,温馨又安然,他走后,你身上还依稀留着他的影子,不论何时想起,心里都能感觉温暖。
[本帖已被添美翼于2007年3月13日11时8分22秒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