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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邹春兰事件”说起
文/水凝山巅 今年春来迟。眼下虽然已是暮春三月,但料峭春寒仍意犹未尽。在这个迟来的春天里,发生在吉林长春的一件事情尤其令人心寒,这起事件的主人公便是那个名叫邹春兰的女人。 邹春兰,原国家举重队队员,曾“多次获得过全国冠军,打破过世界纪录”,但由于以前“常年从事体育训练”而“荒废了学业”,以至于“只有小学三年级文化水平的她”在退役后“连份最基本的工作都难找”,“只能在浴池为别人搓澡”。 大家都知道,绝大多数运动员早晚有一天是要离开赛场的,正常情况下,躺在功劳簿上睡觉并不是他们的最终选择,况且有些运动员也许并不能在短暂的运动生涯中创造出惊世骇俗的成绩。多数运动员将来都会重新走入社会,开始一种自食其力的生活。邹春兰就是这些运动员中的一个,她因为生存能力太差而最终失业,不得不为了生计而走进浴室为别人搓背。 从各种报道中我们看出,邹春兰显然并不满意这样的工作和生活状况。那么造成邹春兰窘迫状况的原因何在呢?依我看,这应该与目前运动员的培养方式有关。 长期以来,我们在对运动员的培训上存在着过分注重特长开发而忽视其它能力培养的弊端。固然“术业有专攻”,但这种过分强调特长开发的方法,势必造成运动员整体能力的“用进废退”,使得一些运动员“头脑简单而四肢发达”。可以说,忽视对运动员综合素质、尤其是文化素质的培养是体育训练中的一种短视行为。 “邹春兰事件”其实只是冰山一角。综合素质不高带来的危害也并不仅仅表现于运动员退役之后。在这一点上,我们只要看看多年来一直为人诟病的中国足球便不言自明了。中国足球从甲A闹腾到中超,历来纷争不断,时常遭人抨击。踢假球、殴裁判、打球迷、吐口水、嫖娼、赌博、酗酒甚至吸毒,什么样的丑剧都在我们的绿茵场内外演出过了。有识之士普遍认为:这是球员素质不高使然——其实这正是大多数球迷的看法。为什么会素质不高?答案自然是忽视了综合素质的培养,那么这种责任除了俱乐部等体育机构之外,家长是不是也应该进行一下反思呢? “体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理念没有错,但运动员培养上的低龄化趋势显然还没有使家长意识到自己责任的重要性。有些家长看到自己孩子有某方面的体育特长,便十分注重对这种特长的开发,而其它诸如文化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以及动手能力等方面的培养就不再受到足够的重视。我总觉得这样的家长在对孩子的培养上带有某些急功近利的色彩,他们总在期望着将来有一天孩子会在一夜成名之后赢得名利双收。 当然体育机构的责任还是主要的,因为他们是运动员的具体管理者和培养者。同样就足球而言,我特别欣赏荷兰阿贾克斯俱乐部的做法。这个曾经塑造出古力特、博格坎普、克鲁伊维特等著名球星的俱乐部不仅一直重视球员文化课的学习,而且始终秉持“先教做人,再教踢球”的理念,在他们看来,良好的文化课学习对于提高球员素质具有非常特别的意义。相形之下,我们做的显然还差许多。 其实,对于任何一个运动项目来说,运动员的综合素质、尤其是文化素质的提高,都十分有助于开阔他们的视野、发散他们的思维、增强他们的理解能力,而这些,又会反过来促进其运动技能的提高。我们现在的确是到了重视“一专多能”的训练方法和提高综合素质的时候了,因为这不单有利于现役运动员增进其竞技水平,就算他们将来退出现役,我想也不至于再沦落到澡堂子里面去了。 目前,由于受到众多媒体的关注,当我在写下上面这些文字的时候,“邹春兰事件”已经得到了解决。这对于邹春兰来说自然是一件好事。但我想,能够从源头上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才是最根本的解决办法。 2006.4.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