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家居住的和平大院先后两次上了省城的报纸,这让我很郁闷,因为报纸上登出的案件真凶还在逃亡,我这个“目击者”真是惊恐中度日,生怕凶手来个灭绝人性的回马枪,那我就冤死了。 那天晚上大概是8点左右,在电脑上写论文的格格喊我:“妈妈,大阳台上有人吵架。”我们大院的阳台很大,90户居民的楼道门在阳台上围成长方形,阳台是大家散步休闲的好地方,吵架也是常有的,我还真没有当回事。当时我正看电视剧,10点关上电视想要看会书,感觉阳台上的人很多,声音十分恐怖。 我拉开客厅的窗帘,这扇庞大的窗户正好对着东搂的楼梯窗子,我看到了什么?很多的警察,在勘察现场。闪光灯咔咔不断,我站在沙发上看,东门上至6楼下到三楼一直到三楼门外的阳台,挤满了警察,我看到抬出两具在楼道中发现的尸体,如果我在8点钟看,应该能看到凶手做案的过程,楼道的灯光应该让我清楚地看到凶手的脸,当然了,那样我就成了目击者。 案情很清楚:两口子吵架,妻子喊来了哥哥理论,妹夫杀死了妻子和大舅哥,然后跑了。 三个人都是近60岁,据说经常一同喝酒,开心时哥三个蛮亲热的,不开心了,就杀人。 现在杀人的事情很多,杀了人不偿命的事情也很多,吉林农大那个把同学杀死在宿舍里的凶手,现在好好地活在那里,据说因为没有钱,也不赔偿。我的学生在游戏厅让人捅死了,连个案子都没立起来,说是父母没有要求立案,因为没人给他们指路子。 和平安宁很大一个因素来源于法治的严厉,法律不应该宽容到给杀人犯改过的机会,这对死者不公平,用不着喊什么执法人性化量刑人性化,咱们老百姓不能只会做臣民,应该首先作好公民,要是连自己的生命都可以被人随便拿走,那还有什么和谐幸福可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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