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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自从上次和徐琦一起交谈过后,萧飒觉得徐琦仿佛变成了另外一个人。难道这种变化是从他开始接触尼采哲学开始的么?或许是在更早的时候,他的变化就开始了。而自己并没有在意而已。在这几年里,他们交谈的只是思想和艺术方面的事情,似乎他们只是两个相互交流的研究者,而不是朋友。尤其是最近一年来,他们见面比以前少多了。他能感觉到,魏离一直在思考着什么。而这种思考有一种巨大的牵引力,把他引向了孤独。萧飒想知道他的朋友现在的思想,出了什么问题。他决定到书店去买几本新书来看,他以前是很少看哲学的。其实还有另一个原因,那就是他今天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无法静下心来写东西,因此想出去走走,散散心。 图书大厦共分四层,最下边的一层是哲学、社科类的,第二层是文学、艺术类的。萧飒本来是想在一层买哲学书的,但是看见很多人都上了二层,他也踏上了滚动电梯。来到二层,上面的人果然比一层多,而且很多都是年轻人,大学生或中学生的样子。也有大人带着小孩来的。这一层最醒目的是畅销书排行榜,排在前十的,他一本也没听过。走到畅销书展示台一看,也都是从来都没听过的青春作家的小说。封面的装帧看起来很显眼,书名一点也不严肃,这或许就是所谓的无厘头文学吧。不过现在的年轻人,尤其是学生们就喜欢看这些东西。但是大学中文系的学生,应该不会喜欢这些流行读物吧。他记得上大学的时候,读的最多的是里尔克、昆德拉和纳博科夫的作品。但他不喜欢卡夫卡,那种冷漠荒诞的笔调让他觉得很乏味。他走到外国文学专柜,看见昆德拉的书有很多。昆德拉虽然不怎么写东西了,但他的的作品已然进入了“不朽”的文字行列。萧飒拿起一本《不朽》,翻了翻,一些熟悉的语句,出现在他的眼前,让他倍感亲切。有时候,重读一些经典作品,也别有一番乐趣。 当他想把书放回原位的时候,看见一个和他年龄相仿的女人,在书架的另一侧走过。他觉得有点眼熟,但却想不起来是谁了。他把手中的书放回原位,又继续翻看别的书。突然,他发现,一个女学生模样的人,正在看他写的一本小说。她旁边的女伴对她说:“这本书写的不错,你买一本回去看看吧。” “是你想看吧,让我买来后借给你看,我才不上当呢!”女生笑嘻嘻的说。 萧飒从她们身边走过,两个人还在讨论着什么。下到一层,萧飒买了尼采的《悲剧的诞生》,《快乐的科学》和《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因为徐琦提到过这三本书。 走出图书大厦的时候,天色虽然不是很暗,但是路灯却已经亮起来了。早过了吃晚饭的时候,萧飒却一点也不想吃东西。他沿着路旁的护栏,慢慢的向前走。公路上的车很多,一辆接着一辆在渐渐变暗的天幕下疾驰而过。月亮刚刚升起来,又圆又大。这时只有一颗星在天上闪着微弱的光。大概是路灯的光,将月与星的光亮全都遮蔽了吧。星与月这样的发光体,由于距离遥远的缘故。其光芒在地上的人们看来,竟然显得没有路灯明亮了。 他在路边叫了一辆出租车,是到回家的时候了。在车上,他翻开刚刚买的几本书,突然想起了在书与书的间隔之处看到的女人的身影。尽管是侧影,但那落寞的神情,却让他觉得似曾相似。他努力的回想,然而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不知不觉间,车已经停在了小区的门口。萧飒付过钱后下了车。到家后,只见妻子正在客厅里等他。 “今天怎么回来的这么晚?”她的问话没有丝毫的意义。但除了这句话,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买几本书回来,他把书放在刘雯面前的茶几上。刘雯看了看,又对他说:“小志在写作业,今天老师布置了作文,他一直等你指导呢!” “那你怎么也不给我打个电话?” “反正也不是特别急的事情,你给他指导一下,我去给你热饭!”说完,她转身向厨房走去。萧飒看着妻子的背影,感到她的步伐平稳而有力,犹舞者般矫健。他忽然想起刘雯曾经说过,她以前是想成为一个舞蹈家的。是因为我放弃了理想么?这是他从未想到过的。在萧飒认识刘雯时,她已经不再跳舞了。 “你还不去给小志辅导吗,站在那干嘛,等会儿饭好了我叫你。” 到了儿子房间的门口,他看见调皮的小家伙正躺在床上,手拿着铅笔对着头上的天花板舞来舞去。 “小志,怎么不写作业?”萧飒问道。 小志从床上翻身坐起来,“实在想不出来些什么啊,帮帮我吧!” “老师布置的作文是什么题目?”萧飒说着坐到儿子的旁边。 “最难忘的一件事。”小志说。“题目自拟。” “那你就想想看,什么事是最难忘的?” “想了很久,就是想不出来嘛!”小志慵懒的说道。 饭热好了,萧飒吃饭的样子,看起来似乎真的有些饿了。刘雯觉得自己好久没有这样看他吃饭了。萧飒抬起头来,看到刘雯的目光,竟然有点不好意思。 “小志的作文怎么样了?” “我没帮上他什么忙。” “你写了这么多年的书,不会连作文都教不了孩子吧?” “毕竟这是两回事啊!” 回到书房的时候,他还想着妻子的话。自己以前也写过作文,但印象最深的是高二写的那篇。或许是因为那时的自己,真正感到了创作的乐趣,从而一直向这条道路走了下去。 或许,那不仅仅是乐趣,还有别的什么。自己那篇作文写的很成功,不但老师评价很高,而且在同学们中间广为传阅。正是在那时,他树立了对写作的信心。而更重要的是,自己也被那篇文字感动了。因为云飞与彩虹的之间故事,让他觉得有一种非写出来不可的,发自内心深处的冲动。他不想忘记云飞,以及和他在一起兄弟般形影不离的日子。但是后来自己的那篇作文不知道哪里去了,因为没有底稿,这篇最初的文学佳作,就随着时间溪流的涌动,不知被冲向了何处。 萧飒坐在书桌前,想到今天除了买了几本书之外,几乎什么都没有做。连儿子的作文也没指导,但他觉得今天还是有收获的。他仔细的回想,才忆起在书店里见到的那个觉得很面熟的女人到底是谁。 “是她啊!”萧飒的记忆闸门,豁然打开。彩虹,今天在书店里看见的人,是彩虹啊,一定是她。尽管多年未见,但他却肯定那一定是彩虹。他又不禁想起云飞,感叹不已。她也来到了这座城市,可惜的是,当时没想起来啊。“彩虹!”萧飒突然恍然大悟似的说道。他高兴的笑起来,原来我的那篇作文送给她了。萧飒收敛了笑容,长叹一声。又陷入了回忆之中。 萧飒自从写了那篇很成功的作文之后,觉得自己有了点当作家的感觉。老师甚至还把作文推荐去参加比赛,这让他当时甚至有些飘飘然。每逢见到熟识的同学,大家都叫他“作家”、“才子”。他当然很谦虚的推说不是,但心里还是很受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