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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为哪般 ──读享乐人生《论坛:让骂人者滚开!》有感 其实我挺怀念以前我写字的那种状态:安安静静,自得其乐。随着我身上的尘土越积越厚,也把名利看得越来越淡漠了。自被朋友把我引入网络里的论坛,渐渐觉得,在这虚拟的地方有的时候却比现实冷酷多了。在此,人性与兽性几乎一览无余。 起初,我把论坛视作文字的乐园。通过文字或者引吭高歌、或者轻吟浅唱、或者大放悲声、或者长吁短叹,把在现实当中无以倾吐的东西尽情宣泄出来,自是一种放松。可总有人别有用心,企图否认或者扼杀什么。例如我曾提及女人的不是,自是针对“不是”的女人,而且并不影响我去尊重并倾慕值得我去尊重和倾慕的女同胞们。我说过女人不自重,而且自我贬值,必有这样的人。出于应酬,时而出入某些场所,看到妙龄女郎个个袒胸露背明码标价,眼巴巴地等你选拔,相继进行激情表演。事后,电话短信之类极尽肉麻之词,百般约你再次前往,而且还给自己打折,难道谁想否认这不是女性的一种自我沦丧? 如果出于生存本能,相形之下,我对那些不辞辛苦、到处推销相关产品、哪怕倒卖假发票的业务人员(尤其女性)总有一丝敬重,而且尽可能地给予关照。我也仅仅通过某些现象有所感慨,于是被确定为罪该万死,仿佛我与所有的女同胞们为敌,即使喊冤,几乎也没人信。 我不想强调我都想承担什么社会责任,我也没有那么大的力气。身为一个喜欢写字读字的一介草民,起码我还知道有谁让我尊重,也值得我去尊重对方。我对写字读字的人更有一番发自内心的尊重。在我周边,能够坚持写字或者读字的人简直成了珍稀动物,大多都是声色犬马、见利忘义之流。自己入乡随俗,也沾染了许多不好意思说出口的习惯。我和朋友曾经感叹:吃什么都不香,能玩的玩腻了,只有写字还有一点乐趣。以前写字主要是给自己看,如今把字写到论坛,尝尽酸甜苦辣。写字的人,为何不能善待写字的人?相互评判,以文论文,本是妙趣横生;哪怕板砖横飞,玩个心跳,也是乐在其中。我实在不明白为何有人把世俗的那套也搬进了论坛,轻则恶语相加、脏话连篇。重则人身攻击,上纲上线,拟置人于死地。 我不反对论坛里面热热闹闹,但我特别希望在论坛里讲究一点卫生。我最欣赏在论坛里既能保持理性,而又不失热忱的人。我们可以玩弄文字,但应该尊重具体的人,否则造成恶性循环,导致论坛里面不干净了,可就不好玩了。写手发的任何帖子,读的时候最好不要戴着有色眼镜。例如有的帖子,人家分明是在调侃,说的都是戏言,你却偏偏当成论文来评,笑话就闹大了。若以某种狭隘心理看待某些帖子乃至殃及写手本身,企图把其批倒批臭予以全盘否定更不可取,你这不仅不是治病救人,而是正在伤害对方。针对同一篇文字,通过读者不同的反应可以看出读者的心态是否健康。人的口味不同,所猎奇的物什自有不同。常有人对通通笨蛋似有异议,可我偏偏喜欢玩味他那诡秘奇异的句子:“一般来说,只要现实平常的生活够遐想,人是不会觉得自己变态的。觉得变态都是因为有些矛盾。而矛盾又因为是看着或创造出一个和自己近似的对象来和自己较劲。” 单纯女人这样劝告过我:“你已经做了那么多的自我凝视与尝试,真的不想看到你与不一路的人多交流,因为那不是交流……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希望多同悦你或者文明的敌人交流。” 单纯女人的点睛之处,是她强调了一种“文明的敌人。”我一直都在想,同为喜好文字的人,甚至总能悟出这样那样的道理出来,其实,双方争的往往都是同一道理,甚至观点也没多大区别,就是各不相让。为何不能惺惺相惜非要结为冤家?我估计这种人在现实中也是小人,如果走在路上都有可能发生意外。有句话叫“恶有恶报,善有善报”,我不认为没有道理。我 们的享乐人生在《论坛:骂人者滚开!》如是说:“论坛靠文章说话,文品看人 品,泼妇骂街似的算什么鸟人?” 完稿于2006-08-31-卧夫 附: 论坛:骂人者滚开! 享乐人生 享乐有一个最好的朋友,心地厚道的没说。我对人说,谁要是和他做不成朋友,那么这个人不够朋友。 ※※※※※※ 初生是人 异化为狗 落荒成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