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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视点(1)——检视“选稿委员会” 背景: 2003年5月26日,西陆情感、文学社区站务无情坛主发出启事——“文学站务招选稿斑主一名”; 5月27日,西陆大漠孤烟论坛笔公坛主在回复中提出建议——启动“临时选稿斑竹”制度; 5月29日,大漠坛主笔公代拟西陆文学站务“轮流选稿制”实施办法;同日,无情坛主对上述“办法”进行修改后正式宣布成立“西陆文学站务选稿委员会”,并同时通知各论坛报名;随后,各坛反映平平但意见不一; 5月30日,无情坛主宣布“方案”暂缓实行——“做保留处理”。 至此,西陆情感、文学站务“变法”失败(网友语)。 吃饱了,那就随便说几句吧。 仅就“选稿委员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说点看法—— 1、方案的出台,说它匆忙也好、说它粗糙也罢,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这反映出无情坛主想搞好西陆情感、文学站务,继而搞活西陆两大社区的积极态度。对此举措,我们不能不表示支持! 2、说其匆忙,是因为该方案并未经过公示、讨论、修改、试行、定稿等民主步骤。观方案本质,是突出民主与参与精神,因此,窃以为该方案的出台,略显匆忙。 3、细读方案,在体会到制订人本意是好的之良苦用心的基础上,仍轻易可感觉到其粗糙之处,如:第1条中——“西陆文学歌赋、情感世界排名前30名的论坛成员在联合会的有关决议中享有投票赞成或否决权”——众所周知,排名是动态的,那么所谓的“30名”如何界定? 再如:第6条中——“未在以上范围中(有些有实力的论坛因服务器原因没有排名资料),日发贴量在二十以上、文学类斑竹在一人以上且能够确保平均每天向站务方面推荐两篇适用文学作品的论坛,可向文学站务方面申请成为轮流选稿义务人。”——何为“文学类”斑竹?谁有资格、谁有权利来判定此一类斑竹?(注:此一称谓,方案中似有多处提到) 另有:第11条——“参加轮值论坛应在适当的时候将选稿斑竹资质证明提交论坛联合会。有三位成员认可的,视为通过资格审查”——既如此容易,岂不是多余?更何况为人民服务还要历经审查,依我看不要也罢!~ 此外,第14条——“选稿预案发出后的一个小时内,各坛及各写手有揭露转贴、抄袭之义务”——呵呵,限制在一个小时内?据我所知,选帖“粗糙”如我者,需时至少两个小时;选帖细致如梧桐、书剑者,更需时约三至四个小时,且早晚不定。那么,岂不是让人不睡觉而去苦等?若“预案”是在规定的最后时间早晨9点钟发出的呢?此限制条款恐不现实。 再看第16条——“应参与而不参与轮值选稿的论坛,视同放弃推荐资格”——这就意味着若想获得在站务中推荐作品的资格,就必须参加站务选稿值班,且若不在此推荐,你的作品就别想获得在西陆首页甚至社区内亮相的机会。如此一来,网络的自由精神何在?“西陆家园、论坛天下”又从何谈起?更有那第17条——当你遭遇到“周推荐预案有一半以上为站务方面所否定,视为选稿不合格,自动放弃两周论坛推荐资格”时,岂非令人哭笑不得?又如何面对江东父老? 因此说,该“方案”确有“粗糙”之感。 4、最令人担心的是,现实点考虑,该“方案”的实施极有可能出现徇私舞弊、拉帮结派的混乱局面,尽管这在“方案”第19条中有“选稿中搞暗箱操作或相互串通,以致于推荐稿件质量偏低或在论坛或写手方面过于倾斜,经委员会表决或站务裁定为不合格者,自动放弃两周论坛推荐资格”的限制,但请注意,这里是网络,“委员会”并不是学生会,当各方“利益”现实地摆在眼前的时候,此“裁决”还能够进行下去吗?更有那千年古训“法不责众”——此“方案”决定了将几个人受监督的局面变为几十人甚至更多人去互相监督,不难想象,“法”更无从谈起。因此,有关限制条款,实为一纸空文。 最后我想说的是,该“方案”的实施,也必将使牵头人——委员会主席为协调各方关系所带来的巨大工作量而疲于奔命,捉襟见肘,恐怕,这并非无情及燕飞来两位主席所愿吧。 因此,暂缓实施“方案”实为明智之举。而对问题的解决在我看来其实并不难,君不见,在“方案”精神的促动下,志愿英雄早已大有人在吗?!仅此,当然亦应感谢“方案”发动者笔公先生的网络热情。 得了,罗嗦如此,这饭吃的是够多的。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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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杯清茶余温在
君去只留箫瑟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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