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乐的文章写了小鸟被虐杀的瞬间他那凄苦无助的心灵所受到的震撼,我读着,最先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双不知所措的眼睛,困惑的目光、感伤的神态、迷茫的不解和逃遁的无奈,随后,一个个大的场面从我眼前掠过,定格在面前的是那个人类无法忘记的地方:奥斯维新集中营--杀害犹太人的毒气室--被强迫着走向死亡的人们--那些孩子的眼睛。 战争离现在的孩子很遥远,但是残忍的杀戮离他们却很近,善良离我们仿佛远了许多,所以受到伤害的何止是鸟和动物,以生命做代价的各种野蛮卑鄙的行为到处可见。 就说竞争吧,竞争应该是光明磊落的,但是一旦违反规则竞争就是你死我活的残杀,所以官场商场都是不讲善良和礼让的,伤及无辜已经是家常便饭,些须人命又值几钱呢? 原始部落时期,部落的首领在瓜分猎物时只考虑人数,男女老少一律平等,那时人们团结友好,没有人为了一己之利损害他人利益,后来有了剩余物质,人心贪婪,人性开始改变。 现在的人性恶化,是十分复杂的社会问题。让我浅析,恶的原因大概如下:一是生存需要:比如我们松花江的鱼,经常是被人用药弄死一大片,半夜拉到早市上廉价出售,即不管鱼的感受也不管吃鱼者的安危,只管自己拿了钱回家度日,这虽然少了善良诚信还算是让人勉强接受,总要活下去吗。 二则是享受需要,物质享受是现代的有闲阶层最讲究的生活方式,吃就吃山珍海味,所以金钱对万物的生长是最大的威胁,尤其是这些人一旦手中有权利,就是恐龙化石也能炸着吃了,没办法制止。 第三种最可恨,那就是虐杀对于这类人是精神需要,要快乐,我杀。虐待狂在今天还是大有市场的,我的一个学生落在这样一个魔鬼手里,被折磨死了肠子还给掏出来,案子十年没破,没人认真去破。 所以我们应该关注这样的问题,善良是美德,应该受到赞扬;恶举该如何惩罚?救人的是英雄,围观的是不也该有公民劣迹记录才对呀,那当众虐杀小鸟的女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不是玩笑,美国的孩子经常向法律机构投诉并寻求保护,内容就是"父母对我喊叫""老师摔了我的本子""教室缺少阳光"之类,要想人心向善,也得依靠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