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号杀人犯:曹沫
籍贯:鲁国
在《史记》中的《刺客列传》中,小曹是第一个出场的人物,但是对于他的文字描写和身世也是交代的最少的。事实上,他要杀的人没有死,他自己也没有被他的目标的保镖干掉。当然,这不能说明他是一个敢想不敢做的人,事实上他真的做了,只不过不需要杀人就实现了他的目的。所以,他所执行的不是谋杀,而是恐吓。与其说他是个刺客是个杀手,还不如说是恐怖分子合适。不过在谋杀罪的指控中,重点不是杀了还是没杀,而是杀人的预谋。从这一点上说,小曹是具备杀人犯的条件的,所以,我们在这里指控他为杀人犯!括号:未遂!
鲁庄公当了鲁国的扛把子以后,因为比较喜欢有力气的猛男,所以就任命了鲁国第一猛男曹沫为将军。不幸的是,身为猛男的曹沫不是很会打仗。后来记者采访他的时候,他是这样说的。
"打仗这种事情,单挑我是在行的。群殴不行,群殴是不讲江湖规矩的行为,是没意气的人才做的事情。最重要的是我不会晃点别人,什么?你不信?咱俩单挑!"
齐国是当时的大国,国主齐桓公手下有很多擅长群殴的将军,对于玩阴的非常在行。由于是战国时期,就必须经常的打仗,终于有一天齐国这些喜欢玩阴的的将军和鲁国的曹沫打了起来。
因为这些齐国的将军擅长晃点别人,喜欢玩阴的,所以任凭曹沫怎么样叫阵都没有人出去和他单挑。气得曹沫只能对着齐国军队竖中指,吐口水。等到曹沫叫累了回去吃饭的时候,齐国的军队就杀出来了。
士兵:"将军!将军!不好了......"
曹沫:"有什么不好的?今天的伙食不错啊,你看这鸡腿,还有这猪耳朵。你们呀,不要一顿吃不到海鲜就抱怨伙食不好,后勤人员会有意见的!"
士兵:"我的将军爷啊,您还有心情吃饭呢?"
曹沫:"不吃饭难道喝酒?现在是打仗,喝酒容易误事的呀!告诉其他人,不要再喝了,不让后勤部门发放酒水也是我的意见。把命令传达下去!"
士兵:"可是将军,敌人已经杀进来啦!"
曹沫:"什么?你怎么不早说?让我去看是谁?哇靠,说好了单挑,怎么来了这么多人?不讲江湖规矩,你们这些鬼佬!"
士兵:"将军你怎么望往后面跑?"
曹沫:"靠!人家摆明了是来群殴的,还不赶快跑!咦~!这小子怎么跑我前面去了?"
就这样,曹沫接连打了几次败仗,丢失了鲁国的很多土地。鲁庄公只好向齐国求和,同时把曹沫招了回去。
鲁庄公坐在书案后面盯着曹沫看,那眼神就像要从曹沫脸上把丢失的土地全挖回来一样。
曹沫:"大王,就算我这连天皮肤保养得不好长了痤疮,你也用不着这样看啊?"
鲁庄公:"我是在想,你打了这么多败仗,我还应不应该让你继续当将军?"
曹沫:"就算打了败仗也不应该撤职查办哪,给个纪律处分不就完了!"
鲁庄公:"那我怎么对得起丢失的土地呢?况且你也不能证明自己还有能力当这个将军啊?"
曹沫:"打仗当然是有输有赢的,何况他们老和我玩阴的,不讲江湖规矩。至于证明我的能力我还是有办法的。"
鲁庄公:"什么办法?"
曹沫:"咱俩单挑!"
鲁庄公强忍着胸腔中的怒火,因为他不想被曹沫摔成肉酱。所以曹沫还是继续当他的将军。
话说齐国那边,接到了鲁国的停战申请,经过认真考虑以后,决定让鲁国签一个丧国辱权的不平等条约才能收兵。鲁庄公没有办法只好同意献出遂邑地区求和,双方就签定和约事宜在柯地举行会晤。
双方带着各自的小弟和保镖来到柯地,本着和平发展的共同美好愿望举行会谈。却说鲁庄公翻开由齐国拟订的《遂邑和约》一看,不禁汗如雨下。
鲁庄公:"我说哥哥呀,你这和约的错别字也太多了,你把遂邑写成随意,那你不是要任意割占我的领土么?"
齐桓公:"是么?我看看?随意就随意嘛,有什么关系呢?"
鲁庄公:"那怎么行?难道你要我的首都我也给你么?"
齐桓公:"你也不要激动嘛老弟,现在都是用智能ABC来打字,个把错别字也不算什么。误会而已,改回来就是了。"
于是鲁庄公放开了齐桓公的裤腰带。用颤抖的双手签了和约,同时还没有忘记用充满怨恨的眼睛瞪了曹沫一眼。曹沫也发现,不但是自己的老大鲁庄公,就连那些群殴过他的齐国将军也对着他翻白眼、吐口水。曹沫心想,现在自己闯了这么大的祸,别说以后在诸侯国中没有面子。搞不好回去以后老大天天给他穿小鞋,天天派人冲他竖中指,这可怎么办哪?
正在这时,他看到了齐桓公雪白的脖子,那脖子白的就像曹沫的后脚跟一样啊。于是曹沫抽出他平时刮脚癣的小刀冲了上去,一把按住齐桓公,把刀架在他脖子上。
齐桓公:"靠!你们玩我!说是和我签什么条约,原来是要搞恐怖活动。我鄙视你们!"
鲁庄公:"啊?这可不关我的事啊!小曹啊,你可千万要按住他,不要让他乱动啊!"
曹沫:"打仗就打仗,干什么说好的单挑又要和我群殴?不知道群殴是违反江湖道义,不符合江湖规矩的么?你是这些坏人的头儿,我要干掉你!"
齐桓公:"啊?有这回事么?谁?是谁这么不讲义气?"
众齐将领:"没有啊,怎么会呢?"
曹沫:"靠!你们就是说我撒谎喽?现在我要和你们老大单挑!谁反对?"
众齐将领:"曹兄弟,曹大哥,曹大爷,咱们有话好好说,你先放了我们老大好不好?"
曹沫:"不好,谁让你们跟我玩阴的,抢我们土地!"
齐桓公:"大不了把地还给嘛,你这样按着我脖子是很痛的,5555555555......"
曹沫:"还我们土地?那就是你们要撕毁条约了?好吧,我们同意了。"
曹沫回到自己的座位,脱下靴子用小刀开始刮脚癣。那神情惬意的劲儿,就好象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
齐桓公:"你你你你,你居然用刮脚的刀子刮我脖子,桓公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土地不还了!"
管仲:"那可不行啊,大王!"
齐桓公:"管仲??你到底帮那边的啊?"
管仲:"我拿着您发的工资,当然是帮您的了。"
齐桓公:"那你还敢说不行?"
管仲:"可是大王已经说好了要撕毁合同了,按照鲁国的《合同法》,这也算是口头合同。如果大王再一次毁约,就是两次单方撕毁合同了。人家会按照《合同法》起诉我们的。到时候人家再一宣传,那我们在国内搞的诚信经营就全泡汤了。"
齐桓公权衡利弊,也只好带着被撕毁的合同回国了。走的时候,曹沫还在他身后扭屁股,吐舌头。
在中国的刺客历史中,曹沫算是比较幸运的一位,不但保住了自己的性命,还保住了名声,更重要的是保住了祖国的领土主权。当然,这其中也不难看出管仲的重要性。如果不是管仲及时提醒齐桓公不要惹上外交麻烦,那曹沫所保住的一切就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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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衣流氓就是便衣地也就是不穿制服地流氓。不要问我穿制服的流氓什么样或者是流氓制服什么样。偶要是能回答就不用做便衣流氓了。地下工作是很辛苦地。明白没有?![无厘头·后现代]()
[本帖已被单纯女人于2007年8月15日13时17分2秒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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