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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科学家徐建平杀妻分尸案说开去 科学家徐建平杀妻分尸后潜逃,徐建平被一审判处死刑。但却有近200人上书法院,为他求情,其中多数为知识阶层人士,理由是他为中国纺织行业做出过突出贡献。 截至目前,以徐建平名义申报的国家专利有10项。他主编的《中国轻纺面料图集》,是纺织界广大设计人员及商贸人员重要的花样选定参考工具书,填补了国内空白。从1994年10月起在全国试用的计算机辅助设计先进技术,结束了国内印花布手工传统描稿的历史。绍兴轻纺科技中心有限公司,是世界上能生产数控印花机的仅有的两家公司之一。此外,徐建平组织开发的“金昌 EX6000”印花电脑设计分色软件,是当时国内少有的可参与国际竞争的专业软件,仅在绍兴县推广后,每年轻纺业增加的附加值就达3.5亿元,目前依然占据着全国纺织业50%左右的市场,还销往许多国家。其主持攻克的转移印花辊筒雕刻工艺,被科技部列为国家级高新技术项目。支持开发的数控激光直撞制网机,是国家两个五年计划都没有攻破的项目,徐建平仅用两年时间就一举攻克。 对徐建平在中国纺织技术领域的贡献,业内有着广泛的认同。他在纺织行业也拥有极高的知名度。就在关押期间,徐还争分夺秒赶制技术发明的图文材料,完成了3项实用新型技术,专家均评价很高。 因此,许多科技界人士主张让他“戴罪立功”。中国科学院博士后王寅生在写给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呼吁信中说:从长计议留下徐建平一命,对家庭、对企业、对地方经济、对轻纺科技、对国家纺织行业都为最理想的选择。本案局限在家庭内部范围,不同于其他危害社会范围的刑事案件。从徐建平的社会贡献看,他是一般企业家难以与之比较的。如果不处以极刑,他就有可能继续这种常人难以做出的贡献。 华中科技大学激光研究院研究员何云贵也致信法院:“鉴于徐建平在中国轻纺技术行业内所处的重要地位,恳请法外施恩,枪下留人。” 在吁请枪下留人的人员中,还有绍兴当地的几十位工程师、人大代表,他们几乎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与此同时,徐建平也写下“万言书”,希望通过贡献社会洗刷自己的罪过,给自己一次再生的机会。 昨天的都市晚报和今天电台的百姓呼声栏目都有专题报道,大概是询问广大市民的意见。徐建平是否该执行死刑,还是该法外开恩,留他一条生路,让他所谓的戴罪立功。 站在法律的角度,徐建平必死无疑,因为他已经触犯了法律,并且情节恶劣,古时候的法律”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现在宪法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然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徐建平触犯了法律并且情节恶劣,当然应当判处死刑。如果抛开他的科学家身份不说,若是一个平常人犯下了这样的滔天大罪,肯定必死无疑。难道因为他是科学家,他有突出贡献,法律就可以特殊吗?那法律的尊严和地位何在?法律是否应该修改为有突出贡献杀人者不必执行死刑?如果有突出贡献杀人者不必执行死刑,是否所有有突出贡献的人都可以为所欲为的杀人而不必执行死刑?那社会会变成怎样的社会,法律又是怎样的法律? 可是站在人性和社会的角度,杀了他确实也非常可惜,国家要培养一个那样的人才不容易。而且他的妻子——全国著名的科技精英丁遐女士,已经不幸遇害了。国家已经损失了一个出色的科技精英,难道还要损失一个有出色贡献的科学家? 可是如果不对他执行死刑,确实对冤死的灵魂不公平,也确实有损于法律的尊严。 法律和人性,你该如何选择? 此案暂未看到有何结果。 连接一篇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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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猫想:谁知道坐在电脑后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