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在肤浅中深沉 作者:王 谦
像我这样生于60年代的人,小时候最大的乐事,一是看小人书,二是看电影。那时同龄伙伴谈起一本新出的画书或一部热映中的电影,最常问的一句话就是:"打不打(仗)?""死的人多不?"今天看余华的小说,就很符合这样的标准:死的人多。尽管他的作品跟战争题材的文艺作品不能比,比如有关解放战争三大战役的小说电影,哪一部都成千上万地"团死"(套用时下流行之"团购"的构词法),古代的更不用说,《三国演义》赤壁之战一把大火就烧死了80万曹军。在余华死人的作品中,不管短篇、中篇还是长篇,死掉的人物数量大都能超出一只巴掌去,他的好处是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死法,有名有姓地一一细细写来,绝不雷同。
一
读余华早期的小说,真疑心他乃一屠夫的后代,要不怎么作品里面总是充斥着那么多暴力、鲜血的描写?后来才知道,他是医生之子,他本人又有一段前牙科医生的经历。余华自述这段经历时说:"因为那时候很年轻嘛,只有20岁刚多一点,特别希望去认识一下外面的世界,可是我永远看到的是张开的嘴,那里边也可以说是没有什么风景可看的,所以我就非常不喜欢那份工作。"丰子恺先生有一篇《口中剿"匪"记》,到余华这里,干脆把在病人口腔中剿除病牙的血腥战斗给扩大化,弄成了对人体的大卸八块。
想想也是没办法,他从小生活在医院里,亲身体验过许多人的死亡,死亡在他眼中已经成为一种十分经常而平淡的事:"我读小学四年级时,我们干脆搬到医院里住了,我家对面就是太平间,差不多隔几个晚上我就会听到凄惨的哭声。那几年里我听够了哭喊的声音,各种不同的哭声,男的、女的、老的、少的,我都听到了不少。""最多的时候一个晚上能听到两三次,我常常在睡梦里被吵醒;有时在白天也能看死者亲属在太平间门口嚎啕大哭的情景,我搬一把小凳坐在自己门口,看着他们一边哭一边互相安慰。有几次因为好奇我还走过去看看死人,遗憾的是我没有看到过死人的脸,我看到的都是被一块布盖住的死人,只有一次我看到一只露出来的手,那手很瘦,微微弯曲着,看上去灰白,还有些发青。"成语"如数家珍",人家数的是财宝之类长物,到余华这里念念不忘的是对死人见闻的记忆。
俗话说:从小看大。余华初期的小说就不离刑罚、战栗、台风、鲜血、死亡之类的故事主干,作品中占一半的内容属于意外、暴力、血腥和诡异。为表明真实,他刻意在小说题目中镶嵌了"现实"、"世事"、"事件"、"爱情"、"夏季"、"历史"之类的字眼,甚至用"一九八六年"、"十八岁"这样的确切限定来表明自己写的就是真实生活(可是看作品,那所谓真实还是模糊了些,它们更像一篇篇费尽心机的成人童话)。比如他最满意的《现实一种》,不露声色地述说了一场生命大灭绝:哥哥四岁的儿子把弟弟的儿子"谋杀"了;愤怒的弟弟一脚踢去,侄儿当场毙命;接下来的复仇更是匪夷所思,哥哥把弟弟绑在树上,让一只小狗不停地舔舐他的脚心,弟弟奇痒难支,终于在狂笑中死去;哥哥出逃不久即落网被枪决。就这样死如游戏,每个人物都是嗜血者,都饶有兴趣地玩味死亡,毫无怯意。
在那时余华的笔下,就连自然的死亡也不厌其烦地细写,仿佛那死亡如小儿女口中的棒棒糖,丝丝香甜不绝如缕地满足着舌头反正两面的味蕾。他写到一位老太太的死亡:死亡来临的时候,她"感到一种异样的兴奋,她甚至能够感到那种兴奋如何在体内流动。而同时她又感到自己的身体正在局部地死去"。死从脚趾往上爬升至腿上,过了腹部,死亡"就像潮水一样涌过了腰际",之后就肆无忌惮地蔓延开来,她感到双手离她远去了,脑袋仿佛被一条小狗一口一口咬去,最后,心脏像是爬来无数蚂蚁,痒滋滋的,这时她看到无数光芒,"她不禁微微一笑"。作者称此乃"现实一种",他似乎圆睁着双眼揭示了一种通常人们避之惟恐不迭的死亡现实。不过说到底,这统统不过是作者想像中的惨剧,在作品当中也偶尔亮明笔下所写根本就是作品叙述者的臆想。这一阶段余华的作品,给人一种浮在虚空中的感觉,时间久了不用别人来骂,作家自己就会厌弃,就跟作恶太多的人到了后半生往往比良民百姓更热衷于修桥补路、积德行善一样的道理,曾经在文字中杀人如麻的余化也像是对死亡主题的直白叙述心生厌倦,而立场要改弦更张,于是就有了《活着》。有了《活着》,余华的写作才一下落到了现实的大地上。
二
谈余华,谁都不能不提《活着》,就像说柯云路不能不提《大气功师》,说浩然不能不提《金光大道》、《艳阳天》。《活着》这部长篇,是先看了葛优、巩俐主演的那部没有公开发行的影片的VCD,这回为了打造这块对付余华的砖头而把他的作品尽数搜来恶读一番,捎带着把这本《活着》读了。
尽管中国农民一向隐忍艰辛著称于世,历史上的蝗灾、瘟疫、黄河决口以至建国后的"三年自然灾害",往往几十万几十万地死人,但像《活着》这样一家除了福贵老汉之外,其他家庭成员每回只死一个、死法各不相同,这样的把戏也只会出现在余华这样擅写死亡、以此成癖的作家笔下,在这方面,莫言都不是对手。余华声称:"‘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人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事实永远不会过时,观点会过时。"他似乎认为只有物理性存在的身体和事件性真实才是真实,而人的灵魂性存在、人的价值关怀和意义理想追求都是虚幻的,这便是余华的文学真实观。有论者以此批评余华作品中的人物悲剧命运缺乏真正的悲剧感,我同意。在我看来,如果说这样的死人故事就是真实、就是沉重,倒也没有必要进行反驳,只是那样顶多算是伪真实、伪沉重而已。
挑明了要写"活着"而写完一行标题之后却出溜回老路上,在内囊里仍是写了一大家子人的死亡的这部堪称挂羊头卖狗肉经典的《活着》,事实上让从小学语文课上就开始学着给文章归纳主题思想的大众读者都给读浅了,上网搜一下,那么多的网友发表出来的读后感竟千篇一律:"活着即是幸福,健康的活着更是幸福。"有人说作者的初衷是要写出中华民族的苦难,我非余华,自然不敢说他是or不是。但作品在以惨烈慑人的同时,客观上去看的话,只写了个人遭遇的外部苦难,在精神上没有能够触动整个民族的苦难神经的意思。作品告诉我们,对待苦难的办法是忍受它,逆来顺受,放弃内心的挣扎和疑问,并用佛、道的逍遥和遗忘来瓦解痛苦,最后将其下降到纯感性的麻木之中。不管余华做这个长篇的初衷是否如此,人民没把它读成一本宣传"戒赌戒嫖"的精神文明手册就已经谢天谢地了。倘愿意换一种眼光去看,该小说的前1/3分明就是活生生的讲赌博和嫖娼的反面教材嘛。
三
比《活着》写得好一些的是《许三观卖血记》。这部作品塑造了一个尊老爱幼的典范人物许三观,而且次要人物的设置也符合中国百姓传统接受习惯上的因果报应,比如许三观长子许一乐的生父何小勇,在合法婚姻之外偷嘴老鼠似的跟前女友许玉兰做了"成年人爱做的事"而导致许玉兰怀孕,爆出真相后,他却不能好汉做事好汉当,这样的人物不光余华要抛弃,中国百姓都要抛弃的,在故事中该何小勇便是终于因病不救,小命玩完,这在客观上便具有了一种由小说作者"代表人民宣判你的死刑"的意味。再看主要人物,在何小勇生病、何的妻女央求许一乐爬上房顶去招魂时,许三观大脑中进行了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是出于现代的"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和中国旧式的"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朴素宗教观念的共同作用,而鼓励许一乐去追着何小勇的游魂去叫"爹",这样的写作很符合"在典型环境中塑造典型人物"的创作方法。完全有理由说,所谓先锋,所谓前卫,作品诸种新人耳目于一时的写法不过是人类既有的艺术方式的换汤不换药的假招子,不过是当同吃写作饭的大家伙儿还瞻前顾后游移不定之时,先锋写家如《笑傲江湖》中的东方不败先生那样兀自认准了一条邪道儿,往狠上去弄、而且狠出了名堂罢了。是否可以说,先锋=先疯?
撇去上面这些俗套,单从文学操作层面上看,《许三观卖血记》这部作品故事与文字的质朴无华,其实跟那本在市井百姓中口碑极佳的上海《故事会》杂志上的作品有一拼,不同的是余华献给父老乡亲的是个加长版的故事。就这这样一部作品,俨然已被学者和评论家推举成了中国当代文学的名作,真可套用那句老话:文坛无大将,余华做先锋。看看余华的玉照,倒是个蛮可爱的孩子,睫毛很长或眼圈很黑的双眼看上去像是近视,却不佩戴眼镜,一脸的农村孩子般的朴实无华。
上面说了《活着》、《许三观卖血记》,落下一部《在细雨中呼喊》。这部作品读到一半,实在没有力气看下去,不说也罢。
四
网上有一个写得很像文章的帖子《从曹雪芹到余华》,这个题目我也喜欢。如果让我来说余华跟曹雪芹的不同,我会说:余华的小说可以一目十行,而曹雪芹的《红楼梦》别说十行,一目两行、两目一行看快了都读不懂,很明显的,像曹氏那样密度特别大的作品,走马观花式的阅读会让读者莫名所以。这里面有古今操文字者文风不同的原因,更根本的还是余华的作品简单,或者说,余华的小说单纯。再换个说法:余华的作品里有一种故作深沉的肤浅。你把涂满了"死亡"、"生存"之类深刻、沉重符号的那层膜一下杵破,也就露出了作品内里的浮浅。有理由怀疑,这样子表达深沉主题,不是作者缺乏自知而硬要玩挟泰山以超北海的大力气活儿,便是自知其浅而刻意在写作上施行的一个策略。王朔说过:"聪明人有一个特点,就是善于把无价值的事做得有声有色,在玻璃鱼缸里游泳也有乘风破浪的气魄。"看余华写的这两个人物缺乏变化、故事简单、内含平白的作品,却硬是把评论家和读者们给唬得一愣一愣的,你不能不佩服余华是个聪明人,而且是聪明到了叫人敬佩得要起鸡皮疙瘩的那种层次。
相比于长篇,他的短篇更让我喜欢读,并认为是好作品。回头看三部长篇《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总禁不住要揣测余华该是做拉面的师傅出身,看他把三个中篇规模的故事和细节硬是抻成了长篇,而故事依然是简略,人物依然是粗线条、概念化,细节也没有多少真正的细节,真让人好生佩服他把一疙瘩面团拉呀拉呀竟拉成了一海碗拉面的功夫!我的朋友有个很到位的评价:"余华并不适合写长篇小说,尽管他的长篇小说已经足够短了。"可见明眼人不仅我一个。
五
据说余华在一次赴美讲学回来后,曾经"惭愧"过一个时期。余华说,在去美国之前自己是很惭愧的。因为他至今还没写到200万字,这在中国作家里是相当少的,可谓"低产作家",虽跟计划生育国策相符,他内里的惭愧倒也不难想象。到了美国以后,余华在兰登书屋看到了那些令他崇拜的洋作家们的作品累计下来比他的还少。余华说:"那时我更惭愧了,原来这些欧美作家是用写五本书的精力去写一本书,而我们的作家是用写一本书的精力写五本书,一年不出一个长篇就简直活不成了,这怎么能一样呢?"出了一回国,便经受了一次惭愧的升华,果是宁馨儿也。这对那些一直盼望余华第四部长篇力作的广大读者来说,实在不是个利好消息。
在中央电大文法部的《余华专题难点答疑》中,一位叫李平的指导教师有个类似于盖棺论定的评价:"我在《〈中国现当代文学专题研究〉作品讲评》中是这样说的:‘余华是同时代作家中写作字数最少、废品也最少的作家之一,也是被研究得最为充分的作家之一,同时还是给中国当代文学带来真正变化的少数几个作家之一。'"看来,写得少也算是优点,这与余华的"惭愧"倒是相映生辉了。
按陈忠实的理论,余华应该算是有了两本死后当枕头的书了(尽管两本加一块可能还不如陈老汉的《白鹿原》厚),但处在今天的余华这样的处境,其实仍不免尴尬。据说,"余华已经废弃了三部长篇小说的初稿,现在每天只睡两个小时,焦虑得满眼通红",而且,他是在"价值三百万,许三观要卖一千五百年的血才能住得起"的别墅里为中国文学而焦虑啊。想想也是,一个也许是中国当代最有才华的作家,才四十来岁,却已经沉默了十来年!1995年35岁的余华发表小长篇《许三观卖血记》,此后就基本终止了小说写作。其间,一个先锋作家寿终正寝的症候在他身上次第出现:他开始谈点音乐,谈点文学,开始写演讲稿,开始被拉到一些场合作秀,开始担任教导者的角色;他的文集开始畅销,但始终是几部旧作的重新排列组合。真是天可怜见!
如果读者有颗平常心,不再汲汲于对华仔长篇的渴望,重读他的一些小制作也蛮有味道的,那里面显现出南方写家的才气,当然,我是指《空中爆炸》、《在桥上》、《我没有自己的名字》、《我为什么要结婚》这一些不死人的作品。他的文字比苏童要有味道得多,而一旦操作起长篇来,两人都算不得太让人服气的高手。
六
余华终于出版了长篇新作,书名《兄弟》,一上一下两本。这部小说,卖得过于好,圈内人的评价过于低。
在老王看来,《兄弟》笔法更纯熟,读者如果对一个成名多年的作家不再一厢情愿地不断升高衡量的标杆,应当满足了。起码,它好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