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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落马断想
参加单位组织的观看《慕绥新、马向东腐败案》等电教片后,颇有些感想和反思,写下作记,立此存照。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一方面群众反腐败呼声日益高涨,党政反腐力度不断加大,各项举措多管齐下;另一方面腐败现象依然层出不穷,所查处的大案要案逐年递增,大有“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之势。时至今日,党风廉政建设也成为各单位部门必抓之举,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制度上墙,公示上栏,学习经常,会议不断。力求常抓不懈,警钟常鸣。但凡此种种作用似乎不大,不是认认真真走过场,便是花拳绣腿只作秀。 就拿学习来说。贪官落马后,总结教训之一便是说这些贪官平时不注意学习,忽视了世界观的改造。落马的贪官也深悔检讨自己不重视加强学习,因此无法抵制罪恶的诱惑。如此一来,好象学习教育工作万分的重要,这也难怪哪一地方哪一部门只要出了个典型,无论是好是坏,总要大张旗鼓轰轰烈烈地开展系列学教活动。好象这些活动一开展,先进更突出,污垢可清除,于是便可皆大欢喜了。然而,反腐斗争要真这么简单,何止于有当前这样的严峻形势。加强学习教育并非不重要,但决不是包医百病的灵丹妙药。相对而言,我以为加大监督力度,真正实现法治,不给贪官腐败机会更为重要。似这样左手管右手或胳膊管大腿的模式,全指望清官自律,壮士断腕,只怕是山重水复总无路,柳暗花明有几村? 就算学习教育很重要,那首先也要明确对象,有的放矢。现有的宣传学习教育方式所针对的对象,大多是那些没多少腐败特权的党员职工。而一些有腐败能力的领导要么是组织者,要么是打手电筒只照别人,要么自以为学到家了根本就不参加。因此,开展反腐学习教育活动的重点和精力,应放在那些有腐败能力有腐败机会的领导干部上,这才是所谓好钢用在刃上。否则,行动的声势浩大,取得的实效就难说很大了。 在此,也另作一些反想。慕绥新、马向东之流横行辽宁沈阳多年,其贪污腐化枉法徇私早就有端倪,群众多有揭发检举,中央省市皆有监督机构,为何直至数年后才得以惩治?如果单说他们伪装的好,是不是反证了我们的机制有缺陷?有几个包庇纵容提携他们的领导因此受到应有的惩处?好象没有这方面的公开报道,不知为何,是不是责不究上不得而知。还有点迷惑不解的是慕绥新死缓两年到期后如何处置,也没见一个公开的报道,有何玄机?再看看近期一些因渎职造成重大人命事件的官员处理通报,看看一些落马贪官的查处,虽都冠以严肃查处,其结果却不然。这般重说轻处,致使贪污的成本和风险过低,也难怪这么多的贪官前赴后继,抱着 “牺牲我一个,幸福全家人”的信念,怀侥幸的心态,而挺而涉险以身试法。 此外,党风廉政建设也要讲诚信,尤其是要做到从上至下地讲。领导干部财产公开制度颁发了多时,到如今却依然是聋子的耳朵是个摆设。仅此,何以取信于民? 总之,反腐斗争任重而道远,曙光但愿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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