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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与不同 武士先生的那篇文章,在情绪上是有偏激的地方,我也有难以认同的地方。这可能主要源于他求学时的特殊经历,真的遇上了些德行有失的教师。 本文的主旨我赞成。教师应当得到社会的尊敬,除了必要的行业道德与规范外,人们不要用超凡脱俗的标准来要求教师。那样,就是苛求。 就家长与老师打骂孩子和学生说几句。一是从法理上。父母将孩子狠扁一通,最多是家庭成员间的虐待罪吧,法律上属于告诉才受理的范围。但教师要是对学生大打出手,则不然。二是从情感上。事实是,绝大多数人对父母的亲情要大于对教师的感情;孩子很少对家长修理自己怀恨不忘,但对教师则会不一样。三是从规范上。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是被明令禁止的。一旦做大,被动的肯定是教师一方。 教师的素质当然应该日渐提高,但人们尊师重教绝不能只挂在口头上。这种“欺骗”教师的作为,等于是变相地欺骗下一代,欺骗我们自己的孩子们。 ※※※※※※ 准风月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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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 四十的老师真不少呢。 独步西风的教师观看得俺心里暖暖的,嘻~握手握手。 “老师呀老师,上帝宠爱你,让你做老师,上帝考验你,让你做老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