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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中歧路四部曲(一)背觉合尘
[楼主] 作者:儒帅哲师  发表时间:2007/09/21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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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觉合尘,妄生穿凿。各争事相,不究根源。流浪生死,虚延岁月。
                      ——《五灯会元》

                                              一、
        三月的天,虽然铺满了棉絮一般的云,但依旧能给人明朗的感觉。太阳懒散地躺在云的后面,阳光与云融为一体。整个天空散发着喜悦的光。公园里高大黝黑的树木,还没有发芽,静静的等待着春风能在几天后带来更多的温热气息。而青青的翠竹却已经绽开盈盈的笑意。公园里飘荡着欢快悠扬的笛声,那笛声就从竹林深处传来,几只鸟儿应和着笛声,在树木之间滑出轻盈的弧线。两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正在静静的感受这份有声的静谧。这两个老人大概都有七十多岁了。
      “没有水啦。”老奶奶摇着水中的空瓶说。
      “我去买水。”老头拄着拐杖,从长椅上站起来,向不远处的一个售货亭走去,他虽然七十多岁了,但是步伐却仍然稳健,即使不用拐杖,也是于行走无碍的。他来到了售货亭旁,并没有先买饮料,而是看摆在前面的报纸,大概过了两、三分钟,他选了一份报纸,买了两瓶绿茶。
       他来到了他和妻子先前坐的地方,却发现长椅上空无一人。这么短的时间,她能去哪里呢?他有点纳闷,但是却没有任何着慌的样子,他向四周看了看,喊道:“曼殊,你在哪里,曼殊,你在哪里啊?”
       郑遍知老人终于远远地看见了他妻子的身影。她正站在一棵大树旁,不知道在向前方张望着什么。“曼殊”。他又叫了一声。他的妻子没有回答。
       他来到了妻子身旁,“曼殊,你这是怎么了?”
       老妇人没有看他,眼睛仍然向前方张望着,抬起手来,颤抖地指向远处的一个人的背影。“是他,是他!”她激动的说。
      “是谁啊。”郑遍知顺着妻子的指向,看见了一个远去的人身影,落寞的在寂寥的大地上行走。
      “是我们的儿子,失散了三十多年的儿子啊。”曼殊老泪纵横的说。
      “真的是他吗?你没有看错吗?三十多年没看见了。你怎么能确定是他呢?”郑遍知说。
      “他是我的儿子啊,我怎么会不认识他呢,不管过了多少年,我都能认识他。你快去看看,他到哪里去了。”
       过了半个小时,郑遍知回来了。
      “你见到他了吧,和他说话了吗?”曼殊关切的说。
      “真的是他啊,儿子和我在那个年龄时长的一样啊。”,郑遍知兴奋的说。
      “那他现在去哪里了?”
      “他去上班了,他在市图书馆的一个阅览室当管理员。”
      “你不是和市图书馆长是好朋友吗?”
      “是啊,我明天去找他。”
    二、
        图书馆是一个安静的地方,尤其对于郑仲生来说,他每个星期上六天班。一、三、五是上午班,二、四、六是下午班,星期天休息,他的主要工作,就是在阅览室的门禁系统旁边的咨询台回答读者的相关问题。在大部分时间里,他都从书架里拿一本小说来读。在做图书馆员的六年里,他也不知道自己读了多少本小说了。他开始时,只看世界名著,因为在很多年前,二十年,还是三十年,他自己也说不清了。他在学校里念书的那会,语文课介绍的就是世界名著。他印象最深的就是《钢铁是这样炼成的》。或许是老师经常强调的原因吧。
       他的唯一的爱好,就是读书。对于现在的电视节目,他一点兴趣也没有。今天是星期六,他下午班,中午早早的吃过了午饭,就在图书馆旁的公园里溜达了一会,天气很好,在公园里散步的时候,还听见了笛子声。那时他正走在一个小石拱桥上,望着桥下潺潺的碧水,水面上闪现着云朵飘渺的影子。双肘倚着桥栏,看见自己在水中的倒影,不禁想起这几十年来的辛酸。
       自从十五岁那年,受到青春热情的鼓舞,参加“红卫兵”的串联活动,离开家后,就一直四处漂泊,一晃就是几十年。十多年前,曾回过家乡一趟。但不仅没有找到父母家人,就连原来的街道和房子也找不到了,这让他更加觉得,人生空幻无常,记忆也只不过是时间在幻想中的编织物。
        他在家乡呆了一个月,没有找到一个他认识的人,自己家的住址,也记不清了。离家数载,父母的样貌和自己儿时和少年时的事情,在记忆中竟是如同空气般稀薄。从那以后,他也不想那么多事了。今天对影自叹,心中不胜凄凉。年过不惑,孑然一身。都是因为三十多年前的一念之差。
       早春生机勃勃的景象,与他的心境恰恰相成鲜明的对照。他看了看时间,向图书馆的方向走去,一路上恍恍惚惚的,差点被一块石头拌倒。幸好这时有一个人提醒了他一下,他回头一看,原来是一位拄着拐杖,须发皆白的老人,他赶快向老人道谢。
      “你这么急匆匆的,有重要的事情去办吧。”老人说。
      “快到上班时间了,因为怕迟到,所以走的急了一点。”
      “工作的地方离这里不远吧。”老人似乎心不在焉的说,他在打量着眼前这个中年人。
      “我在前面的图书馆工作。”郑仲生指着市图书馆的大楼说。
      “哦,原来是这样啊。我有时也想到图书馆去借一、两本书看,可是年纪大了,办理借阅手续之类的觉得很累,所以就一直没有去。”
      “如果您有时间的话,可以到阅览室去看,我在人文社科阅览室工作。您如果来,我或许能帮上您一点小忙。”
      “呵呵,那么多谢了。我有时间一定会去讨扰的。说了半天,我还不知道你怎么称乎?”
      “我姓郑,叫郑仲生。”
      “哦,姓郑。”老人若有所思的说,又重新打量了郑仲生一遍。微微的点了点头。
        他们一边说,一边走出了公园。来到了图书馆的大门前。
       “好了,我要上班了,再会吧见。”郑仲生说。
       “再见。”老人一直看着他走进图书馆的大门里。
        郑仲生来到了阅览室,不知道为什么,觉得有种惬意的感觉。刚才在公园遇到的那位老人,给他一种久违的亲切感。每天他的情绪都很低落,工作的时候,也是以看小说来打发时间,而这天,他却感觉生活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无聊和苦闷。在内心中,他隐隐的盼望着再一次能见到那位老人。
        过了三天,老人都没有来。他想老人大概是不会来了。而正当他戴上眼镜(刚刚用柔软的淡蓝色眼镜布擦过三次),背靠在办公椅上,拿起小说,翻到上次看的地方时,老人的身影出现在了阅览室的门口。阅览室外面的玻璃窗正在接纳午后阳光的馈赠,把光线送进这个充满灯光的地方。翻书的沙沙声,听起来与森林中叶子在微风吹拂下发出的声音别无二致。因此我们不妨把图书馆比喻成一座森林,但我们并不因此把图书馆员叫做护林员。
        郑遍知今天上午去拜访了他的老朋友,市图书馆长王先生。四十年前,他们曾在同一所大学里教书,那时他们都是讲师。如果不是“文革”的到来,他们用不了多久就会成为副教授。
       郑遍知几经周折来到了印度,多年以后成了岳父家族的产业中的重要成员。曼殊•室利是当时法国出版界大那罗•室利的女儿,不知道为什么,郑遍知似乎在命运中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在印度的时候,他想尽办法打听儿子的下落,可是几十年来,却一直音信全无。时间或许会真的冲淡一切,在郑遍知努力经营出版业务的那些年中,他似乎真的放弃了寻找自己的儿子。但是当他渐渐老去的时候,没有儿女的孤独就时常来叩击他们那颗豪迈的心。每每在思念儿子时,他就把以前的照片拿出来,看了又看,这时泪水就会划过他那崎岖的苍老面容。
        三年前,他终于下定决心回中国,他与曼殊怀着近乎不可能实现的渺茫希望,又到了他的祖国。几十年的变化,让他不敢相信,这就是自己出生的地方。他在故乡没有找到以前的旧居,现在那里是一条繁华的商业街。
        白发苍苍的故人相见,本来似乎有说不完的话,但是王馆长却不知从何说起。
       “你回国有好几年了,怎么今天才有时间见我?”王馆长问。
       “我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嘛。”郑遍知说。
       “莫不是让我帮你寻找令郎,这就如同在图书馆里找一本谁也不知道的书一样困难啊。”王馆长说。
       “我想让你帮我一个小忙。”
       “呵呵,不是什么小帮吧。”王馆长笑着说,仿佛猜到了老朋友的用意。
       “我想让你帮我辞退一位图书馆员。”
       “这可不行。”王馆长说。
       “虽然我们是多年的老朋友,这个忙是不可能帮的。”
       “这个忙你是非帮不可啊,我打算送图书馆二百本印度瑜伽和佛经插图版的巴利文书呢。”
       “这样啊,我要考虑一下。”王馆长皱着眉头说。
        郑仲生本来会以为老人会进阅览室来,没想到老人只是冲他微笑了一下,就走开了。这让他觉得有点莫名其妙,不过刚才老人的一笑,让他倍感亲切,仿佛这笑容他似曾相识。自己怎么会见过呢?他自嘲地笑了笑。这时他看见玻璃上反映出他那笑容的虚影。倒与老人的笑容有几分相似,但具体哪里相似,又说不清楚。
        这天下班的时候,他在公交车站又见到了老人。“您今天白天来过图书馆,怎么不进阅览室呢?”他问。
       “本来是想进的,可是突然想起一件事情来,所以就没有进去。”
        这时他们又说了一会话,郑仲生要坐的那路公车来了,他就上了车,老人也跟着他上了车,这时车上只有一个空座位,郑仲生请老人坐。“你回家都坐这路车吗?”老人问。
       “是啊,不过还要换一路车才能到。”
       “你是本地人吧?”老人问。
       “不,我是几年前来到这里的。”
       “那你的家里人,也同你一起在这里生活吧。”
       “说起来很惭愧,我是自己一个人。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是这样啊。”老人的语调低沉。“我要下车了。”
        郑仲生扶着老人站起来,将他送下车,老人住的地方,离图书馆只有两站远,正好是从他家穿过公园到图书馆的距离。从那天以后,老人常去图书馆郑仲生所在的阅览室看书,而且经常和郑仲生一起吃饭,两个人成了忘年之交。直到有一天,郑仲生莫名其妙的下了岗。
    三、
         郑仲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下岗,他虽然工作不怎么努力,但绝没有让他下岗的理由,这次下岗对于他的精神打击太大了。在这以前,他的生活有很多不如意的地方,可以说他生活的很坎坷。但他谁也不能怪,这一切都是因为在三十多年前,他作出的一个充满热情和向往,然而今天看来极其幼稚的决定。离家出走的理由很多,有为爱情而离家出走的,也有因为与家里人出现矛盾而离家出走的,但是他呢?只是因为一股热情,为了所谓的伟大的人类解放事业——文化大革命。十五岁的时候,他的头脑是单纯而快乐的,而四十六岁的心却是悲伤而低沉的。十五岁那年,他离开了自己的知识分子家庭。跟一些和他同样的充满热情的“红卫兵小将”,一起到各处去“串联”。他们无论到什么地方,都受到热烈的欢迎,而且感受到了人类千百年来的梦想——不用花钱就可以吃到“大锅饭”。有一次,他们来到了一个偏远山区,那里的条件很艰苦,当地的人无法供应这个一、二百人的“革命队伍”的伙食。但是驻扎在不远的连队,却派来炊事班给他们送来米、面和蔬菜。并且和乡亲们一起给他们做“大锅饭”。而后的岁月,并不像他想的那么浪漫和美好。他下了乡,去插队。过起了艰苦的农村生活。十年以后,“文化大革命”结束,他听说恢复了高考,就去考大学,因为一直没有放弃学习,他总算考上了一所函授的大学。大学毕业后,被分配了一个他不喜欢的乏味工作,一直靠着微薄的工资度日。他后来无法忍受与领导的分歧,而离开了工作岗位。后来颠沛流离,换了很多的工作,到了很多地方,甚至有一段时间,差点沦为乞丐。终于在四十岁时,在T市谋得了一个图书管理员的工作。而这时,他不再有什么不切实际的想法了,只求安心的工作到退休,过简单而平淡的生活。但是没想到,已经四十六岁的他,又一次下岗了,几乎没有什么特殊的理由。他想,或许是自己时运不济,命中注定要贫困潦倒一生。如果当初不离家出走,那么一切都会不同,他的人生将会是另一个样子。
       他接到了下岗通知后,领了自己的最后一次工资。身心疲惫的迈着无力的步子,向图书馆外走去。他在图书馆工作了六年了,他对这个地方是有感情的,他曾一度把这里当作自己的家。每当他看见那些坐在阅览室里的读者,就会想到自己退休以后,怡然自得的坐在书山卷海中,在文字之中驾言出游,也算是颐养天年了。但这一切现在都不可能实现了,他失去了工作,失去了那些他熟悉的书籍和那些风雨无阻,潜心学习的读者们。还有最近结识的那位慈父一样的老人。想到这里,他就想到人文社科阅览室里看看老人来没来,向老人告别。
        他在过道里遇见了楚平,“我今天到阅览室时,没有看见您,还以为您不来了呢!”楚平说。
       “从明天开始就不来了。”郑仲生失落的说。
       “怎么不来了呢,您换工作了吗?说实话,我真的有点不敢相信,您不当图书馆员了。”
       “我自己也不想相信,但我确实下岗了。”郑仲生在说自己下岗时,心情突然平静了下来,他心中所有的希望仿佛在那一瞬间都熄灭了,他的心里一片灰暗。
        他们沉默了一会。
       “你去看书吧。”郑仲生说。“等你的书出版了,告诉我一声。”
       “好吧,有什么我能帮忙的,请尽管说。”楚平说。
        郑仲生走出了图书馆很远,才想起来刚才是要去向郑遍知老人告别的。他想到这里又转回身向图书馆走去,这时图书馆远远看去,如同一座宫殿一样,在正午的烈日照耀下,每扇窗口都反映出强烈的光,光影交织,他感到头晕起来,他仰起头,天空蓝得让人目眩。他倒向大地。
    四、
       本来已经下岗的郑仲生,现在正在楞伽出版社熟悉业务,这家出版社是楞伽出版集团杂本市设立的分社,专门向各大书店提供梵文、德巴利文的原版书,和中文的佛教、东南亚文化书籍。最近,也出版中文的艺术、宗教和文学类的图书。郑仲生在出版社没有具体的职务,他只是代表公司的董事长郑遍知,来这里作一些监督工作。但每个月都能拿到很高的工资。这一切都应该感谢他认识的那位郑遍知老人。
        郑仲生现在住在老人的家里,家里除了老人和他的妻子曼殊,就只有三个佣人。郑仲生下岗那天,中午在图书馆前晕倒,大概是因为正午的太阳很热,加上无法承受下岗的打击的原因吧。他从眩晕中醒来后,就看见了郑遍知老人站在他身边。
        那一天对郑仲生来说,是具有戏剧性的一天。本来下岗让这个已经四十六岁的中年人的生活跌入了低谷。但老人把他带回自己的家中,并且委任他为自己的代表,监督出版社的经营事务,可能这就是物极必反吧。没想到人到中年,郑仲生的生活出现了大的变化,这一切都感觉到他太不可思议了。开始的几天,他感觉非常的兴奋,可是过了几天,他开始冷静了下来,因为无论是郑遍知家中的佣人,还是出版社的人,虽然表面上对他很尊重。但实际上,却是对他颇为不屑的。他渐渐地有了寄人篱下之感。虽然郑遍知夫妇对他很好,就如同亲儿子一般。但是自己终究与老人非亲非故,不过是老人看他人到中年,没有工作,一个人无依无靠,心生怜悯,可怜他而已。嗟来之食,实在是不好下咽,他本来想努力工作,给别人看看,自己是有真才实学的。但是奈何他的那个工作,实在没有发挥的余地。尽管现在衣食无忧,但是却整日担心,哪天老人不再对他照拂,自己就无家可归了。
        郑仲生的空闲时间很多,百无聊赖的时候。依旧靠着看小说打发时间,希望能在虚构的世界中,暂时忘记自己的烦恼。
        有一天,他忽然想起了自己的那位常在图书馆里写作的楚平来了,心想这个年青人,也是颇有才华的。自己在图书馆工作了六年,他也笔耕不辍了五年,作品有几十万字了,却都没有出版。如今自己或许可以在这件事情上帮上他一点忙,也不枉相识了一场。他知道楚平一般每周都有六天在图书馆,只有星期日才不去,就约楚平在这星期日见面。
        他们的见面,让楚平颇有些微微的惊诧,坐在他面前的人,那个沉默寡言的图书管理员,一个神秘的护林员(在这一点上,他把图书馆是一座森林的比喻,让他产生了错觉,从来就站在森林之外的人,不可能是一个护林员)。如今焕然一新了。
       “好久不见了,您的变化可真大啊。”楚平说。
       “连我自己都没想到,虽然现在我已经过了不惑之年,信的,就是但对于生活,我还是充满困惑。”
       “这点我也有同感,我几乎每天都在写作,在那时我觉得很幸福,能忘记世界上其它事物的存在,我陶醉在自己创造的世界中。可一旦我带着书稿从图书馆里走出来,在茫茫的夜色下走向公交车站,我就又回到了现实之中了,在别人的眼里,我是一个不正常的人,我写作,就是给出版社很多钱,让他们出版我的书。我的一个亲戚说,早晚有一天我会变成疯子。”
        楚平说着笑了起来,他那个亲戚说话的神情,让他觉得十分的可笑,以至于常常在他想起来时,产生愉快的笑,他不清楚,但确实其中包含着很有趣,或者十分荒谬的东西在里面。
        郑仲生没有笑,他有很久都没有笑了。
       “年轻人,我很羡慕你,你能随时高兴的笑,这是我无法做到的。我总觉得世事无常,可能是我的生活充满了戏剧性,我的人生是一场悲剧。”郑仲生神情落寞的说。
       “还是说说您现在的情况吧,我觉得您的变化很大。”楚平说。
       “我现在暂时在楞伽出版社担任一个职务,工作很清闲。但我觉得很容易得到的工作,不会太长久,我更怀念以前在图书馆的工作。”
       “你出书的事怎么样了,找到出版社没有?”他问楚平。
       “一点进展都没有,比我想象的要困难。找了好几家出版社,把稿子给他们看,可是都没有回音。市场就是一切,没有出版社因为你写的是纯文学,你在为民族文学的发展,而为你出书。”
       “的确是这样,出版社也不容易,他们也要生存,员工也要吃饭。我们这个时代就是这样,对此我们只能默默的等待。”郑仲生说。
       “等待什么,时代变化了吗?我现在只能继续努力的写。我想,我做的是一件真正有意义的事情,或许很多年后,人们再次回顾我们这个时代,能发现一些闪光的东西。”
       “你把你的书稿给我一份,我帮你看看能不能出版,趁我现在还在出版社有一点影响。”郑仲生说。燕子在他们的眼前飞过,唧唧喳喳的唱着回家的歌。
       “春天真的到来了。”楚平说。
       “不知道他们能在谁家的屋檐下安家。”郑仲生说。
    五、
        郑仲生带着楚平的书稿,回到了家。佣人给他开了门,看都没看他,就走开了。他对这种态度,已经习惯了。他刚进客厅,就听见曼殊说:“你回来了,工作很累吧。坐下来休息一会吧。”她手里拿着一本厚厚的相册。她说话的时候,把相册放在面前的茶几上。
       “给仲生一杯咖啡。”曼殊对佣人说。
        郑仲生出于礼貌,对曼殊说:“您在看相册?”
       “是啊,过来。看看这些照片,我给你讲一些我们以前的事。”
        郑仲生坐到曼殊身边,曼殊指着照片上的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说。
       “这是我的儿子……”
    
       “你给他看以前我们的照片了,他有什么反应?”郑遍知问曼殊。
       “唉,他好象什么也记不起来,连他小时候,自己的模样都不记得了。”曼殊失望的说。
        那么怎样才能让他想起自己以前的事情呢?十五岁以前的事情,他怎么会什么都不记得呢?我们应该给他一些提示,他小时候最喜欢吃什么?”
       “这个,我想想,好像是很喜欢吃地瓜吧,他小时候不爱吃饭,但是一闻到街上的烤地瓜味道,就跑出去看。”
        郑遍知和郑仲生一起散步,五月份的天空晴朗无云,一片纯蓝。太阳发出耀眼的光辉,大地上的人们在晚春的几场小雨后,迎来了初夏,公园的小路上,水洼里积着少量的雨水,反映着一尘不染的明净天空。
       “你们好啊。”这时一位邻居迎面从他们的面前走来。
       “您好。”郑遍知笑着说。
       “刚刚下班吧。”郑仲生也客气的说。
       “是啊,呵呵。你们可真像父子啊。”邻居半开玩笑的说。
       “我要有这么大的儿子就好了。”郑遍知高兴的说。
       “您可别开玩笑了。”郑仲生对邻居说。他心里想着,自己孤苦一个人,现在承蒙郑遍知照拂,已经心满意足了。哪里还能奢望成为老人的儿子呢。他努力的想从记忆中搜寻自己父亲的样子,但是却怎么也记忆不起来了,只记得那时父亲三十多岁,是一个知识分子。
        邻居走远了,郑遍知说:“你最近对出版社的业务熟悉的怎么样了?”
       “虽然说不上都明白了,但大致上都了解了。”
       “这就好,这就好啊。”老人笑着说。“我后继有人了。”
        郑仲生以为自己听错了,但是刚才确实听见老人说。“我后继有人了。”可能是自己在痴心妄想吧,他否定了自己刚才所听到的话,或许他真的听错了。正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突然闻到了一股烤地瓜的味道。他向四周看了看,果然路边上有一个卖地瓜的炉子,后面站着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正在把几个烤地瓜从火红的铁炉子里拿出来,放在炉子的面上,烤地瓜的香甜味道,顿时把郑仲生的目光吸引过去了。
       “我们过去买几个,怎么样?”郑遍知说。
        他们买了三个地瓜,向家走去。这时一个老头儿来到了卖地瓜的小伙儿面前,“刚才的那两个人,是来买烤地瓜的?”
       “瞧您说的,爷爷,不卖地瓜,难道是来闻味的?”
       “没想到这么多年后,又见到他们了。”老头儿不胜感慨的说。
       “他们就住在离着不远的地方,我经常看见他们出来溜达。”
       “我不是说现在,是说在以前,四十年前在家园胡同的时候。”
       “家园胡同在哪里?”小伙问。
       “在离这很远的地方,离这十方八千里呢。”老头兴奋的说。
       “离这十万八千里是西天灵山,爷爷,您以为他们是唐僧和孙悟空呢啊?”
       “小兔崽子,你知道个屁,我以前在家园胡同卖地瓜时,那个娃总来买,他妈是一个蓝眼睛的印度女人呢。”
        小伙心想,爷爷大概是真的太老了,老糊涂了,净说些不着边的事。“卖烤地瓜了!”他又吆喝了一声。
        远远的,郑仲生听见了一声:卖烤地瓜了。心中一震,意识如同闪电一样穿过时间的迷雾,回到了四十年前的一个傍晚。夕阳西下。
   
    六、
        郑仲生在老人家里住了半年,这让他在这里有家的感觉了。在最近,佣人对他的态度好了很多,可能是他们看出老人们想长期留他在家里住的缘故吧。他们猜测,这个人可能是郑遍知或曼殊的远方亲戚,但是他们在称呼上,丝毫看不出这一点。因此,老人们和突然来到家里的客人的关系,就成了他们闲聊的话题。
        郑仲生在出版社的这段时间里,可以说是对出版社的业务十分熟悉了,而且他在图书馆工作的时候,对读者们的阅读兴趣,大致也有了解。他在开始的时候,只是看着别人如何的运作和决策。而现在,他能看出其他人在工作中的不妥之处,而且形成了自己的一套看法,他觉得出版社有时只是在市场的一些虚假需求下做出出版什么书的决定,但是他们预期的读者并不存在,因为根据他在图书馆工作的经验,他对读者们的观察,那些在市场上炒作得很热的书,并不是读者最喜欢的作品,他为此与相关的负责人和决策者争论了起来。当然,双方谁也没有说服谁。他气恼地离开了出版社后,直接回到了家中,他想找郑遍知支持他的想法。他怀着期待的心情,去找郑遍知。他到家的时候,看见郑遍知正在庭院里修剪自己的那些花木。
       “你来的正好,看这棵茶树长的多好啊。”
       “长势很不错。”郑仲生说。但是他并没有把心思放这棵树上。
       “我想跟您说一些工作上的事情。”郑仲生说。
       “说吧。”郑遍知一边用一个小水壶给树浇水,一边心不在焉的说。
        郑仲生把自己的想法和今天与人争论的事说了一遍。说完之后,郑遍知点了点头,“你说的有道理,我会认真的考虑你的意见的。你觉得这些菊花怎么样?”
        郑仲生听了很高兴。“很漂亮的花啊,一点都不俗气。”他心里想着,自己这回终于能做一些实事了,不再是一个吃白食的人了。没想到人到中年,人生还可以有大的转机。他觉得自己的未来,被一束明亮的光照耀着,尽管未来的道路还很朦胧。
        一个星期后,郑仲生在自己的房间里收拾行李,他要离开这里了。他之所以会下这样的决心,不仅是因为他的意见没有得到任何应有的重视,而是他的意见,根本没有任何人再提起过,无论是赞成,还是反对。或许郑遍知根本就不曾把他的意见放在心上,老人在听了他的话后,马上就抛在脑后了。
        他现在知道了,他依旧是一个生活在别人的屋檐下,无足轻重的可怜人罢了。老人收留他,或许只是因为怜悯而已。在昨天以前,他一直是这么想的,但这并没有让他产生离去的想法,因为毕竟他做不了什么实事,可衣食无忧还是没有问题的。而昨天,他听见佣人们说,老人们之所以把他留在家里,是因为很多年前,老人们的儿子离家出走,而误认为郑仲生就是自己失散多年的儿子。原来一切都是源于一个误会,他现在留在这里,已经没有任何的意义了,他不能因为老人认为自己是他们的儿子,就继续留在老人的家中,扮演这个角色。自己只不过是在别人的屋檐下,暂时搭窝的燕子而已,这里终究不是自己的家,不是长久安居之地,现在是他离开的时候了。
       郑仲生拎着行李箱,从自己的房间来到客厅。又环视了一下这个自己生活了半年的地方,尽管有一些留恋,但这里并非己家。这让他想起了自己离开图书馆时,那种无法言表的凄凉感。天下之大,居然没有一处是自己的安身之所。如果当初,不离开自己的家就好了,但是时间不能倒流,再后悔也无济于事了。走出了别墅的大门,他拎着自己的箱子站在路边,天色将晚,西方一抹残阳的余晖,正在褪去最后的明亮色彩。他还能到哪里去呢?已经快五十岁的他,还能像年轻时那样,满怀激情的去流浪吗?他的人生,如同傍晚的落日,真的薄向西山了吗?
    七、
        两个老人从公园散步回来,曼殊的手中拿着一块冒着热气的烤地瓜。
       “你这是要去哪啊?”曼殊问。这时她和郑遍知,正走到郑仲生的面前。
       “我要走了,离开这里。在这半年的时间里,多谢你们的照顾。”郑仲生说。
       “你怎么这样说啊,这里不好吗?还是我们照顾的不好?”郑遍知问。
       “很好,但是,这里毕竟不是我的家,我不能总住在这里,打扰你们。”
       “呵呵,原来是这个原因啊。”郑遍知笑着说,看了看曼殊。
        曼殊微微的笑了,“你完全可以把这里,当作自己的家啊。”
       “来,我们回去再说吧。我给你看一些东西。”郑遍知说。三个人又回到了家里。曼殊把烤地瓜放到郑仲生的手中。
       “孩子,你趁热吃吧。我知道你从小就喜欢吃,对不对?”
       “我”。郑仲生似乎想起了什么,他轻轻的把烤地瓜的皮拨开,油油的金黄色地瓜瓤伴着热气,出现了在他面前,热气让他的眼镜上,形成了一层淡淡的雾气。他把眼镜摘下来,眼前一片模糊,只有金色在眼前晃动。
       “您对我太好了,我真的不知道说些什么好。谢谢你们,我在这几十年里,从来没有人像你们对我这么好。但正因为如此。我必须告诉你们,我不是你们曾经离家出走的儿子。我只是一个和你们非亲非故的人。”
       “孩子啊,你不是十五岁那年,离家出走的吗?你难道不记得,你以前的家在哪里了吗?”曼殊问道。
       “我,我记得我以前的家在本生市故乡街什么园胡同,我曾经回去过一次,在十多年前。但那里现在是一条商业街,我向人打听过,但周围的人,没有一个人知道,几十年前,那里是否有一条胡同。我以为是我记错了,以后就再也没找过。”
       “孩子,是家园胡同啊。”我们以前的家,就住在那里啊。我就是你的亲生母亲啊。“说着,曼殊的眼泪,从她苍老的面容上滑落。
       “我,我记得,……妈妈的眼睛,如同月亮一样。她有一枚戒指,上面写着梵文的佛经。我想起来了。”郑仲生忽然忆起了母亲的样子。
        这时,郑仲生把眼镜又重新戴上,曼殊把带着戒指的手,放到他眼前,金色的戒指上,刻着古老的梵文。郑仲生激动了看了看戒指,又仔细地看了看曼殊和郑遍知。“你们……”。他激动的说不出话来,一行清泪从眼角上流下来。
       “你们的头发,都白了啊。”他终于能发出了颤抖的声音。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我们等了几十年,头发都白了,终于等到你回来了。孩子,你这么多年,在外面受了多少苦啊。”
       “我……”郑仲生闭上眼睛,眼泪顺着脸颊,一条条向地上划落。
       “我真不应该离家出走啊……,爸,妈!”
       “孩子啊。”两个老人,紧紧的抱住这个失散了几十年的儿子。
         一家人,终于团聚了,但那已经过往的岁月,却再也寻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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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博克:[url=http://blog.sina.com.cn/u/1214982941]儒帅哲师文学殿堂 [/color][/url] 在贫困的时代里作为诗人意味着:吟唱着去摸索远逝诸神之踪迹.因此诗人能在世界黑夜的时代里道说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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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已被一代天骄于2007年9月21日23时39分6秒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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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单纯女人  发表时间: 2007/09/21 01:50 

咿呀,这是最近忙着的新作了呀

 

 等俺明天抽空细读,现在正做着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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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写我心,我歌咏我情
我梦抒我爱,我情言我志
 [3楼]  作者:滄桑主人  发表时间: 2007/09/21 08:06 

好文章,温情脉脉的儒帅哲师
        不是林中歧路啊,分明是林中寻亲。字里行间,温情脉脉。极具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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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至水窮處,坐看雲起時
[楼主]  [4楼]  作者:儒帅哲师  发表时间: 2007/09/21 11:14 

第一个故事比较有温情,算是体现一种理想化的表现。后面的故事就开始变得现实和冷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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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博克:[url=http://blog.sina.com.cn/u/1214982941]儒帅哲师文学殿堂 [/color][/url] 在贫困的时代里作为诗人意味着:吟唱着去摸索远逝诸神之踪迹.因此诗人能在世界黑夜的时代里道说神圣。
 [5楼]  作者:廿一行  发表时间: 2007/09/21 15:53 

[转引]背觉合尘,故发尘劳
[转引]背觉合尘,故发尘劳

对本心的丧失,《楞严经》用“背觉合尘”来加以象征:“众生迷闷,背觉合尘,故发尘劳,有世间相。”卷4此段经文,在禅门中形成很多机锋,究其要旨,有如下数端:

1以追逐外物为背觉合尘《五灯》卷7《道宦》。 “知见种种声色,才现在前,一切明得。此等岂不是背觉合尘、从他求觅、不能返照耶?”《圆悟录》卷13

2以耽着爱欲为背觉合尘。“无量劫来,爱欲情重。生死路长,背觉合尘。”《五灯》卷16《白兆圭》

3 以依人见解为背觉合尘。“人有底不信自己佛事,唯凭少许古人影响,相似般若所知境界,定相法门,动即背觉合尘。”同上卷17《克文》“背觉合尘,妄生穿凿。各争事相,不究根源。流浪生死,虚延岁月。古人云多言复多语,犹来返相误,明明向你诸人道也。”

《汾阳录》卷上禅者还将“背觉合尘” 翻转,提出了如何背尘合觉的问题:“问:‘背觉合尘即不问,背尘合觉是若何?’ 答:‘劈腹剜心。’”颂云:
    尘寰终日竟忙忙,那事元来总不妨。举步倘能离向背,更无歧路泣亡羊。 《青州百问》

    “劈腹剜心”,即是将世俗之心劈开剜出,疏瀹五脏,澡雪精神。众生背觉合尘,悖离了真心自性,破坏了本心的一元状态,陷在相对意识的泥潭中而不能自拔。只要能够“离向背”,扬弃二元的分别心,就不会歧路泣亡羊,感叹本心的沦丧。做到这一步,即是背尘合觉。
 [6楼]  作者:单纯女人  发表时间: 2007/09/21 23:18 

了不得21

 

你怎的这些功夫啊,阅读面着是宽了,这样的经卷都能读进去,还似乎很是得味的样子,我服了,确乎不同常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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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写我心,我歌咏我情
我梦抒我爱,我情言我志
 [7楼]  作者:一代天骄  发表时间: 2007/09/21 23:49 

故事通俗而又完整


人物动作和表情描写以及对话、语言都真切,可我觉得缺乏一定的真实性,15岁离家的话,人不会忘记了自己的父母的啊

如果设置成儿子有过什么外伤失却了记忆什么的,烤地瓜令他恢复记忆,或许真实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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