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就这样如期而来。 清晨,临窗望去,一长排从农村开来的汽车排在楼下,大葱、白菜、土豆,东北人冬天需要的老三样,静候在那里。再过一个月,取代这些的就是卖大米的车,用不到招呼,一袋袋大米被搬到自行车、小轿车、手拉车上,我们东北的大米,尤其是吉林的大米,那是天下美食呀。松花江水灌溉着,黑土地养育着,吉林这个小城,厚爱淳朴善良的东北人,也滋润着我从懵懂青年走入人生之秋,终于没有了客居这里的感觉,却要永远离开这里。 30年前,26岁的我离开故乡长春,来到吉林工作,大学毕业了,分配到一所中专,是铁道部直属学校,做教师,虽然心有不甘,但是依旧来了。不甘心的原因是,离开家很多年,真想借大学毕业的机会留到长春,父母是我读书的学校的元老,我认为留在长春是合情合理的事情,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记得那是八二年一月中旬,我和兔子到吉林报到,天下着大雪。那时候的吉林站,就是一排小平房,城市小得一眼能望到边,天灰蒙蒙的,没有一点生机。学校已经放了寒假,报到后等着火车拉我们回长春时,我们就在人烟稀少污浊的雪地上乱逛,那些低矮的房屋,那些肮脏的垃圾,那些表情木然的行人,总之,吉林市给我的最初感觉,就是一个冷。 这种冷一直伴随着我,直到去年9月,我才彻底明白我之所以无法爱上这个城市,是因为父母连着我的心,让我无法放下刻骨铭心的思念和牵挂,父亲走后,我的心静下来,开始打理书房,整理自己的日子,开始继续完成我的课题,研究作文教学和家长学校的课,开始安心面对我的来访学生,总之,我开始在异乡这个城市,收获自己的人生。 前不久,一个电话打乱了我的计划,格格说在北京给我买了套房子,她坚持要把我和兔子搬到她的身边去,所以,我现在开始打理东西。也就是在这时,我对生活了30年的这个城市突然生发出无限的依恋,看来有句话很对:很多东西都是要失去时才倍感珍贵,事实就是如此。 当初离开故乡,留恋的是亲人和生长的院落,儿时游戏的老树和攀援而上的藤萝,而今,不舍的是什么呢? 从青年到中年,30年站在讲台上,不舍的是眼前明眸如星、耳边书声琅琅、案头笔耕不辍的日子,记得当年父亲改了我的志愿坚决不让我当作家时,说我是个当教师的材料,说我不会后悔,那时候我感觉做教师不会是我的最爱,但是当我在掌声和周围人羡慕的目光中上完试讲第一课时,我就爱上了这份事业。 一讲就是30年,收获了学子的爱,足矣。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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