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又称三月节、祭祖节、扫墓节、扫坟节、踏青节、植树节、鬼节、冥节等;它与七月十五的中元节、十月初一的寒衣节(原为十月十五下元节),并称为中国三大著名“鬼节”。
清明节,是流行于我国汉族地区和壮、朝鲜、苗、侗、仡佬、毛南、京、畲等少数民族地区的传统节日,也是全球华人祭祀祖先的重要节日。
在我国民俗节日中,清明节因涵盖了寒食节、清明、上巳节、蚕花节等诸多节日,成为我国仅次于春节的综合性重大民俗节日。
清明节气的前十天和后十天,为清明节期,它汇集了许多民间风俗,如扫墓祭祖、踏青郊游、植树、斗鸡、荡秋千、打毯、牵钩(拔河)等,祭祖和踏青为最主要的节令风俗。
岁时民俗与传统民俗节日
民俗,是人群生活运行中的承传文化现象,是一个国家和地区、民族世代传袭的基层文化,并通过民众口头、行为和心理表现出来的事实和现象。民俗文化与人类同时诞生,它是反映人类发展史和民族发展史的社会印证,也是人文化、文明化的缩影。
岁时民俗,为一年中随季节时序的变化,在人们生活中所形成的不同的民俗事象和文化传承。它既是年中行事的主要研究对象,又是民俗学的重要范畴。岁时民俗经历漫长的发展过程,生动记录了人类从原始蒙昧跨入现代文明的演化历史,积淀凝聚、传承着民族与国家深层次的历史文化。今天,在品味远古神话芳香,尽情享受中国文化甘美的同时,让我们把思维,凝固和定格在美丽的历史瞬间,领略中国古代节日内涵所表现出来的无限魅力。
风俗、节日、节气为岁时民俗的重要组成因素。
1、风俗。
风俗是民族或地区价值观念、文化传统和生活方式的集中体现,它酝酿和形成于长期共同的群体生活中。古人云:“人居其地,习以成性,谓之俗焉”;班固《汉书•地理志》云:“水土之风气,故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无常,随君上之情欲,故谓之俗”。地理条件对风俗的形成,固然有一定的影响;但风俗的形成,更多的来自于群体性,并为功利性服务。因此,风俗是一定人群在一定地理环境中生存、发展所形成的生活习惯。
最早的风俗活动滥觞于远古时期的原始崇拜,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禁忌。禁忌,又称民间禁忌,是“神圣的、不洁的,危险的事物,以及人们对其所持态度而形成的某种禁制”。脱胎于原始宗教仪式和道德的禁忌,逐步表现为大众共同信仰基础上的,神的意志和人的意志。
商周时期,风俗从属、转化为礼仪,作为国家和民间必须共同遵守的制度,既是“不可一旦而无”的“国家元气”,也是统治者教化民众的重要内容。风俗的好坏,也成为国家兴衰的重要考核标志。历代君主帝王的勤惰俭奢、恤民淫欲,不仅影响整个国家风气,也成为后人评判历史的重要依据。
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荟萃了先秦五百年间不同地区的民间歌谣、礼仪乐舞,生动具体记述了当时人们的衣食住行、社会交往、娱神娱人的风俗民情,为先秦考察民俗的采风记录。其重视风俗的优良传统,为后世历代王朝所继承,沿袭数千年,对中国民间风俗的演变和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先秦以后,各时期层出不穷的风俗著作,记载了许多民风民俗,成为今天研究中国民俗史的珍贵文献资料。
2、岁时节日。
风俗结合农事,形成了岁时民俗的重要组成部分——岁时节日。
(1)历法节气。
早在7千多年以前,我国的原始农业已经出现了北方以粟作为主、南方以稻作为主的南北农业分野格局。随着农耕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和季节性特点,导致历法的产生。最古老的历法有黄帝、颛顼、夏、商、周、鲁等6种,殷墟甲骨文中亦出现了历法纪年。正是在历法产生的前提下,出现了节气和四季的概念。《尚书•尧典》载有春分、夏至、秋分、冬至四节气的划分;《国礼•春官》,明确记叙了“冬夏致日,春秋致月,以辨四时之叙”的天文历最基本常数,四季的形成,标志着我国古代历法三要素——“日、月、年”的正式构成。
正是在历法三要素的基础上,战国时期产生了最早的8个农事节气,至西汉发展为完整的24节气。漫长岁月里,中国古代先后推行过100 多种历法,其中西汉的太初历、唐朝的宣明历、元朝的授时历、明朝的大统历、清朝的时宪历,都是具有特殊历史意义的著名历法。古代历法根据气候变化特点,结合农业生产规律和特点,把一年划分为12 个月、24节气、72候,约365天,积极指导着农业生产。
历法不仅为节气提供了计算基础,也为岁时节日的产生提供了必要前提。
战国时期的8个节气与西汉时期完整的24节气,都是我国古代早期的农事节日。它并非现代意义上的“庆祝之日”,而是古代历法中的年月日与气候变化相结合后,产生的节气时令。
(2)传统民俗节日。
由古代历法和节气时令构成的岁时,在长期的社会传承中,结合风俗习惯,慢慢渗入到社会生产、生活、信仰等领域,形成了大大小小的节日。岁时与风俗的结合,是传统节日产生的重要前提。
我国传统民俗节日,发芽于先秦,定型于汉代,融合于魏晋南北朝;唐宋时期转为娱乐礼仪型,达到发展的高峰,至明清稳定成熟。
经过历史风雨的洗涤,一些古老的传统民俗节日已经消失,其中一部分节日的内容转移到其他节日中;遗存到现在的,均为文化底蕴深厚,表现形式丰富多彩的传统民俗节日。
传统节日是岁时民俗的重要组成部分,固定的时间、特定的祭祀与纪念对象、一定的仪式活动、丰富的神话传说、固有的饮食特征,是中国传统民俗节日的主要特点。
据调查,我国各民族一年中约有300多个民俗节日。根据节日内容,中国传统民俗节日分为以下几大类:一是农事节日,现仅存有冬至节;二是祭祀节日,如腊八节等;三是纪念节日,如端午节等,四是庆祝节日,如“年节“和“元宵节等”;五是社交游乐节日,如浙江金华社日斗牛会,山东潍坊“风筝节”等。
根据节日性质,中国传统民俗节日分为单一性节日和综合性节日两大类型。
清明节,本为祭祀节日,后因汇聚了寒食节的禁忌、扫墓及踏青、游乐等内容,成为综合性的重大民俗节日,其内容涵盖了农事、祭祀、纪念、社交游乐等节日特征。
清明时节话清明
节气是时序的标志,传统节日为含有某种风俗习惯和纪念意义的文化事象,两者既独立,又有着必然联系,甚至转化。如二十四节气演化至现代,原为农事节气的“清明”和“冬至”,遗存为节日;冬至节成为单纯的农事节日,清明节却由几个不同的节日组成,其内涵和外延不断扩大,反映了具有能动的文化因子和时间状态下表现的民俗,年中行事与岁时节日的复杂成因。
一、清明成因。
清明,为我国古老的农事节气,其形成有两种说法。
1、清明与节气。
西汉《淮南子•天文训》结合前人研究成果,首次以北斗星斗柄的方位,确定了完整的二十四节气,一直沿用至今。《淮南子》云:“春分后十五日,斗指乙为清明”;清明在农历的每年三月份,即公历的四月五日前后。因24节气综合了天文学和气象学等方面的知识,后人为方便记忆,编排了“春雨惊春清谷天,夏满芒夏暑相连。秋处露秋寒霜降,冬雪雪冬小大寒”的24节气歌谣。
清明居于农历二十四节气中的第五位,是一个反映物候现象的节气。宋代陈元靓在《岁时广记•三统历》中云:“清明者,谓物生清净明洁”。清明一到,气温回升、雨水增多、冻地开化。从唐杜牧《清明》诗和江南 “清明谷雨两相连,浸种耕田莫迟延”、 “清明忙种麦,谷雨种大田”、“种树造林,莫过清明”等农谚可知,清明既是多雨时节,也是春耕、春种的大忙时节。
古人计算农事节气,首先确定冬至的时间,再推算一年中的所有节气。冬至到清明间隔7个节气,每个节气15天,共计105天,故清明节气距冬至106天。古人云:“冬至百六日为清明”、“春分加十五日则清明风至”。清明,在农历三月的上半月,在公历的4月4日和5日。一般说来,如果公历2月为28天的平月,则4月5日为清明;如果公历2月为29日的闰月,4月4日则为清明。
2、清明与“八风”。
清明节气的形成,尚有源于“八风”之说。八风是我国古代最早区分季、候风的方式。根据《吕氏春秋•有始览•有始》所载,一年之间约每隔45天,就吹不同的风。从冬至算起,依序是“北方寒风、东北炎风、东方滔风、东南熏风(清明风)、南方巨风、西南凄风、西方飂风,西北厉风,清明时节,正是大吹清明风之时,其风为东南暖风,多雨水。注①
古人将八风与春夏秋冬四季相联系,再与冬至、夏至、春分、秋分、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八个节气相配,构成风调雨顺、万物滋养的和谐世界;从农事上看,表现为春耕夏种,秋收冬藏。
“八风”一词,后被佛教巧妙使用。佛教所谓“八风”指:“利、衰、毁、誉、称、讥、苦、乐”,即四顺四逆共八件事,顺利成功是利;失败是衰;别人背后毁谤是毁;背后赞美是誉;当面赞美是称;当面漫骂攻击是讥;痛苦是苦;快乐是乐。佛家倡导,人生修养的最高境界,系遇到八风中任何一风时,情绪都能不为之所动,称为“八风不动”。
二、清明祭祀习俗溯源。
北宋宫廷画家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描绘了京城汴梁及汴河两岸的繁荣景象,为中国写实风俗画的顶峰。长期以来,被认为是描绘清明时节民俗的珍贵资料。然而这幅作品描绘的却是秋天的景色,而不是春光。如画中有带扇之人,吃西瓜等,为活脱脱的“秋老虎”景象。其名题为“清明”,与古代月令称谓有关。清周亮工《闽小记》云:“三月为小清明,八月为大清明”,由此可知,画中描绘的是八月之景。
扫墓祭祖,为清明时节的主要习俗。明《帝京景物略》载:“三月清明日,男女扫墓,轿马后挂楮锭,粲粲然满道也。拜者、酹者、哭者、为墓除草添土者,焚楮锭次,以纸钱置坟头。望中无纸钱,则孤坟矣。哭罢,不归也,趋芳树,择园圃,列坐尽醉”。唐杜牧“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的诗句,将清明扫墓的悲凉气氛渲染得淋漓尽致。
墓祭重要内容,一为除草、填土。古人将墓地视为死者生活场所,墓穴相当于房屋,坟墓如长满青草或坟土流失,如同房屋被毁。除杂草、填新土,意味着对先人房屋的修缮。《清通礼》云:“岁,寒食及霜降节,拜扫圹茔,届期素服诣墓,具酒馔及芟剪草木之器,周胝封树,剪除荆草,故称扫墓”;清顾禄《清嘉录》载:“土庶并出,祭祖先坟墓,谓之‘上坟’。间有婿拜外父母墓者。以清明前一日至立夏日止。道远则泛舟具馔以往,近则提壶担盒而出。挑新土、烧楮钱、祭山神、奠墓邻:皆向来之旧俗也”;二为供祭,分为家祭(家中)和外祭(墓前)两种,多备饭食、果品等,同时烧化纸钱,栽种松柏等,以示怀念先人之心。
旧时部分地区的祭扫仪式,并不在清明的当天,而是在临近清明的“单”日举行;僧人多于清明当天祭扫坟茔。
追溯清明扫墓祭祖习俗的形成,多认为起源于唐朝皇家清明墓祭制度。《唐会要》21卷《缘陵礼物》载,永徽二年(651),有关部门向高宗奏呈:先帝(即唐太宗)在世时,逢“朔、望、冬至、夏至、伏、腊、清明、社(日)”向献陵(即唐高祖墓)“上食”,现在先帝的丧期已结束,陛下也宜循行故例。高宗“从之”。可见自唐太宗时就已确立了皇家清明墓祭制度。
然而汉朝应劭的《汉官仪》却有“秦始皇起寝于墓侧,汉因而不改,诸陵寝皆以晦、望、二十四气、三伏、社、腊及四时上饭其亲”的记载,它不仅将皇家清明墓祭制度的确立提前到秦汉时期,而且表明“二十四气”(当包括清明在内),均是古代祭祀的节日。
传说秦汉以前的丧葬习俗是只打墓坑,不筑坟丘,即“墓而不坟”,故祭扫鲜见于载籍。自秦汉以后,墓且坟,墓祭成为不可或缺的礼俗活动。
清明扫墓,自古代传承至今,依旧不衰,被民俗学家视为中国生命力最为悠久的民俗事象之一。
注①《吕氏春秋•有始览•有始》载:“何谓八风?东北日炎风(艮气所生,一曰融风;《史记•律书》作条风);东方曰滔风(震气所生,一曰明庶风);东南曰熏风(巽气所生,一曰清明风;《淮南子•坠形训》作景风);南方曰巨风(离气所生,一曰凯风;《史记•律书》作景风);西南曰凄风(坤气所生,一曰凉风);西方曰飂风(兑气所生,一曰阎阖);西北曰厉风(干气所生,一曰不周风;《淮南子•坠形训》作丽风);北方曰寒风(坎气所生。一曰广莫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