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诡辩学说起 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对客观事物的分析和理解,已走到一个很高的境界。这来源于人的思维在升华,实践能力在不断提高,在感性和理性上应有真正思辩的概念,并积累了丰富而又正确的客观经验,从自然界中恰如其分地融入到有血有肉的客观事实中。形成和完善了符合客观规律和客观事实的理论,既定在此理论的基础上实践,以至改变和创新这个世界。然而,在这个发展的过程中,正确的理念与对立的理论相悖并存。我们通常把对立的理论称之诡辩理论,它的存在与发展,否定了实事求是,阻碍了人类社会发展探索的步伐。
那么,要知其害,时宜而攻之。我们就不得不把诡辩学说纳入哲学的范畴里,剖析其内在的根源和欲盖弥彰而混淆是非的实质,揭示这错误谬论的合法化。不难看出,从古自今,这些帮派体系的诡辩学者为自身的生存而辩护,实现了自身的价值观念,有着一定的生命力,关键是他们善于伪装和穿空子。如黑格尔极其细致地反复琢磨这个思想:“在诡辩中具有一般教养(Bidung)-----我们的教养也在内-----所共有的因素,即使提出理由和反面理由-----反思维论”,为诡辩者提供了先决条件,提升到一个境界,美化了诡辩的面孔,纵容了诡辩者的胆量,于是,他们从肯定了“万物都只有相对真理”,来纠缠客观事物和概念普遍具有辩证矛盾这一特性,冒充辩证法或者同辩证法相互掺杂地表述出来自身的境界和正确的态度,反之有理地指这一学说具有教养。给真正的符合事实的理论设置障碍,事实上,在世界各地,无处不在,无时不有,都会感知涉及现实中的一些类似的诡辩者与客观事物对立而争论不休,这种争执小到一人一事,个别与一般,大到一个地区一个社会面,乃至冲击科学领域。不论在那一个环节,诡辩的实质就是达到自身的目的,以维护自身摇摇欲坠的利益。普罗塔哥拉:“人是万物的尺度,人因此是一般主体;存在物因此不是单独地存在地存在着,而是对我们的知识来说存在的”。呵呵,多么地诡辩其自身的作用和存在的道理!这就是诡辩学者从骨子里都能找到相配备的血缘,不断地充饥内在知识的根椐,对付外来的威胁,以抗衡客观学者的理论和发展。
在现代生活中,有些人虽然没有系统地学习这方面的知识,但我们发现人与人之间,人与物之间的见解时,从自我意识和掌握的知识,对外界的分析的评论,都站在自己的角度上考虑问题,不论是正确的,还是偏见的,固执自见,说出自己有利的理由和原因,对别人和事故总是予以怀疑、排斥,片面性地强调主观思想,唯我独尊,强词夺理!自然形成诡辩的恶习,我把这种恶习归纳为三点论调:“1、只有以我为中心,什么也不存在,什么也没有。2、即使存在着什么,那也是可以辩解清楚的。3、辩论也是认识论和方法论与所谓的辩证法的补充,而这种经验是独一无二的”,鉴于三点论调,纯属于“绝对实在论”。否定确定性,否认全面性,片面强调事物的流动性和认识的相对性。过分地坚持错误的观点,执行偏激的行为,导致后果而不顾。比如说,张某的弟弟与王某打架而死,随后,张某杀死了王某。当张某捕获并起诉时,他说:“王某杀死我弟,我就要以牙还牙杀死他!”,看上去他的辩解似乎是符合杀人偿命的逻辑,但从法律上讲,王某杀死张弟是要受到法律制裁,而张某无权做杀死王某的决择!
为此,在我们现实活动中,揭示诡辩论,澄清其面目,识别真假,坚持正确的思想认识和实践方法,维护唯物辩证法,是至关重要的,是有利于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