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记不起来刘小明失踪多少年了。是的,是这样的。也许我仔细想想,然后掰着指头算算,很有可能我还可以准确的计算出这个时间。但我不想这么做,也不会去这么做,刘小明失踪了,我早把这件事给忘了,一干二净。这个人现在不在我的生活范围之中,我没有想过他还会不会回来,我怎么可能去想这件事呢?这个人以及和他有关的所有事情都是那么索然无味,这些东西不能给我的生活带来什么乐趣。是的,我早把他给忘了,一干二净。仿佛他从未在我的生活中出现过一样。
自从刘小明失踪之后,几年来我一直都被这些问题紧紧地缠绕着,它们仿佛春天里墙角边上疯长的蔓藤,又像一张结实,粘稠而精致的蜘蛛网,牢牢地把我的神经组织给捆着,使我动弹不得。我一遍一遍在心里反复念叨着:刘小明我已经把你给忘了,我根本就不认识你,刘小明是谁啊?!可我又极其奇怪的发现自己愈加把这个名字印记的更为深刻。为此我感觉到痛苦不已,无聊透顶。
于是,我彻底放弃,不再念叨这么一句话。我装模作样,若无其事。我尽量昂起头盯着天上去看,而不是看着地上。看到地上就会不由自主地看到自己的鞋子。那是我唯一的一双皮鞋。我真不想穿这双皮鞋,那是刘小明送给我的,可我作为一个广告公司的业务员怎么能连双象样的皮鞋都没有呢?你可能会问我:那你穿的时候怎么办?我穿的时候闭着眼睛,不去看它,也不思考什么。要知道,那两分钟的时间内我是如假包换的“植物人”。我就是这么干的,所以我理所当然的成功了,就像前面讲的那样,我把刘小明和关于他的一切都忘光了,一点影子都没有再见着。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出现了一个人硬把刘小明这个名字塞进我的耳朵里。那么生涩,干燥而僵硬。我紧紧地把耳朵给闭着,可那人还是直闯闯地像钉钉子一样把“刘小明”这三个字硬邦邦的往我脑子里面敲了进去。我的耳朵差点没流出血来,疼得我龇牙咧嘴也无济于事。况且,这也是一件十分意外,毫无防备的事情。是的,我根本没有想到对方会给我来这么一手,我以为他跟我一样成功的把刘小明给忘了,我还兴致勃勃地期待着他能给我点别的什么惊喜。可是,他却做出了这件令我痛苦无比的事情。是的,我疼极了,不仅仅是耳朵轰鸣,整个身体都在颤抖。好象对面迎面走来一个面容亲切的笑面佛,你也友好地跟他打起招呼,谁知道等他走到你面前的时候,笑面佛陡然变成地狱鬼,冷不丁地就从你没看见的地方抽出一把亮晃晃的刀子来,朝着你的心口就刺了进去。于是,你就这样,干瞪着眼睛,恼怒万分,心有不甘的捂着鲜血淋漓的胸口倒了下去。现在,我就这么一个感觉。
那是一个风高气爽的夜晚,夏日的炎热刚刚走远,我也慢慢地能睡起安稳觉来。半夜,电话突然就狂叫起来,像一只半夜受了惊吓的野狗。我很不情愿地起身接电话,顺手摸起话筒然后“吧嗒”一下就挂掉了。但在挂掉后紧接着的一秒钟,甚至可以说是与此同时,电话又开始发出极为烦躁的叫声。我只好睡眼朦胧地拿了起来,极其不满。可是,电话那头嗡响了半天也没蹿出个人声来。就在我准备放下的时候,那头终于出声了。这声音好似兴奋剂一样使我顿时来了精神,或者更为准确一些说是显得惊慌失措。
那声音十分不真实,有点像电视剧里人物的配音。人在台前张着口型,背后却有另外一个人发出声音。于是就有几分鬼魅的味道。忽忽闪闪,仿佛飘在空中落不下来的烟尘。电话那边说他是王亮。我想了半天才记起来了这个名字,不耐烦地支吾着。他继续说他看到了朱红,在一家大型酒店。我说这干我屁事。然后他的声音变得十分严肃起来,并且咳嗽了一声。这个时候我才感觉到了王亮这个人的真实存在,我似乎已经看到了那个瘪脑袋。说话咳嗽是他这辈子都改不了的习惯,或许他上辈子是个先天性的气管炎。他说:威哥,朱红和刘小明两个人的关系你是知道的,既然朱红出现了,刘小明还能不出现吗?我想请你先去打听看看。我惊异无比地张大了嘴巴,还没来得及回话,电话“啪”地一声断了。我拿着话筒愣了许久,耳旁还在“嘟,嘟,嘟”的响着,像似在催促着什么。
提起刘小明不得不提的就是朱红这个女人。刘小明我只见过两次,朱红则见过许多次。但实际上这两个人跟我都没什么关系,他们都是王亮介绍认识的。王亮是我的高中同学,高中毕业以后一直辗转于这座城市的各大娱乐场所,比如歌厅,舞厅,酒吧之类。具体工作就是用他那单薄的身体和两个干瘦的拳头维护场所的治安。所以他的社会关系多而杂乱。然而他和朱红以及刘小明之间关系却是一个极其意外的简单。朱红是王亮的女人,刘小明和王亮是同村的老乡,而且在他们小时侯一次刘小明溺了水,是王亮救了他的命。这一点很重要。朱红是那种在任何一个娱乐场所里都能看见的漂亮女人,妖娆,丰满,性感。这不是我感兴趣的类型,但我只是个特例,朱红以她的姿色仍然在各个场合使各种各样的男人如痴如醉。王亮和刘小明是这些庞杂的男人里极其刺眼的两个。
这里看上去有些矛盾。其实以王亮的身份和长相完全没有可能博得朱红的青睐,这里关键就在于刘小明。如果是在刘小明失踪之前,你去酒吧里可以十分容易地看到这个你也许不那么想注意到的男人。他的头发很长,如同女人的披肩,瘦脸,身体强壮结实,是一个不错的打手身材。最为明显的是他的左脸上有一道刀疤。没人知道那是怎么弄的,看上去很像一条弯曲的蚯蚓,令人心悸。
刘小明的拳头要比王亮的拳头有力气和有名气的多。你总是可以看见他独自一人坐在吧台上喝酒,一杯接着一杯,从未醉过。在离他不远的地方,你一定可以看见朱红,还有许多围绕着她的男人,当然这是在王亮不在的时候。其实王亮和这些男人一点区别都没有,但只有他拥有抚摸朱红大腿的权利。这是朱红默许的,更是刘小明给他的。刘小明从不允许别的男人碰朱红一根手指头,但他却肯眼睁睁地看着救过他一命的王亮把朱红抱到酒吧楼上的包间去。
告诉你这些的时候我已经站在了王亮说的那个酒店的大门口外面。我迟迟不肯进去,就站在外面。看着从那漂亮的旋转玻璃门里面进进出出着光鲜的女人们和衣着讲究的男人们。这些进出的人群里面我没有看到朱红的脸。我的直觉告诉我朱红应该不在这里面。她的派头放到这种场合里是那么不相般配。但我还是走了进去,像一条滑溜的鱼一样穿梭在人群之中。
大厅华丽堂皇,地面玻璃上能看到头顶上闪耀的种种灯饰还有匆忙的脚步。这里人很多,我感觉想找到朱红像大海捞针一样没有头绪,然后径直走到服务台去。服务台的小姐温柔而客气,让我找到了在酒吧里找不到的来自女人的温馨,但我不需要什么服务,我只是想找一个人。
我说:我想找你们公关部的经理,朱红。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连我自己都感到十分诧异,我实在想不明白朱红怎么会在这里坐到公关经理的位置上去,或许是靠她那妩媚百般的姿色。我顺着女孩子指的方向看去,隔着很大的落地窗玻璃看见一个姣好而高雅的女人坐在咖啡厅的软座沙发上。她正恬适的微笑着,和一个光头男人谈笑风生。我着实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不相信那是朱红,我肯定那是另一个女人。我很迟疑地跟小姐继续说:麻烦你把电话转过去,让她出来一下,我是她的朋友。
朱红出来了,步子扭捏且沉稳,很有些猫步的姿态。她穿着质地上等的职业装和黑色高跟鞋,脱俗而极富女人的味道。她走到我面前彬彬有礼地微笑着,没有马上说话,眼中闪过一丝我捉摸不透的东西,转瞬即逝。我面对这个漂亮女人,感觉熟悉又陌生,脑子里面嗡嗡作响,混乱不堪。这个女人是谁呢?朱红?
你,你是不是朱红?你还记得不记得我,我叫张威。
我是朱红,但我不认识你。
你有刘小明的消息么?
对不起,我不知道你在问些什么。如果没有别的事情,我就走了。
她见我傻不愣噔的站在那里半天不说话,转身就亭亭袅袅地走了。留下我继续呆站在原地看着她的背影出神。此时我的心情十分复杂,像似被倒进了五颜六色的涂料。我既暗自高兴这个女人真的不是我要找的朱红(至少她自己是这么说的),又隐隐感觉有些失望,仿佛该发生的事儿没发生一样。再比方说到刘小明,心里既担心他的再次出现,又极为迫切地想象着他再次出现了到底会怎么样。人就是这样,无聊透顶。
其实,这件事情并不是我策划的,我绝不会想出一个这么不切实际的法子来,我是一个安分守己的人,再说我也完全没有必要去做这件事情,它跟我毫无关系,我得不到什么好处。可我却被王亮拉下了水,成了一个旁观者,最后便成了他眼中的间接参与者。这是刘小明失踪之前发生的一件大事,或者可以说刘小明就是因为这件事消失的。
任何一个阴谋的产生一定跟某些人的利益有关,而利益最直接的代表就是钱。王亮从不跟我提钱,这是他在我面前唯一的也是最大的优点。那时候我在一个小风景区里做导游,我是有老婆的人,钱这个东西不自由的很,我也没多大兴趣把钱塞到王亮的口袋里去。
那是王亮第一次跟我提钱,他低声下气,百献媚态。可我确实没有他要的那么多钱。他说他要给朱红的生日一个非常大的惊喜,要不他俩儿可能就要完蛋了。我说我只能从精神上支持。这个时代就是这样,你可能昨天腰包鼓满,今天就成了穷光蛋。他如果能提前几天跟我说这当子事儿,我可能还可以从牙缝里挤出那么一点。于是这个时候王亮又找到了刘小明,刘小明那段时间也相当窘迫。
王亮没有别的什么人能找,只有我们两个可以帮他解决点实际困难。现在是一个十分关键的时刻,生死攸关,当然这是对于王亮说的。他对着我和刘小明愁眉苦脸,不停地哀叹。刘小明一边抽烟一边眯起了眼睛,像一只老奸俱滑的狐狸。但第一句话却不是从他的嘴巴里吐出来的,是王亮。金钱能使人的眼睛发光,这个时候王亮的眼睛就在发光,但那些大把的钞票还没能马上握在他手上,他只是看到某种强大的希望。那希望照亮了他,使他的全身显得金碧辉煌的,灿烂无比。
要不,咱们出去弄弄?
王亮不会怂恿我,他知道我干不来这个行当,可他还是极其希望我能积极参与到这个游戏里来。
威哥,咱不用你干啥,你就来凑个热闹,给咱看个风,行不?
我是极其厌烦这个瘪脑袋露出笑脸的,一笑我就想起了地狱里的小鬼,浑身发寒。刘小明是王亮的心腹,他不会有任何异议。只是后来他竟然送我了一双皮鞋,然后淡淡地告诉我:穿上吧,即使是看风的也得象样点。
这是一个黑暗无比的夜晚,既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只有路灯像地狱道路两旁的小鬼一般站在那里嘶嘶的亮着。我感觉自己的心情糟糕透了,心脏扑通扑通地仿佛一只兔子和我一起在大马路上蹦着。王亮则在快活无比地吹着响亮的口哨,揄扬顿挫,倒还几分音乐感。刘小明一直低着头抽烟。这个时候我看到了他那把别在腰间的短柄藏刀,十分漂亮。我心中猛然一惊,险些大声地叫出声来,但仍然尽量压低了气息悄悄地问他:你带它干嘛?刘小明没作声,王亮倒来了劲。咳,你都认识他这么长时间了,那把刀跟他可是形影不离的。没事儿,就是带着唬人的。可我依旧惊恐无比,我仿佛看见那把刀自己在晃动,随时都会不由自主地拔出销来。
我们转悠到公园后面最为隐蔽的地方,这里每天晚上都会有三三两两的情侣躲在草地深处偷情。我们走着走着,迎面走来一对亲亲我我的恋人。王亮咳嗽了一声,刘小明抬起头,眼睛放出光来。我看出了这光芒的不同寻常,似乎潜藏着某种类似仇恨的杀机。我也向前望去,一下就认出了那个男人。那是一个曾经当着刘小明的面调戏朱红的男人,但当时对方人手众多,刘小明反而吃了大亏。刘小明伸出手拦住了我和王亮,他低声说:我一个人来。这句话太为低沉,仿佛是从地底下钻出来的,我不由得打了个寒战。王亮一脸迷惑,迟疑了一下,又应允了,然后就拉着我从侧面躲到了花丛后面去。
那个男人一下就被刘小明的一记重拳打倒在地,半天也没爬起来。女孩则吓地缩在墙角瑟瑟发抖。明哥,我今天就是陪这妮子出来转转,真的没带钱呀。男人为了表示真诚,真的把口袋翻了个遍,翻了半天就掉出一张皱巴巴的两毛钱纸币。
王亮显然十分失望,觉得没趣极了。他很想站起来给刘小明打个手势撤了。可刘小明这个时候像一头愤怒的狮子,眼球充满了血,凶煞无比。他吼了起来,这是压低了声音的怒吼,似乎地面都被这声音所震动。
我不要钱,我要你的命!
这实在是一件极其意外的事情,完全出乎我们的意料。王亮也被吓地两腿打起了软。我听见了藏刀出销的声音。铿锵有力,干脆而直接。我好像看见那刀在空中划过了一道优美的狐线。仿佛月光一样闪耀,刺疼了我的双眼。我和王亮背靠着花丛大气都不敢喘,犹如生怕被一个杀人狂魔发现我们一样。
我们听见了那个男人凄厉的叫声以及女人的尖叫声。但这一切都无济于事,除了我和王亮在这儿,这儿离大路太远,没人会来。奇怪的是我们听见刘小明大声地骂着什么,但是叫喊出来的却不是那男人的名字,而是王亮。
老子今天就要给你做个痛快的了断,敢碰我看上的女人。王亮,你这个王八蛋!老子捅死你!
我十分清醒地知道,叫王亮的男人正在我身边,而不是躺在草地上给刘小明拿着刀子刺的死去活来的那个。我惊异极了。转脸看见,王亮这时被吓地发了狂,惊恐无比的摇晃着脑袋,全身被汗水沁的湿漉漉的。我突然闻到一股臊味,只见王亮的屁股底下淌下一滩热流。
又是一个风高气爽的夜晚,我辗转难眠。翻箱倒柜,折腾了半天才找出了王亮的电话号码,就在一张破旧的纸上。接通了,可半天没人说话。只听见哗啦啦的水流声音,还有猎猎作响的风声。我很纳闷,想不出来这个时候王亮在干嘛。感觉他好像是在洗澡,又好像是站在某个风口处。
我又等了半饷,电话那边仍然没有人说话。我气愤极了:难道我的电话费是不要钱的?!转念一想,反正打电话的目的不是从他那儿得到什么消息的,是我要告诉他消息,那么我说出来不就完了么。我说:王亮,酒店我去过了,那个女人不是朱红,你别成天疑神疑鬼的,刘小明失踪了,朱红不也跟着失踪了么?他们不会回来了。
我很心安理得地挂了电话,躺下就睡了。可是梦里一直能够听见那水流声和风声,显得极其怪异。
我是在第三天得到王亮自杀的消息的。他就死在我给他打电话的那个晚上,在他们酒吧的卫生间里。警察断案为自杀,可是知情的人都说没看见任何凶器。唯一一样应该派的上用场的刀子上却没有任何血迹,令人匪夷所思。
那把刀子成了王亮的遗物,最后托人转交到我的手上。我十分惊恐地从对方手里接过那把藏刀。准确点应该是“这把”藏刀。没错,我一眼就认出了它,这是刘小明的刀子。当年刘小明失踪后警方一直没找到凶器,后来也就不了了之,成了一宗悬案。可后来王亮却神神秘秘地告诉我说他在家里看到了刘小明的刀。
我不知道这其中潜藏着怎样的玄机,可我从没想过这把精美的藏刀最后会落到我的手上。我翻出了所有衣服,然后把藏刀放在柜子的最下面,再将层层叠叠地衣服覆盖上去。我想装模作样,置之不理,就像忘记刘小明一样去忘记它,去把这又发生的以及以前所有发生的事儿给一股脑儿的忘了。
可我发现整个事件在脑海中愈来愈清晰起来,仿佛一幅被水漫漶过后的水墨画,经过精心地修复,再次回到最初那般绚烂模样。我惶恐极了,整夜整夜无法入眠。尤其是那把藏刀,无时不刻地摇晃在我的眼前。我似乎看见了它抖动的躯体,就像那个黑暗无比的夜晚一样,我感觉它随时都会自己拔出销来。我害怕极了。我裹在被窝里,绻进墙角里面,瑟瑟发抖。我突然万分地想念起刘小明来,而且极为迫切地希望他能够来把他的刀子拿走。但我知道无法等到这么一个如愿的结果。于是,只能一遍一遍冲着压在柜子最深处的葬刀吼着:刘小明,你到底去哪儿呢?!
[本帖已被涂草214于2007年10月22日21时2分59秒修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