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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世界60亿人落泪的一幅照片 ※
[楼主] 作者:耀眼的石头  发表时间:2006/12/30 12:08
点击:180次

让世界60亿人落泪的一幅照片 ※

让世界60亿人落泪的一幅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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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世界摄影比赛上独获金奖的单幅照片《非洲儿童》,让全世界60亿人落泪了。 

               《非洲儿童》(世界摄影比赛 金奖)

    这个身上爬满蚊虫、苍蝇的非洲小男孩的照片,给所有读者的心灵以最强烈的震撼。

   照片上的每个元素都让人呼吸停止、心跳变慢:这世界上真有这样的地方吗?真有这样的儿童吗?

    从瘦得可以清晰地数出他肋骨的儿童身上,我们看见了处在那片贫瘠土地上的儿童的悲惨的命运。他们没有网络游戏,没有KFC、MDL,没有玩具,没有伙伴,甚至没有可以果腹的食品。

    为什么小男孩身上会爬满了蚊虫及苍蝇?是因为饥饿已经让他没有力气来挥手驱赶这些昆虫,还是因为他早已经丧失了驱赶这些昆虫的愿望?也许,这些就是日日陪伴他度过没有天真与撒娇的童年的伙伴。他已经习惯了它们的存在。

    小男孩的家人呢?图片右上角,一个同样骨瘦如柴的成年人一边朝着小男孩这边张望,一边忙着手里的活计。我们或许可以判断,这个成年人肩负着照顾小男孩的伟大任务,但因为他自己要忙着多干点活,多挣点钱来养活全家,也许他就是这个小男孩的哥哥,也许他就是这个小男孩的爸爸,对于儿童身上的东西,他也已经习惯了。

    左上角的白色棚子,也许就是小男孩的家,看得出来,是由废弃不用的材料搭建而成。远方,同样没有什么建筑物,只有一个茅草做成的房屋孤零零的立在旷野中。

    我们的心都在流泪。震撼之余,也许我们每个人又产生了一种庆幸:比起他,我们可是天堂般的生活!而在庆幸之余,我们还是觉得,有一种隐痛和不甘,其实就在我们心底。
 
转自妙莲华论坛:http://www.mlh.com.cn/dispbbs.asp?boardID=10&ID=1170&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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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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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北冰洋  发表时间: 2006/12/30 13:15 

让人震撼的照片!非洲儿童承受战乱和饥饿,我们的儿童承受满载财富和美酒的车轮

让人震撼的照片!非洲儿童承受战乱和饥饿,我们的儿童承受的却是满载财富和美酒车轮。请看下面的报道。

国内的摄影记者没有抢第一现场的能力,编辑也没有编发的胆量,寥寥几张平淡的照片反映的是国人每日可能遇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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碾死男童司机承认两次碾压 警方认定酒后驾驶

2006年12月22日 08:34 四川新闻网 

 点击查看原图


刘兴志的妈妈看到地上孩子的认字卡就哭的死去活来

  都江堰前日下午发生的奔驰轿车碾轧幼童导致其死亡事件,因为涉嫌恶意二次碾轧,引起了众多媒体的极大关注。而记者昨日采访得知,肇事驾驶员也已承认倒车情节,但他辩称是为了把车轮下的孩子退出来。警方检验认定驾驶员酒后驾驶,并且肇事的渝AP8598奔驰车整车不合格。目前,奔驰车方已经在与死者家属接触,希望能够沟通。

  ●尸检 家属看到孩子身上两道交叉车轮印

  昨日上午警方已经对孩子的遗体进行了尸检,孩子的母亲根本不愿看到孩子惨死的场面,而为了弄明白真相的孩子父亲去了尸检现场。但是在尸检开始时,一名在尸检现场的家属说,他看到孩子身上有两道车轮印:一道由头部左侧开始直到右肩膀,另一道在胸部斜着由左到右,而头部是致命伤。家属说四肢还多处骨折。

  ●肇事驾驶员承认两次碾压

  据了解,肇事的奔驰车属于重庆博赛集团公司,驾驶员名叫彭永生,43岁。据死者家属说,他们前日在派出所里见到驾驶员后,在对驾驶员的一再质问下,驾驶员承认确实有二次碾轧行为。当家属质问驾驶员为什么不承认二次碾轧时,驾驶员说,作笔录的时候也说是倒车,并辩称倒车是因为下车看了后,想后倒将孩子退出来。家属说,这一倒,车轮直接将孩子的颈椎轧断,这是孩子的致命伤。

  家属表白 慢说赔钱 要追究刑事责任

  昨日下午,肇事驾驶员所在公司派了两名工作人员前往国堰宾馆与孩子的家属进行协商。据孩子的外公讲,他们与前来协商的两名工作人员谈判时,对方言语并不诚恳。两名协商工作人员跟孩子的家属说,有什么要求可以提出来。随后,两名协商工作人员提出可以先赔偿几万元,待相关部门调查完成再作协商。见家属都没表态,两名协商人员便称要向公司副总汇报情况离开,待会再来协商。但是,直到记者离开,仍然没有见到两名协商人员。

  孩子母亲兰泽宣听到此情况后则表示,待孩子的尸检报告出来后再说。但有一点肯定的是,一定要追究肇事司机的刑事责任。

  案件进展

  警方证实不是普通交通事故

  交警已将案件移交给派出所

  随后,记者从都江堰警方证实,这已经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案件已经在昨日由交警部门全面移交给都江堰蒲阳派出所调查。但是警方拒绝了媒体采访要求,表示还在调查中,结论目前还没出来,估计要再过几天。等正式调查结束后会向社会公布。

  鉴定结论证实驾驶员酒后驾驶

  同时,都江堰警方对肇事驾驶员的血液酒精检验报告和机动车安全检验报告单也已经出来,经测定,彭永强血中乙醇含量是19.64mg/100ml。根据《道法》相关规定证实属于酒后驾驶。

  而对肇事黑奔驰S350的检验报告结论是“整车不合格”,记者看到“建议维修项目”主要是灯光部分。

  事件反响 全国媒体强势关注“碾童事件”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立即引起强烈反响。昨日一整天,都江堰市公安局负责宣传的民警的电话几乎被来自各地的媒体打爆。但由于调查还在进行中,警方的最后结论还没出来,警方昨日没有透露任何案情。

  而记者在互联网上看到,许多网站在第一时间将这一新闻放在了首页显眼位置。网民对这一行为非常关注。网民纷纷对肇事者的行为进行谴责。更有人对一些无良驾驶员“宁愿撞死也不撞伤”的潜规则猛烈抨击。(记者陈刚 周滔 摄影廉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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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碾死男童:尸检报告无两次碾压字样
 
 
 
京报网 www.bjd.com.cn>    日期:2006-12-27 10:16    网络编辑: 康琪雪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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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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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的鉴定结论通知书 (记者 陈刚 周滔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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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儿子的遗照,刘家禄夫妇泪流  (记者 陈刚 周滔 摄)


    昨天(26日),刘家禄终于收到了警方出具的儿子的尸检报告,却没有刘家禄最希望知道的儿子是否死于二次碾压的内容。昨日,记者还从刘家禄处看到国堰宾馆的法律顾问给他发来的一份《律师函》,措辞强硬,称死者家属的事后所为“侵犯了国堰宾馆的合法经营权”,宾馆有权追究其相应责任。

    昨日,刘家禄终于从警方拿到了《都江堰市公安局鉴定结论通知书》。警方对刘兴志的死因鉴定结论:刘兴志因头、胸、腹部碾压伤,致颅脑损伤合并胸腹部挤压综合征死亡。

    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刘家禄等如果对该鉴定不服,可以提出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申请。因为结论并没有关于二次碾压的字样,刘家禄等有点失望。他说:“我希望结论证明他倒车是为了救我娃娃,这样我也安心一些。”

    记者随后从刘家禄装有孩子相关资料的塑料袋中,发现了国堰宾馆法律顾问、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段燕虹代表宾馆方,于事发后第三天向死者家属发来的《律师函》。

    《律师函》称,“这次事故的责任方应为肇事司机或者肇事车车主,国堰宾馆在此次事故中无任何过错”。《律师函》中称,从法律角度看,在孩子脱离父母下楼以后,其临时监护人是兰某某,兰某某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应该承担一定责任。同时,“在肇事车启动后国堰宾馆的保安对司机、孩子的临时监护人兰某某和孩子进行了引导和提醒”。

    此外,国堰宾馆还称,“你们在事故后的一系列针对国堰宾馆的行为从法律角度看是错误的,已对国堰宾馆的正常营业造成影响,侵犯了国堰宾馆的合法经营权。”《律师函》表示,“国堰宾馆有权依法向你们追究侵权责任,并有权依法排除妨害”。目前,成都市交管局负责人已赶往都江堰调查,并将向上级报告情况。(记者 陈刚 周滔)
 

 

       来源:成都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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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  作者:牛哥  发表时间: 2006/12/30 13:44 

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这个稳定的国度而幸福。。。
比起照片上这苦难的孩子,我们还有什么不应该满足的???!!!
 [4楼]  作者:牛哥  发表时间: 2006/12/30 13:48 

但现在的最终事实却是无二次碾压。。。
或许死者家属屈服了金钱。。。
但更多的可能是死者家属屈服了上层社会的压力。。。
 [5楼]  作者:北冰洋  发表时间: 2006/12/30 14:16 

嗯。我知道哪

如果是二次碾压。。。,应当按故意杀人罪起诉了
(由于交通事故处理规则的问题,社会流行撞伤人不如撞死人,撞人后二次甚至多次碾压的事件常有,这个事件后类似事件数字恐怕又会再上一个台阶)

那车轮下孩子与身上飞满苍蝇的非洲孩子哪个更可怜

※※※※※※
 [6楼]  作者:gdwzj  发表时间: 2006/12/30 17:30 

我不明白
你们为什么都要选择相信真的有二次碾压?我总不太相信有人会无故去杀死一个无辜的孩子,除非是有其他目的。网民在指责媒体不真实的同时,却有选择性地去相信一些自己没有真正了解的东西,不管这些东西的真实性,网络到底怎么了?
去年我们这里发生一起真正的二次碾压事件,最后的结果是真正的谋杀,那是一场有计划的杀人。罪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7楼]  作者:北冰洋  发表时间: 2006/12/30 17:55 

随便搜搜就知道了

“我总不太相信有人会无故去杀死一个无辜的孩子,除非是有其他目的。” 

-- “压伤不如压死”是流传很久的话了,随便搜搜看吧。 我觉得你还是“白天不只黑夜的黑”

http://news.tom.com/2006-04-11/000N/00286353.html>

http://news.tom.com/2006-07-01/0025/20830095.html>

http://news.tom.com/2006-12-17/0027/060951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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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楼]  作者:卓玛_  发表时间: 2006/12/30 19:47 

回复:俺也早听说过这个说法
现在的人,没法说,看不透,也不了解点击查看原图

※※※※※※
天堂是地狱的极致,地狱是天堂的走廊.

个人文集
 [9楼]  作者:俏不争春6  发表时间: 2006/12/30 22:38 

惨不忍睹的照片
令人震撼也令人心酸的PP。点击查看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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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快乐我奔跑 我开心我歌唱
 [10楼]  作者:gdwzj  发表时间: 2006/12/30 23:31 

我相信
在黑夜无人的公路上会有人选择逃跑,但我还是不相信在众目睽睽之下会有人无故杀人.
媒体利用的是公众对社会的不满情绪,比如到现在还有人不相信戴安娜的死不过是个意外.
对任何事情都该用理性去分析,而不是任由自己的情绪和偏见左右思想.
 [11楼]  作者:牛哥  发表时间: 2007/01/01 09:30 

姐姐在这方面近乎于幼稚!!!
我这里曾经有一个家伙用猎枪抵在他老婆的肚子上当着几个人的面把他老婆的肚子打成了筛子,而最后呢???
哈哈。。。最后竟然定义为“枪走火”!!!甚至一天都没蹲牢!!!
你能想象到吗???
哈哈。。。。。。。。。。。。。。。。。。
二次碾压真的太多了。。。正如北兄所说“撞伤不如撞死”这种思想影响了许多人的思维意识。。。所以当人失去理智,失去人性的时候,二次碾压真的太常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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