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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反思几个问题:其一,任何公民都有一个保证他们人身安全的底线,这不是你大声疾呼的道德,也不是你所攻击的自由民主,而是法律。所以,任何人无权用自己的非法观点去处理一个人;其次,一个民主的社会,不论道德观还是价值观,都是多元的,你的呼吁和别人的另一种声音有相等的存在权力,你主张你的,也可以批评别人的,唯不能否定人家说话的权力;其三,舍己救人的老师是英雄和楷模,但自己逃生的是普通人,即使你把他说成是贪生怕死之辈,也依然具备基本的人权,不许你随意诬陷,不是你所说的“手里颤颤地拿着的馒头上,流淌的正是废墟下那些孩子们和老人们的鲜血……”的那种,这文采卖弄的实在过头了。其四,任何生命都是平等的,为了多数人活而牺牲自己的;为了晚辈活而牺牲长者,那是标兵,但不是天经地义;其五,一个人道的社会不是看大多数人的权益得到保障,而是看每个公民、尤其是弱者的利益不遭粗暴践踏。人权不是一个集体和抽象的概念,而是看在每个公民身上是否得到落实。正是在这个角度上,我坚决反对你那种肆意攻击范美忠的立场,因为他处于正统道德观的低谷,你在欺负弱势。其六,民族危亡的决定因素未必就道德一途,说的好的未必在大敌当前时做得好。中华民族历经磨难未能灭亡,除了道德,还有范美忠似的面临灭顶之灾前的自救本能,所谓保家卫国就是为了自己国家的利益而战,也是为了自己的私利而战。所以你那笼统的、虚无飘渺的道德一票判决制,实际上单薄虚弱的不堪一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