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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过要娶我的 (一) 从我会说话时起我就开始听着同一个故事渐渐长大——在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一位随夫下放到南方某农场的产妇即将分娩,为她接生的是同样下放到该农场的医生。产妇的胎位很正,可折腾了几个小时,胎儿始终不能从母体中脱离出来。医生判断,胎儿的脐带过长缠住了自己的脖子,因而无法脱离母体,而若再拖延下去,胎儿将在母亲的子宫中窒息而死。情况危急,医生开始吩咐周围的人准备热水消毒,实施剖腹手术。环故四周时,突然看见了陪同自己来接生的儿子。那孩子躲在一扇屏障的后面,一双大眼睛紧紧盯着这群忙碌紧张的大人。医生灵机一动,喊过儿子,将儿子的小手在热水中浸泡数秒,然后让他将手探进产妇的子宫,摸到胎儿的脐带再将它松开。男孩沉着地按照母亲的吩咐一一去做,当他做完这一切,刚刚将小手离开子宫,那个折腾了大家半晚的婴儿终于伴着黎明破晓的一缕晨光降临人世。是个女孩,医生告诉产妇,一个漂亮的小丫头。立在一旁已被大人们忽略了的小男孩此时一字一顿地说了句语破天惊的话:“长大后我要娶她。”斯时,那个小男孩刚刚五岁零七个月,而我就是那个新出生的婴儿。 那个男孩子名叫驹榛,母亲说。 十八年后母亲再跟我说起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动了要见驹榛一面的念头。 十八年间母亲与驹榛的母亲——当年为她接生的医生靠书信维系多年的联系。因为接生时那段离奇的插曲,母亲和医生成为朋友。在我半岁时,父母回到北方工作,几年后医生也回到了自己的家乡湖南北部的一个县城。 十八岁参加高考,我的志愿表上填满了湖南的各所高校。我要去找驹榛,这成为我青春期一个美妙的梦想。一半出于好奇,一半出于天然浑成的亲切感,那个协助他的母亲引导我来到这个美丽人世的男孩在我多年被故事熏陶的心灵里占据了举足轻重的位置。甚至每当幼时遇到和小朋友之间发生不愉快的时候,我会想起在遥远的南方我还有个亲人。 (二) 在我动身之前母亲已经给驹榛的母亲发了电报,驹榛的母亲回电报说驹榛会到车站接我。 车站人头攒动,我顺着人流朝出站口走。出站口,我远远地就看见一块纸牌子上写着:“小丫头,我在这里。”于是就认定那是接我的了。直奔那块牌子,冲到跟前,才看清举牌子的人个子很高足有一米八,一双黑黑亮亮的眼睛满含笑意。小丫头?他试探地开口,我的脸扑地一下红了,“你是驹榛?”我仍然不忘记多此一举地确定一下,他眼窝里的笑意更深了。 一路上,他象个骆驼把我所有的行李全部抗到自己的肩上,然后时不时腾出一只手牵我过马路。第一次被一个大男孩子牵,我有点拘谨,但很快被一种温暖的感觉替代。 “伯母好吗?”在车上坐定后他问,我点点头,依旧悄悄打量他。我没有失望,驹榛很帅,而且个子那么高。我喜欢高个子男生,因为我自己个子不小,况且个子矮小的男孩子总给我一种单薄撑不起一片天的感觉。 报到,登记,注册,找宿舍,铺床,这一切驹榛全包了,看着他忙前忙后的奔走,我只消安静的坐在行李上。有个哥哥的感觉真好!到湖南找驹榛这件事我做的太漂亮了。 夜晚躺在驹榛给我铺好的床铺上看书,对面铺上的曾艳羡慕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你哥哥真好!什么都帮你打理的好好的,而且对你那么体贴。唉!我要是也有个哥哥就好了。” 我暗自得意笑了,我没有告诉她,此哥哥也并非是我的亲哥。 十八年来我一帆风顺的长大,而驹榛相对于我来说,他经历了太多的磨难。高考那年,因为看错题目要求(题目要求做1——5题,他看成了做1和5题),因此落榜,一气之下穿上军装卫戍边疆,两年后再回到家乡,于工作清闲中再度拿起书本,一道一道地啃题,终于跨进大学校门。大学毕业后分配在省城一所大学里做行政工作。难怪在驹榛的身上,少一点书卷气多了几分英武。驹榛的肩膀很宽,很有男子汉味道。 (三) “丫头,起床了!来把这些东西消灭掉。”我揉开睡眼惺忪的双目,睁眼瞧见驹榛手里拎着大包东西。知道他一定是又回老家去了,每回从他家里回来,他总会带回大量数不清的好吃的东西,多是他母亲亲手做的。夏季的时候他母亲会做干炸田鸡,进腊月我就开始吃上他母亲灌制的美味可口的香肠,腊肉,辣萝卜,国庆节左右我的宿舍里满屋飘荡着柿子的芳香和我与同宿舍姐妹们一起制造出的菱角壳(吃掉菱角肉后的壳可堆成一座小山)。而我宿舍里的被子永远是最舒适的,驹榛总会在换季的时候,帮我将这一切都打理好。宿舍里的姐妹们羡慕的要死,有这么个又高大又帅气又体贴的哥哥,好多女孩子谗的眼睛都红了。 “今天天气好,你去照相馆照一张照片我下次带回去给妈看看,她老人家想看看当年那个小丫头现在长成什么样了。”驹榛习惯在我面前称他的母亲为妈,好象天生我也该喊他的母亲叫妈似的。也难怪,我不是一见驹榛就开始很自然的叫哥哥了吗? 吃完早饭我和驹榛一起来到学校附近的照相馆,今天是周六,照相馆里的人很多。终于轮到我了,我拽着驹榛的胳臂不松:“哥,咱俩照张合影给她老人家寄去好不好?”于是,那张照片上,我伏在驹榛的肩头笑的阳光灿烂。 我笑的不灿烂的时候,是看见驹榛带着他的女朋友一起来看我。 驹榛的女朋友个子也很高,但是不好看。一付牛高马大的派头,她配不上驹榛。我质问驹榛从哪里找来的女朋友,他说是介绍人介绍的。 “为什么要人家介绍?一般要人家介绍的都是些没有个性没有魅力的人。” “人总是要成家的,没有遇到合适的,如果介绍人介绍的还不错的话,也未尝不可以考虑。” “可是你说过你要娶我的。”一气之下我连家底儿都端了。 驹榛笑了,他揉揉我的头发:“你还是个孩子呢。” “我已经长大了。我今年十九岁了。”我挺了挺胸,希望驹榛能注意到我发育完好的身体。 “好了,别闹了。把这点东西吃了吧。”吃吃吃,每回都是吃,在驹榛的眼里我仅仅是一只贪吃的小谗猫而已。 (四) 驹榛的女朋友也不喜欢我,她讨厌我对驹榛的过分亲昵。每当她和驹榛带着我一同上街,她挎在驹榛的右边,我必将手挎在驹榛的左边胳臂上。我喜欢肆无忌惮旁若无人的喊驹榛哥哥,而她不行,她要保持酸不拉几的羞涩状。 “女孩子不要过分依赖别人,要自立自强。”那会儿驹榛去买单,我和他的女友坐在商场咖啡厅里啜饮着咖啡的时候,她告械我。 “可他是我哥哥。”我骄傲的回敬她。 “你的哥哥也总是要成家的,你将来也要结婚嫁人,到时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家庭和生活,所以,人还是独立一点好。” “我才不会嫁给别人呢,我将来是要嫁给我哥哥的,因为他说了,他将来要娶我的。”我斜眼对她,将眼白尽最大极限翻给她。 “他什么时候说的?”她紧张。 “我出生的时候,他和他妈妈一起把我接生出来的,你不知道吗?他那个时候就告诉我他将来是要娶我的。” “儿时的话怎么能够当真?”她松了口气,不再理我。 “可是我当真。”我有点气馁。 那天,我没有让他们送我回学校,而坚持一个人独自坐车回去。 我神色黯然回到宿舍,斜躺床上,顺手拿过一本书百无聊赖的翻。“我们必须相亲相爱,否则就会死亡。”奥修的话蓦然印入眼帘,我想这是我和驹榛的写照,如果我们不这样做,上帝也会惩罚我们。我希望有上帝。 曾艳端着一碗饭进来了,“咿,今天怎么回来的这么早?怎么你哥哥没送你回来。” “什么哥哥不哥哥的,他又不是我的亲哥哥。”我非常寂寥,语气充满着愤懑。 我给曾艳讲述了那个我听了十八年的故事。 “现在的问题是,你的哥哥他的确把你当成了他的妹妹,这是一份亲情而不是爱情啊。”曾艳为我扼腕叹息。 (五) 每逢周末,我不再等驹榛来找我,而是往往在他找我之前就会和同学一起出去。我不再愿意和驹榛以及他的女友一起,我讨厌他的女友,讨厌她的自以为是,讨厌她牛高马大的大女人模样。我开始在周末的时候和同学一起到学校附近的一家名叫“橄榄树”的小酒吧里去喝酒。所谓的酒,不过是老板用饮料勾兑出的复合饮料,我只是喜欢酒吧里的气氛,它适合伤感的人。酒吧里扑朔迷离的灯光闪烁不定一如我的心境,我想我也许不懂得什么是爱情,但是我知道我惟愿与一个人纠缠一生一世,而这个人就是驹榛。我愿意腻在他的怀里撒娇,愿意吃他为我准备的各种各样的美味家肴,愿意将时间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和他消耗在一起。甚至,我不想麻烦的再去喊另外的女人叫妈了,驹榛的妈妈已经被我叫顺口了。虽然我们至今尚未谋面,但和驹榛一起时,提到她老人家,我们习惯了直接说“妈”。 当那天晚上我被驹榛从酒吧里拎出来的时候,他还以为我真的是在喝酒。他阴沉着脸,不容分说把我押回了宿舍。 “咿,你的女朋友呢?那个跟屁虫怎么没来?”我嘻笑着,故意显得有点醉意。 “你这么小就去喝酒,象什么样子?你想想,如果每天连续不断地给一只老鼠注射酒精,那么二十天后它会死于什么?” “死于身上针眼太多。”我白他一眼。 “丫头,你再不听话,我就不管你了。” “我不叫丫头,我有名字。我也不要你管,你反正要和你那个狗屁女朋友结婚,到时候我也要嫁给别人的。你说过要娶我的,你说话不算数,你不是君子!呜呜呜。。。。。。”我坐在床上放声痛哭。 驹榛六神无主坐在我旁边。 (六) 驹榛好久没有来看我了,他也许觉得来了没趣。他来,她的女朋友一定要一起来,而我一看见他的女友就把自己象一块拒绝融化的冰一样包裹起来。 晚上,曾艳过生日。我们买了一大堆零食放到宿舍里不停的吃,不停的笑。我们讲笑话,做游戏,宿舍快要被六个女孩子闹翻天了。我突然拿着一包还未开封的零食定格在地上,似乎岔了气,我的小腹开始做痛。 当大家扶着我坐回到床上的时候,疼痛开始加剧。汗顺着我的脸颊流淌,“怎么办啊?”小姐妹们都慌了神,一个个站在我的床头用惊恐关切的目光望着我。 我要曾艳扶我到走廊上电话机旁,我拨响了驹榛的电话。“喂?”那端传来熟悉的声音。“哥,我肚子好痛。”我委屈地哽咽着,泪水夹杂着汗水恣意流淌。 半小时后,驹榛来到宿舍。一见我的模样,二话不说背起我就走。 当我醒来时,阳光惬意的洒在我的身上。我躺在医院病床上,驹榛伏在我的床头睡的正香。 我得的是急性阑尾炎,医生说幸好昨夜送的及时。 驹榛的女朋友在护士进来给我量体温的时候来了。她显得有几分憔悴,脸色微黄,她俯身看我的时候,眼神里有一丝戒备和冷。 在我住院期间,驹榛几乎寸步不离。他从护士那里借来个酒精炉,每天为我煲好可口的饭菜。驹榛的女友来了两次后不再来了。当我出院的时候,我听到了他们分手的消息。 几年后我才知道,驹榛的女朋友其实是何等的聪明。她早已看出我和驹榛之间一份割舍不了的情。在我患阑尾炎之前一段时间,驹榛刻意让自己疏远我,于是不再来看我。可是每当他和女友在一起时,却时常走神。那时候,他的女友已经在考虑权衡她与他及我与他的关系。我患病期间,促使她痛下决心,我开刀的那晚,驹榛整夜未眠,当我喊痛的时候,驹榛眼里涌满了更深的痛。“如果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有如此深切的牵挂和如此血肉相依般的维系,那其实就是爱。”驹榛的女友提出分手时对他如是说。 而我当时仍然是个懵懂的丫头,我只高兴那个女人终于知趣的离开了,却不知道那是一个成熟的女人经过理智思考后的决定。于是我霸道地对驹榛说:“哥,以后你不要再找女朋友了,我来做你的女朋友!反正你说过你要娶我的。”驹榛笑了,黑黑亮亮的眼睛里蓄满了水样的柔情。 蚂蚁san 完稿于2003年5月2日 ※※※※※※ 简单快乐的透明蚂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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