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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把药家鑫变成了凶手 (易中天)
[楼主] 作者:天骄转帖  发表时间:2011/06/09 01:37
点击:428次

 

 

 

    在950万人走向考场这天,药家鑫走向了刑场。

    也曾经历过高考的药家鑫,据说原本是个"好学生"。媒体称:老师们依然记得药家鑫的样子,穿戴普通,待人客气,很守纪律,极少旷课。

    我愿意相信这是真的。至少我们可以肯定,他到世间来,不是为了杀人。他的人生目标,也不是做一个杀人犯。他甚至不是"预谋杀人",比如备好凶器,潜伏在路边,单等张妙出现。但他确实杀人了,而且穷凶极恶,暴力血腥,令人发指。

    那么,是谁让这个"乖乖",一夜之间变成了"恶魔"?

    答案几乎是不言而喻的。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中国教育就普遍地"望子成龙",至少也得"成材"、"成器"。既然是"成材"、"成器",自然不讲"成人"。一个孩子,怎样才能成为"真正的人"?他到了社会上,应该怎样对待他人和自己?有哪些基本品质,比如"恻隐之心",其实不可或缺?所有这些,学校和家庭都是不想的,也是不教的。他们关心的,是学习成绩是否名列前茅,钢琴和英语过了几级,以及能不能当上班干部,等等。至于这个孩子的内心世界,他的酸甜苦辣、喜怒哀乐,他的兴趣、追求、烦恼、纠结,根本就懒得去管。

    我丝毫都不怀疑药家鑫父母对他的爱。我自己就是父亲,现在又当了外公,深知把一个孩子拉扯大,是何等的不容易。因此,药家父母此刻的心情,我完全可以感同身受。但我还是要问:你们的不容易,家鑫是否知道?你们对他的爱,他是否时时感受?如果是,那他应该知道,张妙的父母把她拉扯大,更不容易。张妙的儿子需要母爱,跟他小时候没有半点不同。既然如此,他为什么还要杀人之女、杀人之妻、杀人之母?

    也只能像孔子猜测宰予那样,药家鑫也有"爱于其父母乎"?要知道,有没有爱,是一回事;对方能不能感受到,是另一回事。在"望子成龙"思想的指导和支配下,许多家长都会把自己的爱深藏在心底,时时摆出一副严厉的面孔,不让孩子感受爱,也不让孩子回报这爱。他们以为那就会让孩子“成材”、“成器”,甚至“成龙”,却不知道这样做的结果,无异于慢性杀人。一个真正的人,应该有爱心;而一个有爱心的人,会“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但那前提,先得是“老吾老”、“幼吾幼”。父慈,子才孝;兄友,弟才恭。如果连自己都不曾感受到爱,那他又怎么会去爱别人?

    也许,就连这个要求,都嫌太高。是的,也许。对于药家鑫来说,他甚至只要有“不忍之心”就行。试想,如果他是有这最起码之天良的,面对被自己撞伤的弱女子,怎么会举起屠刀,又怎么下得了手?何况还是连捅数刀!

    这就让人怀疑,药家鑫短暂的一生,受到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教育!

    这种教育的性质,可以从他“母校”那里,看得一清二楚。那是怎样一种迫不及待的撇清关系,以及怎样一种恩断义绝的墙倒众人推啊!实际上,不但药家鑫的学校没有爱,其他学校也不多。如果有,那也是爱排行榜,爱升学率,爱这个那个工程,爱这样那样的奖项。试想,如果药家鑫不是杀了人,而是得了国际金奖,“母校”会跟他划清界限吗?

    看来,从家庭到学校,都在“望子成龙”。而且,都在以一种“成王败寇”的标准,来看待自己的学生和孩子。就说中国高校那位“带头大哥”吧,眼睛里不也只有所谓“成功人士”吗?产生了多少“省部级以上官员”,不也被当作“骄人业绩”,沾沾自喜地挂在嘴边,四处宣扬吗?甚至就连科坛泰斗、学界领袖,也只能黯然屈居于高官权贵之下,更不用说无权无势的普通校友了。百年校庆,变成了弹冠相庆。正所谓:校友一堂,但见群星璀璨;高朋满座,无非冠盖如云。

    这也并不奇怪。现如今的中国高校,早就变成了“山寨版的衙门”,还是官商勾结的那种。在他们那里,自然是帽子(官位)、票子(金钱)、车子(人脉)、杯子(奖项)、片子(知名度),五子登科!你说你是我的学生?对不起,没有四千万,不要来见我!

    显然,这是一种完全没有人性的教育,因为其中只有“材”和“器”,没有“人”!结果怎么样呢?没成“大器”,倒成“凶器”了!

    可见,让药家鑫变成凶手,并导致他的父母失去儿子,张妙的父母失去女儿,张妙的儿子失去母亲,让两个家庭都家破人亡的“元凶”和“首恶”,就是“毁人不倦”的中国教育!因此,应该判处“望子成龙”,判处励志、培优、成功学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非如此,不足以保护更多的张妙,挽救更多的药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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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鹰男  发表时间: 2011/06/09 07:18 

这是根本。 如果有一点侧隐之心就不会那么残忍对待被自己撞伤的女子。悲哀啊! 国法天意难容呀。父母和学校更应该从中吸取教育教训!
 [4楼]  作者:单纯女人  发表时间: 2011/06/09 07:23 

李英锋:也该为药家鑫点燃一支蜡烛

2011年06月08日09:19东北新闻网>李英锋我要评论(738)> 字号:T|T

李英锋 媒体人

药家鑫死了,作为一个曾经残忍剥夺过他人生命的罪犯,我们从法律和正义的角度憎恨他,他以生命谢罪,死有余辜,但作为一条鲜活怒放的生命,我们又从人性的角度惋惜他,他还那么年轻,才华横溢,他生命的终结同样令人心情沉痛。

一起人性悲剧,两条年轻的生命,药家鑫案备受舆论关注,引发了人们对于法律、人性、死刑存废、教育、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激烈论战,药家鑫案也由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上升为一起社会公共事件,而今,在药家鑫案盖棺论定之际,我们应该点燃两支悼念的蜡烛,一支为张妙,一支为药家鑫。

也许会有人对悼念药家鑫的提议不解甚至愤怒。笔者以为,死去的生命是没有罪恶的,是平等的,我们悼念张妙和药家鑫,都是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在2007年,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校园凶杀案,有32人遇害,凶手赵承熙也畏罪自杀,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在举行悼念仪式时,33块半圆的石灰岩悼念碑被安放在校园中心广场的草坪上。其中一块悼念碑上写着"2007年4月16日赵承熙",旁边还放着鲜花和蜡烛。同样,为了32名受害者和赵承熙,学校还放飞了33个气球,敲响了33声丧钟。

赵承熙可谓罪大恶极,但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对死去的赵承熙的罕见宽容展现出了一种令人震撼的人性之美,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给予赵承熙与32名受害者完全相同的悼念待遇,也就意味着对赵承熙和32名受害者的生命给予了平等的尊重,这是一种博大,一种坚强,一种勇气,更是一种力量。

药家鑫伤了我们的心,但是并未伤了我们的灵魂。我们在悼念张妙的同时,也该有勇气、有胸怀为药家鑫点燃一支蜡烛,这支特别的蜡烛必将洗涤每一个人的灵魂。

编者注:药家鑫虽已经被执行死刑,但各方反响依然聚集,下面从各个角度,整合评论集,反思药家鑫案。

正义杨维汉:药家鑫案彰显了社会公平正义>

从程序上来讲,本案的审判显示了司法公正。据了解,面对社会上的各种声音,人民法院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充分保障了药家鑫及其辩护人依法行使权利。一审法院、二审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都依法保护了药家鑫的陈述权、举证权、质证权、辩护权、上诉权等诸多权利。为了回应社会各界对此案的关注,一审法院、二审法院都依法进行了公开审理,许多媒体和社会公众代表到庭旁听了庭审,使社会各界能够及时了解本案的审理程序和过程。最后,又经过了最高人民法院严格、严谨的死刑复核程序,为本案公正审判提供了程序上的保证。

法治药家鑫案:司法独立原则不容撼动>

舆论的质量,关键还在于司法部门的质量,让舆论本身理性并自我约束是很难的,它的理性,有一部分要靠司法部门来提供。司法接受监督,但要敢于拒绝舆论的过分要求,敢于说实话,独立判决,舆论一时不理解,但它的反思会逐渐形成,它会慢慢找到监督和干涉之间的边界。

教育李云勇:告别药家鑫是另一场高考>

不遵守规则,就会滑向违法,不尊重他人,就会恶魔附体,自作孽不可活,药家鑫就是活生生的例证。不用讳言,年轻人站在父辈祖辈的肩膀上,享受着社会发展的成果,比如大早开上了小车。但是,年轻人的表现却在很多地方差强人意。自高考制度恢复以来,"60后"高考生是一边干农活一边参加高考;"70后"高考生是一边帮家里做家务一边备考;"80后"高考生是一心一意扑在高考上;"90后"高考生则由老师陪着、家长护着、整个社会宠着参加高考,除了应对高考,他们在遵纪守法,尊重他人方面做得很不够。

死刑药家鑫案:死刑的报应与报复 杨文革>

在当前我国的刑法环境下,最高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核准死刑判决是恰当的。但我国应当以药家鑫案件为契机,推动我国刑罚体系向更加合理的方向发展,尽早出台死刑的替代刑,以减少死刑的适用,并为最终废除死刑奠定基础。

民意贺卫方:别以狂欢的方式处死一个人,哪怕他罪大恶极>

你若有兴趣,可以在网上检索视频,看看我这位同事的全部评论。虽然充满了对于杀人者的义愤,但我不得不说,他的话语不仅经常自相矛盾,而且本身也洋溢着暴戾之气。网友的跟帖也大多是叫好欢呼。我们当然可以依法判决一个人死刑,但是可否不要以群众狂欢的方式处死我们的同类?

律师牛克:尊重药家鑫辩护律师的律师权>

"激情杀人"一说,无论是否被法院采纳,都是律师在依法履行辩护权,而享有辩护权是被告人的正当权利,更是实现公正审判的重要环节。因而,律师的正常辩护意见不应遭到非议。法治不是要杀掉一个药家鑫,而是要让所有嫌疑人都能接受公正的审判。而公正的审判基于对法律的遵守,不屈从于权贵,同样也不屈从于口水。药被判极刑,并非"民意"的胜利,而是依法审判的结果。有必要重申法律教科书上的常识:民愤巨大不是判死刑的理由,法律才是。

 

 [5楼]  作者:单纯女人  发表时间: 2011/06/09 07:31 

易先生的观点完全代表了我的。
从此敬佩此君。
 [6楼]  作者:三窟书屋女行僧  发表时间: 2011/06/09 07:52 

易中天的文章说得对,不过我看今日中国教育要想靠革新是无可挽救的,但是不用着急,市场可以解决问题。今年吉林省高考考生锐减4万,据报道今后会不断递减,高校的规模不会缩小,多少人靠办学生存呢。今后涨的是学费,在孩子上大学这个点上,要进入比钱阶段了。所以聪明的家长要一手培养孩子的人格和品行习惯,一手趁着年轻为孩子积累读书的银子,不要给孩子添加关于分数的压力了,只要孩子乐观积极向上就足够了。还有,给孩子一个快乐的童年,别让孩子很小就体验生活学习的残酷,当他的心变成冰凉一片时,你的家庭就要遭遇悲剧了。当然,教师的孩子也是如此。如果教师总是把对学生冷冰冰的 脸拿来对自己的孩子后果也一样。好在教师自己的孩子大多保护甚好,一般很少上什么补习班的。
 [7楼]  作者:单纯女人  发表时间: 2011/06/09 11:31 

对【6楼】说:

说得太是了,所有家长都该看看

都这么想,这么做,孩子就发展得健康全面一些。

 [8楼]  作者:秦淮明月pcy  发表时间: 2011/06/09 18:47 

药家鑫该死不该死,只有时间才能证明,我的观点是,在今天的社会环境和社会文明还没有达到一定程度阶段,判药家鑫死刑顺理成章。但是,从尊重人的生命(无论好人还是罪犯)这一角度,药家鑫是无论也不会判死刑的,还要说明一点的是:网络舆论对判决确实有一定的影响,这是毋庸置疑的。总而言之,理性(包括网民言论)教育和法制、社会进步等许多方面,值得人们进一步深思,除了药家鑫本人咎由自取,还有谁让药家鑫走上了不归路?
 [9楼]  作者:三窟书屋女行僧  发表时间: 2011/06/09 19:17 

对【8楼】说:
顶一个。现在应该关注的是全方位制止另外的药家鑫出现,家长,希望家长、学校不要造成孩子的人格缺陷。药家鑫是牺牲品,不要牺牲了自己的孩子。
 [10楼]  作者:单纯女人  发表时间: 2011/06/09 20:16 

还有谁让药家鑫走上了不归路?
正是舆论,特别是来自网络的,因为只有现在已经十分普遍又及时的网络言论最有杀伤力,很多事件的处理都受了网络的影响,我是常注意的。
 [11楼]  作者:单纯女人  发表时间: 2011/06/09 20:17 

对【9楼】说:

现在应该关注的是全方位制止另外的药家鑫出现,家长,希望家长、学校不要造成孩子的人格缺陷。药家鑫是牺牲品,不要牺牲了自己的孩子

——大姐的表述总是这么出色,我服!

 [12楼]  作者:三窟书屋女行僧  发表时间: 2011/06/09 21:35 

对【10楼】说:
就药家鑫事件看,舆论的作用主要是监督作用,我倒认为这是一种进步,如果没有舆论的监督,很多事情就不被人知,法律如果可以被舆论主导,那就暴露了法律的无能,舆论代表百姓的心声,但是不会替代法律。如果舆论的监督可以加快民主的进程,那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情。网络爆料处理的贪官很多,如果没有这样的监督,谁还在乎老百姓的呼声?网络给了老百姓知情权,这是关键点,透明是实现公正的前提。
 [13楼]  作者:单纯女人  发表时间: 2011/06/09 22:39 

对【12楼】说:

网络给了普通民众知情权,还有发言权

如果网络能推进民主进程确实是利国利民的好事,行僧姐姐看得辨证、全面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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