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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不禁枪的真正原因 ,是因为“美国人民有推翻暴政的自由”!
[楼主] 作者:智性时光  发表时间:2006/09/06 22:51
点击:47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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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伪的美国民主之一:美国不禁枪的真正原因
作者:聊烦了算 发表时间: 2006/09/05 23:47 点击:711次 修改 精华 删除 置顶 来源 转移 收藏
美国不禁枪的真正原因是中国人无法理解的!



枪支在美国的普遍程度,从以下一例中可窥全豹:当《枪支管理法》通过的时候,受到该法禁止的攻击性武器之中,有一种是仿苏式半自动步枪AK47,仅此一种型号,在美国民间当时就已经有100万支。而且最近20年美国校园不断发生恶性枪击事件,见诸世界各大媒体,并引发了一场有关《枪支管理法》的大讨论。看了大量的类似报道,国人一定会想为什么美国允许公民拥有枪支。



据我一个去过美国的大学老师讲,美国法律之所以不禁枪,是因为“美国人民有推翻暴政的自由”。



1776年7月4日,在北美洲十三个殖民地的代表举行的第二届大陆会议上,通过了由托马斯·杰弗逊起草的《独立宣言》。这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文献之一,它闪烁着自由和人权思想的光芒:



“我们认为以下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统治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其赖以奠基的原则,其组织权力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可能获得他们的安全和幸福。为了慎重起见,成立多年的政府,是不应当由于轻微和短暂的原因而予以变更的。过去的一切经验也都说明,任何苦难,只要是尚能忍受,人类都宁愿容忍,而无意为了本身的权益便废除他们久已习惯了的政府。但是,当追逐同一目标的一连串滥用职权和强取豪夺发生,证明政府企图把人民置於专制统治之下时,那么人民就有权利,也有义务推翻这个政府,并为他们未来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



没枪怎么推翻暴政?没枪当年美国人拿什么来跟英国军队斗? 虽然今天美国已经是民主政府了,但是出于对暴政的天然防备心理,美国法律坚决保证人民持枪的权利。 允许持枪固然会造成很多刑事案件,但是和刑事凶杀案相比,暴政更让人恐怖。



1789年,美国第一届国会召开之际,宪法第二修正案做为一项制约国会与总统联邦权利的平衡力量予以提交,并于1791年,与另外9条宪法修正案一起获得批准,组成了美国权利法案的前10条。美国《权利法案》的第二条规定:“……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受侵犯。”这是美国的建国者对于日后的政府有可能发生异化而设立的一项预防措施,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其他国家时有发生的情况:即手无寸铁的人民面对政府军队的镇压束手无策,也使作为个人的美国人对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和土地的信心大增。



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行文颇为讲究,它并不是说《宪法》给了人民拥有武器的权利,而是说,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受侵犯。这两种讲法是不同的。也就是说,美国的立国者认为,这种权利,不是统治者给予人民的一种恩赐,而是一种天赋人权。宪法修正案可以起到的作用,仅限于确认这一事实。





美国是一个非常强调保护个人隐私、私人财产和私人领地的国家。《权利法案》的第三条,即美国《宪法第三修正案》规定“任何士兵,在和平时期,未得屋主的许可,不得居住民房;在战争时期,除非照法律规定行事,亦一概不得自行占住”,以及《第四修正案》“人人具有保障人身、住所、文件及财物的安全,不受无理的搜查和扣押的权利;此项权利不得侵犯;除非有合理的理由,加上宣誓和誓愿保证,并具体指明必须搜索的地点、必须拘捕的人和必须扣押的物品,否则一概不得颁发搜捕状”。这两条,都是和上述的个人权利有关的。问题是,美国人对于这样的《宪法》条文的执行,是着着实实“令行禁止”的,他们对于私人财产的保护是绝对的。在其他国家,私有住宅受到侵犯,你可以去法院控告,但是在美国,私人领地受到侵犯,你有权开枪。



在此我插一段小故事:一名原籍俄国的犹太裔美国人在得知以色列正在建立所有的被迫害致死的犹太人的详细档案时感到奇怪:这些牺牲者怎么会无力反抗?后来他发现,二战之前德国人民也是合法拥有武器的,但在希特勒上台之后,首先搞枪支登记,然后设法逐步没收枪支,以致犹太人最后只能束手待宰。他由此坚信失去自卫武器是犹太民族的悲剧原因之一。他家里有好几种大大小小的枪,他说:“我也希望永远不要去用这些枪。但是你应该知道,枪不是一种工具,枪是一种权利。”



曾经有一个美国女孩听到中国6、70年代中有抄家的事情,她几乎不相信谁会有这么大的胆子。因为在美国,短短的几条《宪法修正案》绝非一纸空文,它是由整个司法制度在保障,有无数案例在支撑的。简单地说,凡是发生这样的情况,法律根据《宪法》是支持开枪一方的,但是为了避免误伤,必须事前发出警告,如果在受到警告之后继续侵犯,主人有权开枪,事后不必承担后果。所以,没听说美国发生过强制拆迁强占土地的案件。



例如,如果一个美国的农民土地被掠夺了,他们告状无门,这时候房地产开发商来拆他们的房子,他们至少还可以拿起枪支与开发商打一仗,维护最后的正义。美国权利法案保证了美国人民,尤其是穷人的权利,使他们不至于落到某些国家的农民和城市贫民的悲惨境地。



那么,对这种代价昂贵、只有潜在意义的自由和权利,美国人在支付了有目共睹的惨重代价之后,为什么至今没有放弃呢?这是因为他们始终坚信两百年前建国者的理论:对于“政府”这样一个人类所创造的“怪兽”必须时刻“防其失控”。所以,政府只能通过再三呼吁为管制枪支“立法”,如限制某种枪的型号,又如买枪者必须等候几天,以便让卖枪的查一查电脑,确定对方是否有犯罪前科等,来减轻持枪犯罪的危害程度,而对于彻底禁枪,由于《宪法第二修正案》的存在,政府是永远做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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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楼]  作者:智性时光  发表时间: 2006/09/06 23:21 

回复:给长空的最后一贴
之所以想离开长空,主要是感觉自已那些转贴内容与长空的气氛不太协调(正如纤纤老大说我的贴是另类一样)。长空是一块适合调情的风花雪月宝地,而不适合尖刻敏感的政论话题,这种感觉我早就有了的。但本人对政论话题又情有独衷,没办法,物以类聚,所以离开是明智的。
我不想破坏这里的气氛,更不屑于口水战,尽菅我屡次受到指名道姓的人格抵毁辱骂围攻。我认为在论坛上进行人身攻击是理屈软弱的表现,如果你有理可说何必去骂那个没有意义的虚拟的网名呢?
我一直以一个民主启蒙者自居,并把它当作自已的人生信念之一。而且我认为民主启蒙应有三个方面的内容——揭露专制罪恶,宣传民主理念,宣传民主典范(比如美国)。当然,我知道自已的言微力薄,但我也绝不妄自菲薄。
在一个有着数千年专制文化传统的国度进行民主启蒙,将是一件漫长而险恶的工程。但也是一项造福子孙的大工程。我个人当然希望有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对此我很欣赏已故的李慎之老先生说的一句话“如果有来生,我愿做一名普通的公民教员”。
感谢长空所有支持我的朋友,我知道你们支持的是中国的民主事业;同时我也感谢反对我的人,是你们使我更加清醒认识到了中国的某些现实。
关于民主与专制的争论还会继续,但我更相信,所有的争论大都是利益之争,因为权力代表利益,而民主就是要从专权者手中分享权力。
反民主本身就是一个罪恶,但反民主者会给反民主寻找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就如吃人是一种罪恶,但吃人者会给吃人寻找所谓“阶级仇民族恨”的理由一样。
我知道会有人嘲笑我,我不奇怪,因为我知道我们所处的是一个笑贫不笑娼的社会;我也不妄想改变什么,但我可以改变我自已!

(恕不回复)


 [3楼]  作者:通通笨蛋  发表时间: 2006/09/07 01:31 

回复:傻呼呼滴
这里你都不想或不能混得下去还有什么更轻易的地方来给你做民主启蒙者呢?什么气不气氛是借口来的----难道你会找到一个一点不破坏它原有气氛的场所?美、国吧。但美、国还需要你去启蒙吗?噢,难道你想更勇敢的跑去那些个民主生活会去传播?即又或是去找没成年人传播?

所以归根结底,不由得我不产生这样的对你想法:相比起民主或民主的传播,自我的价值才是最重要的。这里体现不出你的自我价值,所以你就跑了。
 [4楼]  作者:最是好心情  发表时间: 2006/09/07 01:40 

回复:我昨天已说,你非要应证~

走,都是小气,无论哪种形式.

小气的人到处有,大气的人没有几个.慢走不送~



※※※※※※
最是~ ~好~ ~心~ ~情~ ~ ~ ~(得唱着念,COCO李广告词:一见~ ~好~ ~心~ ~情~ ~ ~ ~) *_-
 [5楼]  作者:·失忆·  发表时间: 2006/09/07 08:35 

回复:我说嘛,看你和欧阳斗得这么有趣,怎么突然变得丧魂落魄的~~
原来是为美女的一句话伤心呀.情有可原!情有可原!
 [6楼]  作者:剑出非我心  发表时间: 2006/09/07 10:02 

回复:终于通通了一回
这是我看到的笨蛋所说的最能让我一看就明白的也是我想这么说的一段话。
 [7楼]  作者:wxznb  发表时间: 2006/09/07 10:17 

回复:嘿嘿``
早就看出来你是很牛X的人```````````

※※※※※※
 [8楼]  作者:舞黛纤纤  发表时间: 2006/09/07 10:31 

回复:何必要说最后一帖
说实话,本人只写一些风花雪夜的故事,帖子内容几乎不涉及政治,不是我不写,而是我对政治历来不感兴趣,所以写起来也不专长,干脆就不写了。长空从一开始就是以政治为导向,以砖战为调色剂,以评论为主体,与诗歌、小说、散文并存的,缺一不可一个误乐性论坛。本人对论坛的多面性感到爱莫能助,特别是当砖头抛来时,有种无所适从的感觉。因此,当属主的一年半里,多了些文学帖,少了些评论帖和砖战。并不是本人希望如此,而是一种形势,一种主流,一种趋势,包括这两年来的版主大部分也是写文学帖的。如此也引来个别人对我的质疑,说长空没有砖战就。。。。。。这也是我辞去属主的原因之一。
但必须说明一点,本人不专长政治帖,并不反对大家讨论政治,更不反对砖战,从来就没有反对过!智性老兄你误会了,也怪我没有说清楚,用另类一词说你的帖许是不太适当,你的帖(包括转帖)之观点揭示了社会的阴暗面,一些闻所未闻的事情,但对你之部分观点我还是保持沉默。然而长空人就是一些另类的组成,长空人就喜欢看另类的帖,说你的帖另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人以群分,物以类聚,只要西陆让你发帖,长空就不会也没有必要剥夺你发帖的权力,你又何必要走呢?
(以上之言不代表任何人,更不代表论坛,仅以个人、一个版主或者是一头猪的身份说话)

※※※※※※
来看看啦!
 [9楼]  作者:怒____放  发表时间: 2006/09/07 12:03 

花无人戴,酒无人劝,醉也无人管。
哪个论坛不是风花雪月?
想起文革期间批容庚的话:昂首阔步,自由散漫,追求人格。
那是什么环境?他能如此;而今是什么环境?你却如此!

走吧,去你觉得适合谈民主的地方吧,如果有的话我也去。

※※※※※※
我笑得灿烂,令世界黯然。
 [10楼]  作者:上网打瞌睡  发表时间: 2006/09/07 14:01 

回复:你说你说

你走了,俺们批谁去呀,谁比你还经受得批啊,换成欧阳小狼早床底下去了,哈,玩笑哈

问下自己,走了会开心吗,如果开心那就走吧

上次我对你的回贴说"不准走",其实是看见你说长空是你发贴的第一个论坛,当时我竟然好感动,眼泪都出来了,也许你不信,这是真的,可能我们对网络寄予的太多,投入太多,才会那样真性情

关于点击,我想是因为你的贴子大多数是转贴,一般在论坛原创观看的人比较多,哈,大男人麻,别老提要走的事哈

 



※※※※※※
 [11楼]  作者:远远望着你  发表时间: 2006/09/07 14:31 

回复:善良的瞌睡,真性情的瞌睡
看了你这些话我也很感动。
逛坛逛到长空,在这里问候你一下,祝你快乐:)
 [12楼]  作者:徐小坏  发表时间: 2006/09/07 14:33 

回复:你跟他走好了~
不送!

嘿嘿~~~带上那谁。






※※※※※※
天生伤感,又快乐如风
 [13楼]  作者:zr__002  发表时间: 2006/09/07 15:33 

回复:呵呵,一个
都不许跑掉,看这名字只想笑~

※※※※※※
笑看云卷云舒,静观花 开花落!自然而然,荣辱不惊!去留无意!不失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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