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代网论坛--浏览主题:刘涌改判死缓事件真相!!!http://news.sina.com.cn/c/2003-08-27/12311627513.shtml> |
| 时代网论坛--浏览主题:刘涌改判死缓事件真相!!!http://news.sina.com.cn/c/2003-08-27/12311627513.shtml> |
|
反穿皮袄倒穿鞋谁不认识刘二爷? 刘涌曾是大红大紫的沈阳巨商,拥有20多个下属企业、3000多名员工、7亿元资产,如今刘涌却以黑社会犯罪团伙头目的身份落入了法网。经过沈阳市公安局、沈阳市人民检察院的缜密侦查确认,从1995年年末,刘涌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形成,到2000年7月被沈阳市公安局打掉的4年半时间里,共计作案32起,致死一人,致伤几十人。 2002年4月17日下午,刘涌和他的21名同伙及涉案人员在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一审判决。法庭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经营罪、故意毁坏财务罪、盗窃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纵容罪、行贿罪、妨碍公务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等9项罪名,判处刘涌死刑 。其余21人分别被判处死刑、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 刘涌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的发家史可以追溯到1995年。1995年,刘涌通过贿赂时任沈阳市和平区劳动局的领导,承包了该局下属的企业——太原街中华商场。从那时起,有了一定经济实力的刘涌,便开始纠集一帮地痞、无赖发展自己的势力范围。用打砸砍杀种种卑劣的手段,把生意迅速扩大到了烟草、服装、餐饮、娱乐、房地产等领域,犯下了累累血案。 像刘涌这样一个罪行累累又不加以收敛的人,他逃避法律制裁的招数是什么? 就是寻找保护伞。” 有了经济实力,刘涌开始寻求保护伞 刘涌还上了沈阳市人大代表。 由于刘涌背后强大的保护伞和人大代表、扶贫先进个人等诸多光环的保护,相当一部分人在暴力面前选择了沉默,一起起血案大多无果而终,又直接助长了刘涌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的嚣张气焰。
※※※※※※ 苍白的,不是文字,是人的思想 虚伪的,不是网络,是人的灵魂 伤心的,不是爱情,是人的心灵 难忘的,不是容貌,是人的思绪 |
|
不需要你明白的事情,请不要问 同样的犯罪事实,律已铁定的量刑标准,二审的判决就可以与一审不同,二审改变一审判决可以给的理由就是“鉴于本案的具体情况”。既然这情况已经很具体,为何不能将这具体的情况公诸于众,给大众一个信服之理由。如果这具体情况涉及国家机密,不能对外公布,你就再来一个惯用的愚民之辞——“其他”好了,因为在中国的老百姓心目中,这“其他”是永远不会让百姓知道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