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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利莎与雄牌 嘻笑怒骂皆文章,三教九流登大堂。不知自何时起,其内函已扩大至生意经上了,蒙利莎与雄牌便是明证。 一日逛商场,瞥见服装部的女衬衣冠以“蒙利莎”。凭直觉,蒙利莎是洋妞名,很有异域的面包加奶油式的温柔和美丽。细想之下,方知蒙利莎原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画坛大师达芬奇的名作《蒙娜利莎》的“简称”。再一看,该衬衣却是地地道道的国货。国货配洋名,而且配的是大大的洋名,足令“六宫粉黛无颜色”了。仅此,你就得佩服这家厂商的智商之高――竟能想出用金发碧眼去征服黄皮肤黑头发的主意。而蒙利莎仿佛在说,走着瞧吧,我和我的伙伴们足迹遍及神州,不需要鸦片,不需要坚舰利炮,管叫你们这些龙的传人乖乖入瓮。可哀的是,纵然她憨态可掬,但让她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挂羊头卖狗肉的那家厂商,仍然令人怀疑是不是六十年前鲁迅先生笔下假洋鬼子的孽种。 并非杞人忧天,蒙利莎及准蒙利莎们已象瘟疫一样蔓延,假洋鬼子的幽灵四处游荡,为原本寿终正寝和初到人间的潘多拉的宝贝们,或摇幡招魂,或推波助澜,传统文化受到了空前严重的挑战。君不见,有的人为了彻底摩登自己,不惜将满头青丝染成红、黄、棕等颜色,矫揉造作地扭动着洋垃圾包装的躯体,拿调捏腔地唱着内容颓废、洋味十足的流行歌曲,还不失时机地当着众人的面甩出几句“洋泾浜”……真比《聊斋志异》里的怪物还要怪三分。那滋味,犹如八宝粥拌了酸奶酪,叫人怎么也咽不下去。至于某些“土”产品,从商标到说明书,则全是让人如堕云雾的洋文,硬生生使粗通文墨的老少爷们顷刻间变成了睁眼瞎,可谓登峰造极,“善”莫大矣。而最绝的,莫过于相洋鼻头了。报载,某小姐为赶时髦,穿了件印有“请吻我”外文字样的悌恤,不料被追腥逐臭的大胡子老外发现,老鹰捉小鸡般的搂在怀里狂吻不止。 滑稽否?还有更滑稽的呢。 紧挨蒙利莎的是男西装,那兀立的“雄牌”赫然入目。因男而雄,于此特定的情境下,特容易使人记起电视里的一组镜头:美国西部的牛仔扬鞭奋蹄在崇山峻岭间,尘挨中一勒缰绳,骏马大惊而原地打转并昂首嘶鸣的同时,出现了洪钟般的画外音:“这里是万宝路的世界!”粗犷、剽悍,雄性十足。还有,充斥于医药商店、百货商场乃至杂货店柜台的“男子理疗环”鼓舞人心的文字说明,大意是:凡阳萎者用了它,都能减轻或消除症状和提高性生活质量,云云。那至关重要的一句:“还你男子汉雄风!”吸引多少人驻足不前。还有,《东周列国志》中描述,醪毐以他的巨型阳具充当车轴而招摇过市,逗得秦始皇母后春心大发,遂接二连三生下几个小杂种……显然,这个雄字强调的是它的本义性别之阳,而非其它。按照辩证法的原理,雄的对立面是雌。既然男衣称为“雄牌”,那么,女衣可叫作“雌牌”了。未知发明“雄牌”的先生,何时让“雌牌”登台亮相,以免阴阳失调? 横看成岭侧成峰。蒙利莎走的是“曲线救国”的道,比起胡传奎、刁德一之流,只不过多了点洋浇头而已。在“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羞怯下,诱导年轻幼稚的女性走向“不知有汉,遑论魏晋”的地步。若任其发展,后果不言而语。如此看来,蒙利莎倒是面目可怖了。相形之下,雄牌虽然野而俗,毕竟要直率得多。况且,现在的人们也不见得留念上万年前那种茹毛饮血、男女群居的原始生活。但是,它的赤裸裸的含义在当今社会风气不尽如人意的状况下对青少年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仍然不可小觑。 蒙利莎与雄牌,以及蒙利莎与雄牌的同类们,尽管手法各异,本质都是误人子弟,贻害无穷,因而应鞭挞之,驱逐之。同理,这样的生意经也不能继续念下去了。
※※※※※※ 南沙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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