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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资格拥有艺术? 时下“艺术家”这个头衔有点泛滥了,打着“艺术家”名片四处招摇、混吃混喝混钞票的人也越来越多,走穴的、客串的、访问的、交流的,无论旗号为何,目的都大致相似。“不图三分利,谁起早五更”嘛。似乎艺术一旦成家,自然可以名利双收、财源茂盛了。至于是否真的才如其人,名副其实,那都是幕后故事,无须报道的。但有一点值得承认,这些人都练就了一点常人不都具备的能力,比如唱歌不错,比如画画挺好,比如会弹钢琴,比如能写毛笔字等等。 特长是值得肯定的,“家”却未必。自古以来有资格称“家”的人士,无不风格匠心独具。那音乐一响,就知道是莫扎特、贝多芬,那画一摆,就知道是凡高、张大千,那架式一亮,就知道是太极拳或是龙拳。但时下的很多“家”们却令人不敢恭唯,只管花那么几年工夫,抄袭人家几个音符,搬弄几个山头,学来几招套路,于是就对着好多的人和镜头大言不惭地以“某家”、“某名家”论处,真让人担心,那猴子屁股要是盖不结实,这“家”的脸往哪儿搁呢? 其实,我们生活中的每个人都独具艺术的眼光和感受。连腹中的胎儿都会对音乐有所好恶,何况耳聪目明的诸位。不信你去问问孩子,或者走到乡间,去问问大字不识几个的老农,他们对艺术的诠释是那么简单、朴素而美感十足。 美是多样化的,多极性的。如果一个人拥有了表达艺术的技巧,阐释艺术的能力,这是可喜可贺的,较之常人,应该引以为荣,但如果据此就可以骄傲起来,成了渔猎名利的手段,蔑视众人的资本,却是很不应该的。大浪淘沙,历史自有公论,作为个人,最好的做法莫过于利用自己掌握的技巧和能力为大众服务,让世间更美好,这比整天在街头小报上卖笑做秀岂不更有意义的多? 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艺术是个人的,也是大众的。一个人只有为大众所认可,为大众所喜爱,为大众服务,才能真正实现其自身艺术的价值。他在拥有艺术的同时,他也为大众所拥有,这才是一个艺术家的生命力所在。 ※※※※※※ 曲终人在 山高水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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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友须带三分侠气
做人要存一点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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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约[幽梦帆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