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文馨喜欢这个城市的夜生活,所以常常驱车两个小时过来玩,有时玩到凌晨再心满意足地打道回府。当宝马离开那些大街小巷,来到无边辽阔的原野,第一缕阳光格外耀眼地照在挡风玻璃上的时候,她的睡意便一扫而光了。
在自己生活的城市里,无论是去哪儿,总会碰见很多熟人,哪怕上个厕所,也不免遇见熟悉的面孔,因此她凡是想玩个痛快的时候,就会驾着心爱的宝马悄悄地离开这生她养她的城市。她没有白马王子相伴,因为她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哪个男人有资格成为她的王子,但宝马就是她至爱的白马。她需要它,它不会背叛她,这就足够了!
文馨最喜欢去雅韵茶楼,它是一幢座落在湖边的三层小楼,一层下棋玩牌,二层音乐欣赏,三层静坐聊天。来这儿的大多是这个城市的文化界人士,有畅销书作者,有白发飘飘的学者,当然也有穷乡僻壤慕名而来的文学青年。单就服装而言,就显得异常丰富:老者的一袭长衫,中年的西装革履,女士的名牌休闲,还有少女的迷你裙。
她今夜干脆就穿了一身洁白的真丝睡袍而来。服务小姐领她出现在第三楼,推开门的一瞬间,一阵略带寒意的秋风令满屋子眼睛全都朝着她行注目礼了。她知道自己的出现会有这样的效果,所以嘴角自信而矜持地微微一笑,算是与大家打了招呼了。
一位穿西装打红色领带的中年男子站起身向她招手,她眼睛一扫,知道他是那位在几家报纸杂志开专栏的作家,笔名叫什么盛世一熊,很像一个搞笑的网名。她奇怪的是,他的文章却一本正经,看着看着就让人瞌睡。她曾经玩笑似的批评他:你呢,说起话来,幽默风趣,可写起文章来,却一点都不好玩哩。他一点不生气,而是耍贫嘴似的回答道:我盛世一熊,为什么文章写得那么难看?因为我把好玩的东西都献给了朋友嘛,尤其是像你这样的漂亮女子嘛。
当她扭着腰穿过桌椅,向盛世一熊走过去,她从那些老少爷们的目光里,才发现自己身上的睡衣领口开得确实不能再低了,腰间绾着的带子也束得有些紧,紧得让她高耸的双峰吃力地颤动着。不过,她对从来不用乳罩的自己依然满意,她总认为靠乳罩支撑的女人骨子里是自卑的。
像前几次一样,不到十分钟,这个自称狗熊的家伙就会问到她是干哪一行的。文馨撇了嘴,盯着他极为认真地说:问得多没情调啊!亏你还是狗熊作家哩!我是干什么的?告诉你,我是游荡在高楼大厦之间的城市猎人,职业杀手,嗜血为生。你今天看见我,说明我和我的刀还活着,明天没看见我,就可能已经人刀已逝花落人亡了!
盛世一熊轻轻地拍掌,笑着称赞:精彩,精彩!
他们站起身,准备离开茶楼的时刻,都嗅着了湖面飘散过来的荷花香,悠悠的,淡淡的,直接穿透衣服沁入毛孔似的。奇怪呀,都已经深秋了,留得残荷听雨声的时节了,哪来如此醉人的荷香呢。
但这荷香就伴着文馨带了这头有趣的狗熊回到了饭店。
狗熊一进屋子就撒野,抱着文馨一阵狂吻一阵乱摸,吻得她发慌摸得她心烦。她举手一推,把饥饿的狗熊放倒在床上。狗熊嘟囔着:哟,硬是杀手啊!
不等他起身,文馨便骑在他身上了,纤手一抓,抓掉了他的白衬衣,再回手一拉,就褪了他的西裤。这时,她感觉到他的下身直挺挺地撞击着自己的臀部,弄得她有些眩晕了。
看狗熊几分不愿几分幸福地躺在自己的身下,文馨反剪他的双手,把它们压在他的头下,然后脱掉自己的睡袍,露出丰满的胸脯和圆润的曲线,令瞪大了眼睛的狗熊不住地咽口水。
狗熊说:荷花,好香!
文馨嗅一嗅说:嗯,真是荷香!哪儿来的啊?
狗熊说:哪儿来的?还不是你身上的两朵荷花嘛!
文馨笑笑,说:看看,荷花杀手怎样杀你!
四
大学时在田径队训练过两年长跑的卫一剑对别人的追赶从来不放在心上,他听见后面的呐喊离他越来越远,只感觉到耳边的风声嗖嗖嗖地后退。
他停在一个十字路口,回头望去,昏黄的路灯呆呆地立在小街的两边,毫无表情,对他的精彩表演无动于衷。想起十年前每遇学校开运动会,赛场上的卫一剑令多少少女瞳孔放大啊!那些红唇异口同声地呼喊着一个名字:卫一剑。那个激动远远超过他获得全国十佳记者的名号,十佳记者让他想到的更多的是出生入死的惊心动魄,是忍辱负重的不堪。呵呵,不知不觉就出身社会十年了!
当他骑上自己的那辆幸福摩托,几次都未能发动机器的时候,他才感觉到自己饿了,饿得两腿乏力。但他谢绝了朋友要他吃了饭再走的挽留,他不能在此久留,不能连累给他提供线索提供方便的朋友。他知道顺着这个乡场的东边公路跑三十里就可以上高速路,路边有一个镇,在那儿能够找到餐馆吃饭。
本来,三十里路也顶多跑十分钟,可昨天下了雨,路面又坑坑洼洼,稍有不慎就有危险,加上他的体力透支,所以最终跑了近半个小时。跑拢最近的那家餐馆,他话都说不清楚了,有气无力地对半掩着门的餐馆嚷:来,来点,吃的。
老板见他一身泥泞,累得只有出气没有进气了,竟也结结巴巴了:你,你吃什么?
卫一剑摘下头盔,瘫在沙发上,头也不抬地嘟哝着:吃什么?有什么,吃什么?
在他不断的催促中,结果老板端来了一海碗热气腾腾的牛肉面。他埋头就吃,热气蒸得他流下泪水,泪水就流到了碗里,于是他干脆眯着眼往嘴里输送面条。这吃相骇得从厨房出来的老板娘惊问:小伙子,你到底几天没吃饭了?慢点慢点,谨防吃到气管里去了!
吃完面条,卫一剑就扯嗝儿了,扯一声,脖子就抽一下,样子很滑稽。
老板娘念叨着:我说嘛,喊你吃慢点吃慢点,你不信,这下好了,你骑在摩托上扯嗝儿,扯一下,车子跳一下,我看你还怎么走!
卫一剑被老板娘的话逗乐了,哈哈大笑。这仰头一笑,笑完,竟发现自己不扯嗝儿了。付了钱,递给老板一支香烟,谢过老板娘,戴上头盔,卫一剑就上路了。
这时,天边已经露出了鱼肚白,远山隐隐约约地现出了迤逦的身姿,黑缎似的路面上空飘逸着丝丝缕缕的薄雾,来往的车子也渐渐多了。
然而,也就跑了十来分钟吧,摩托慢慢熄了火。他赶紧把它推到路边。踩了无数脚,就是发动不了。每踩一次,摩托就扯嗝儿似发出一声闷响,闷响结束之后便依旧沉默。唉,硬是被餐馆老板娘说中了,自己的扯嗝儿传染给摩托啦。
怎么办?无论是推到上一个路口或者是路下一个路口去修,都得半个小时以上啊,照片必须赶快冲洗,十二点之前得交到主编手里,才能保证今天见报。看样子,只能搭乘过路车了!
但卫一剑运气不好,一连招了好几辆车,都没有谁为他停下来。看见来了一辆客车,他异常兴奋,踮起脚,大老远的就摇手呼喊,可是客车似乎根本没看见没听见似的,漠然地从他身边飞驰而过。
这次来的是一辆白色的轿车,很远都看见了。卫一剑懒洋洋地招招手,不抱任何希望。车子却减速了,一会儿停在了他的身边,简直让他不能相信。
车窗摇下,伸出一张秀丽的脸蛋,问道:车子坏了,需要搭车?
他连忙说:启动不了啦!能够搭你的车吗?
女子点点头,就下车来,打开了车尾。卫一剑把摩托塞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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