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分钟前,一个朋友问:“老实说,你爱过吗?”。这样的问题对一个三四十岁的男人有点尴尬。我试图告诉对方,我的儿子三岁的时候喜欢小的模型汽车;五岁的时候越大越喜欢;到了八岁,那些模型通通扔掉,他又开始喜欢舞刀弄枪了。我的意思是说,爱是一个以人为变量的函数,它没有一个固定的解。
好象在这里表述过:我所看到的爱情故事大概有两类,一种是慢吞吞的,好比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的中国电影,一男一女快活得象两只春天的瓢虫,导演让他们以慢动作相互追逐。王小波看不惯这类,他一想起庐山恋里面爬上山巅去恋爱的那对狗男女就要骂娘,那二位也实在够呛点,当彼此的情感发挥到极限,需要宣泄的时候,俩人齐齐大吼曰:“I love my motherland!”,不过话说回来,如今是开放的年代了,大伙谁乐意用什么方式去满足自己,那只是自己的事情,尽管慢悠悠不在状态,好歹也是一类故事了。
另一类是相反的,俩人一瞅见立码就过电,比方西厢里面姓张的小子,头一回正式约会就和马子上了床,这是古典中国的传统。在洋人眼里,闪电式的悲剧同样更有感染力,特别只剩下一个的时候,成不成都没所谓了------男人可以和泰坦尼克在水底躺着,女人可以去美国嫁洋大人,女人不会告诉你她十八岁到八十岁中间的故事,那些男人会妨碍艺术的纯净。
我看到上面有一篇叫<爱如烟花>的文字,的确,单从字面上这就是个不错的命题,高速高效转瞬即逝的爱情当然性能价格比会很漂亮。唯一的问题是:据说只有肤浅的女人才会把自己的全部在瞬间袒露给男人,而再有深度的女人也没办法把自己的深度象粉底一样涂在脸上,那位对她一见钟情的男人,如果爱上的不是她的模样或者三围,那么他一定长了二郎神的第三只眼。
小时候和一批狐朋狗友蹲马路,那时候的大学容易读,也没现在这么些花样的夜生活,所以我们赌宵夜,头一个能让单独路过的女孩子和他说上十个字的人,将被请免费宵夜。那碗牛肉面的诱惑是如此巨大,以至在十多位女生庄严宣布我有病后我还坚持认为不用去看医生,所以那个小小的姑娘走来的时候,我把最后的希望全寄托在她身上了,我凑上去,我问我们是不是在哪儿见过。
大概她是一个教工子弟,应该是附中的初中生,她怯生生的模样简直迷死人,我在几秒钟后就爱上了她。她小声回答道:
"妈妈不让和陌生人说话”----老天作证,她说够了十个字,我爱她,只比牛肉面少一点点爱她。
当然,这算不上什么故事,小姑娘几乎同时就溜走了,她只在以后的一些牛肉面碗底出现。
现在,我已经是用咖啡吞胃药的年龄了,十几年前的旧事,难得会想起,但有些浅尝即止的爱情,那些故事里我比蹲马路的时候更幸运一点,我知道,那些影子,她会在很多晚上回来。
林文月的儿子问妈妈:“这个暑假我想读唐诗三百好不好?”
妈妈打着哈欠说:“好啊,但是千万不要读完。”
“哦?”
“因为那样子会把兴致变成了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