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炭的生灵,谁来拯救”系列之四: 说“斗” 自从得知动物保护主义源自地球西边,我对西方文明又多了一层好感,民主、法制、自由、博爱,终归是当前人类社会最该追求的事情。然而外国的月亮未必都圆,即便是在动物保护方面,仍旧存在着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我以为,这其中最当批评的便是西班牙的斗牛了,也不知这嗜杀嗜血的变态爱好,哪一天才能在欧陆文明中彻底消除。 斗牛,至今仍为西班牙人喜爱,逢有斗牛表演,总能引起群起的的狂热。我想不出残忍的屠牛过程有什么值得狂热的地方。诚然,那斗牛士华丽的服装和面向观众时优雅的举止,看上去古艳焕烂,风流倜傥,不过一旦骑上搭披着护甲的骏马,斗牛士的行为,立刻变得卑鄙。牛,本不想斗,却要硬把它激怒,还要逗着牛空跑借以耗尽它的气力,待到牛极度疲劳的时候,斗牛士再一次次偷偷靠近,把矛和剑扎进牛背,用放血的残忍手段令其彻底失去抵抗力量,最后,“勇士”在助手的协助下才敢真正地与那可怜而又无辜的牛做正面交手,将利剑刺入牛的要害部位,做出一剑封喉式的所谓剑侠绝杀。 当今世界,除了西班牙,还有墨西哥和哥伦比亚有斗牛表演。美洲两国的斗牛和西班牙的斗牛有何不同我不知道,但在人道主义和人的勇敢上可能都比不上古埃及的斗牛。在古埃及,那是人与牛的真正的角力,表演者把牛激怒后,再把牛压倒在地,压倒牛算胜,压不倒为失败。虽不血腥,可这是真正的勇敢者的行为,真正的公平战斗。相比下,今天的斗牛,不免残忍而又卑怯。 世界上还有没有比今天的斗牛更卑怯的游戏?有,中国就有,而且也是古已有之。在我国南方个别地区也有斗牛表演,只是我们中国的斗牛场上看不倒古埃及那样的勇士,也看不倒诸如西班牙那种卑怯的斗牛士,我们的斗牛根本不用人,只是让牛和牛斗。所有的人,都是看客,国人喜做看客也是老大老大的传统了,当然,还是需要把牛激怒的,然后大家喜滋滋地看着两头“蠢”牛在场上做生死拼,无比开怀。 不仅斗牛,我们还斗鸡,让两只被激怒的公鸡扑咬踢打,哪怕啄出鲜血啄掉羽毛,也要分出胜负表演才能结束。经过精选的公鸡打斗的时间愈长,看客们便愈加感到过瘾,看的就是一番残酷景象,这是观众最为期待的。据陈鸿《城东父老传》载:“玄宗在藩邸时,乐民间清明节斗鸡戏,及即位,治鸡坊于两宫间。”当然斗鸡历史要远在唐代以前,《战国策.齐策一》中,就出现了“斗鸡走狗”一词,只是千百年来很少听到对斗鸡这种残酷游戏的指责,玄宗做太子时似乎也还有点顾及,大概是考虑到还有父皇在,不敢公然耽溺其中,等到他当上了皇帝,便堂而皇之地把鸡坊——斗鸡的角斗场——建在宫里了。斗鸡这种游戏,本来就为市井百姓所喜闻乐见,再加上有唐玄宗这样皇上“身体力行”,民间斗鸡风气之炽烈,就不难想像了。 不仅斗鸡,我们还斗鸭。晋蔡洪有《斗鸭赋》。斗鸭与斗鸡大约有异曲同工之妙,因此也都是上至宫廷贵戚下至市井小民开心取乐的把戏。《三国志》吴陆逊传:“时建昌侯(孙)虑于堂前作斗鸭栏,颇施小巧,逊正色曰:‘君侯宜勤览经典以自新益,用此何为?’虑即时毁彻之。”可见玩斗鸭也是“壮夫不为”的,所以孙虑受到陆逊的批评,便立即把斗鸭栏拆除干净,不过陆逊批评指责的只是玩物丧志的堕落行为,丝毫没有考虑到斗鸭这一游戏的不人道。似乎当时的知识分子也没有从爱护动物的角度对斗鸡斗鸭进行批判的,相反的例子却有不少。南唐冯延己《谒金门》:“风乍起,吹绉一池春水。闲引鸳鸯香径里,手捋红杏蕊。斗鸭阑干独倚,碧玉搔头斜坠。终日望君君不至,举头闻鹊喜。”文人笔下,企盼君归的佳人倚靠着角斗场的阑干,居然还是那么楚楚动人。唐代李邕的《斗鸭赋》还有明初高启的《斗鸭篇》,对这种残忍游戏都有详细描述,津津乐道,原文较长,这里不做引用。 早在汉代就有关于斗鸭的记载,《西京杂记》卷二:“鲁恭王好斗鸡鸭及鹅雁。养孔雀,俸谷一年费二千石。”可见,不仅斗鸭,我们还斗鹅,斗雁,斗鹌鹑,这些也许和斗鸡一样,看客要看的就是禽类的扑翅、压腿、啄咬、碰撞,直至一方被逐出场外,或是趴下或是惨叫,这才得到精神上的满足,翎毛起舞之际,人心大觉快慰。 比之西洋,国人更好斗也更善斗,只要能斗的都可找来让它们去斗,其乐无穷。就不要说遍及全国的斗蛐蛐(蟋蟀)了,小小昆虫能咬下对方的长须乃至大腿,那是让观者无比兴奋的快事※。这里又显出东方人的狡猾和奸诈,挑拨离间,坐山观斗,尽管除下注赌博外“观其斗”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可内心的畅快却是难以言表。然而也正因为在国人的角斗场上,没有人的出场,就愈发映射出国人的怯懦与无耻,残忍和狡狯。近年来国内这类“斗”的表演,又开始风靡起来,且有将其“产业化”的呼声,难道这等残害动物的把戏,也属于加快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步骤之一?倘是,真就让人齿冷了。 ※ 有喂养蛐蛐者,如蛐蛐连连获胜,便“心肝宝贝儿”、“神勇大将军”地倍加宠爱,一旦战场失利或因负伤丧失战斗能力,则将其掼于地上踩得稀烂,斥为:“没有用的东西!”这等嘴脸,也可作为某些人内心丑恶的一个注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