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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吴索渭 执法者还是流氓?;将执法者与流氓联系在一起,这本身就是一件可笑的事。但真的可笑吗?我倒没真没觉得。在我们的身边,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见到的还少吗?。 城管如同强盗;看着小摊贩们狼奔鼠窜的样子,看着城管同志们如同土匪进村般的凶相,我真怀疑,我们是不是生活在文明的社会。在宣传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今天,我们的执法者为何还要一再体现他们野蛮的一面呢?难道不野蛮就执不成法吗?。 再看拆迁,对于拆迁不理解的群众,我们的执法部门又在做什么呢?。城建,公安几套班子全副武装,开着推土机耀武扬武,大有兵临城下之势。更有甚者,还暗中动员流氓地痞,不择手段的达到折迁的目的。也许我们的地方政府达到了目的,也许开发商达到了目的,可是执法部门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地位呢?人民的权益呢?有谁为这些卖单。 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为民办事,公正执行手中人民交给的权力,是符合大多数人民的愿望的,所以人民才会拥护政府。但有些地方政府部门却让手中人民交给他们的权力变味了,变成了少数人表现自已高人一等的工具,那就与权力的本质产生了异变。 魏征早在千年前就在唐朝说过一句发人深省的话,那就是“水能载舟,也能覆舟”;民就是水,权力就是舟;权力的舟是老百姓的水托起的,如果我们的有些执法部门连这个起码的常识都不懂,那么人民怎么还能放心将权力托付给他们呢?。 执法者是权力的象征,也是人民寻求的公正的寄托,如果违反了这条定律,人民将对自已的期冀的公正产生怀疑。南京拆出来的民怨,不真是很好的体现了我们有些权力执法部门轻民的本质吗。那流血的教训,我们还要期待更多吗?我不赞同自焚者过激的行为,但你可以问问人民对此事件的看法。除了替自焚者不值,又有谁去同情那些受伤的执法者们呢?。 焦裕禄,孔繁森,一个个鲜活的名字。对于这样的权力拥有者,我们除了钦佩,除了崇敬,我们还能有一丝抱怨吗?。不管天下有没有受过他们恩泽的人,对于他们的评价都会是同一个声音,那就是:清官,为民谋福的好官。未见其人,光在电影中我就为他们的死泪流成行。他们高尚的品格,不正是很好的诠释了人民付与的权力吗?。 人心都是肉长的,好与不好,人民心中自有一杆称。正因为他们托付了权力,所以也希望权力能为他们带来公正。这就象一种投资,谁不希望投资能带来回报。我们的权力拥有者也可以叫职能部门或是执法部门的政府机构,在你们掌握着人民的投资的时候,你是给他们带来回报呢?还是用人民的投资来满足你个人的私欲?。如果是前者,你将是人民的楷模。如果是后者,你将是人民的罪人,并总有一天你会付出你应付出的代价。还有那些持中庸立场的人,那种拿着人民的血汗钱却明哲保身的权力拥有者,实际上也违反了人民的意志。 以上对权力的诠释,好象与本文无关,可实际上权力就是本文所要讲的重点。因为执法者本身就代表着权力,没有权力的执法者所执行的法不叫法,那叫做私刑。只有代表着权力的执法者,执行的法才是真正的法;执法者本身就是权力的拥有者。 执法者执法天经地义,何况人民让执法者拥有权力就是基于此点。但人民在付予执法者权力的同时,也附加了一个条件,那就是执法者执行的只能是人民定下的法律。也就是说,执法者执行的权力只能在法律的范围内;超出这个范围,就违反了人民的意志,这是真理,人民肯定的真理,是任何说辞都无法改变的。 但现在我们的有些执法者却忘记了这一基本真理,在没有权力以前总抱怨权力的不公,但一旦拥有了权力,却只看到权力的强势而并不知权力的制约,这一点才是最可怕的。权力一旦失去了制约,那产生的后果将不言而喻。“苛政猛于虎”历朝历代人民对于苛政的惧怕,甚于洪水猛兽。因为洪水猛兽只能伤及一部分人而苛政却可以让天下民不聊生,二种对比,我们就可以见到权力失控后可能造成的可怕恶果。 “麻旦旦事件”,“湖北天门事件”,“南京拆迁自焚事件”,此类滥用权力的凡例,不胜枚举。尽管在新中国人民专政的国家并不存在着苛政,但一部分地方执法部门权力失控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却让天下百姓寒心。这样的害群之马,挤身于我们的权力部门,简直是在给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党抹黑。 逼良为娼,无由责民,逼民上绝路,这些事难道是我们的执法者应该做的吗?这与街头的流氓土匪何异。当执法者与流氓等同的时候,难道这仅仅是社会跟人民开的黑色幽默玩笑吗?谁开得起这样的玩笑,谁能将社会的基础人民如何玩弄于股掌之上。 流氓犯法那是其个人行为,是对大多数人民意志的违背,因为人民并未付予他们以权力,所以相对他们造成的危害与影响要少一些,何况人民还可以通过他们手中的权力所构筑的法律体系来惩治这些人。而执法部门违法呢?我们的人民又会作何感慨,当他们发现他们所付予的权力反而被滥用到自已头上时,当他们定下的法律被肆意践踏时,他们只能是欲哭无泪,欲诉无门。 我经常听到百姓讲现在他们不怕街上的流氓,只要法律能公正的被执行,见义勇为本是份内之事。事实上也是如此,对社会上的丑恶现象,老百姓是恨之入骨的。可现在为什么人都变得冷漠呢?原因当然很多,其中百姓最怕的就是执法部门成了黑保护网。当见义勇为流血的同时又怕最流泪,那种委屈及遭到的报复,岂是语言所能形容的心情。 这些且不去说它,我现在听到再多的就是老百姓怕穿着制服的流氓。也就是我们的某些不良执法者。碰到这些人,老百姓连讲理的地儿都没有。如果你跟他讲理,他给你加个妨碍公务,如果你还手,那就是袭击执法者,碰到这种穿着制服的流氓,你除了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你还能有别的先择吗?。当我们听着他们狂妄的叫嚷:你去告呀,看谁能整赢谁;我们还能还能说些什么?我们应该叫他们是执法者呢还是流氓?。 尽管这只是一小部分我们执法部门的败类,但一粒老鼠屎能坏一锅汤,正因为有他们这些败类的存在,现在百姓对执法者才失去了信心,这种可怕的后遗症,成了我们当今社会最大的不安定因素。 执法者成了流氓,法律的公正从何谈起;叫流氓去行使法律,这不是与虎谋皮吗?。造成这些败类产生的原因无非也就二点,那就是人情裙带结构造成的关系网,让他们无法无天;还有就是本身的素质让他并不具备执法者的资格。无论是那一种,都与我们的政府对执法权力部门缺少有效的监督与良性选拨人才机制有关。 要想根法这些长久以来存在的顽症,只需要从二点下手就行了;一,建立完善的监督及选拨机制;二,对执法者犯法罪加一等,从而对规范执法者的行为起到有效的威慑作用。 只有取消了那些不着边际的党纪政纪行政处分,让执法者在违法的时候能像个普通老百姓一样的接受法律的审判,使执法者知道暴力执法的后果,才能使执法者对待公正执法进入良性循环。而不是一味的护短,护短只会怂容,进而无法无天。而失去的是什么呢?是民心呀,难道真的要让执法者被人叫成流氓才愉快吗?。 执法者还是流氓,存乎于执法者本身,如果一部分执法者仍旧不改初衷,不以被称为流氓为耻,那么你就横行一时吧。随着我们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形成,在讲究以法治国的今日,你们这些穿着制服的流氓,还有生存的空间吗?。 与民为善,民感其诚;与民为恶,终究会自取绝路。执法者还是流氓?你自选吧。任何社会,任何国家,都不会让流氓横行于世的,这是铁的定律。我们伟大的祖国,伟大的党,岂会视而不见。整治之日不远矣,流氓,你注定是短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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