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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退回重审---对我的童年这篇文章的质疑
[楼主] 作者:笑你虚伪  发表时间:2002/10/09 05:22
点击:259次

请退回重审---对我的童年这篇文章的质疑
    昨日看了一篇文章,写的是一位女孩在5岁的时候发生的一次意外事故,根据作者所描述的情景,我认为有以下几点需要商榷。

我的第一个疑问:
原文:
我离开母亲和妹妹跟着爸爸到了他工作的地方——重庆。我被爸爸送到幼儿园给那些年青漂亮的老师管起来了。我最喜欢听张老师弹钢琴了,我们一群小家伙就在张老师那纤纤手指里流出的优美乐曲里翩翩起舞,我还记得那时我们班比赛时因“天鹅舞”还拿了奖的。

质疑:
如果不是父母离异,且把孩子判给由父亲抚养,一个母亲怎能那样狠心把自己的两个很小的女儿交由丈夫带到他乡?(如果不是双胞胎,你此时才5岁,估计妹妹最大也就4岁吧)一个工作的父亲,为什么要独自带自己两个很小的女儿到重庆?
你送被到幼儿园,可你的妹妹到哪里去了?不会你爸爸带着孩子去上班吧。

我的第二个疑问:
原文:
在上幼儿园的那些日子里,一开始我还是比较听话的,可是后来就不太安静了。我常常逃学,而每次都成功,因为每次我不是说肚子疼就是头疼,老师看着瘦不拉几的我当然会相信,所以那时的苍白给我带来很多“好处”的,并且他们都会把我送回家,到了家我从门枋下边掏出爸爸因后备而放的钥匙,开了门后我会很有礼貌地像个小大人似的对老师说声“谢谢”,而心里却偷着乐过不停。

质疑:
从你的描述看,你去的幼儿园条件很不去错。可这是个什么幼儿园呀?没听说有这样的幼儿园,会把一个5岁的肚子痛的小女孩放心的送走,让她独自在家,我相信任何阿姨都不能那样做。如果发现小朋友有病,肯定会通知她的家长的,如果你写的属实,我想这个幼儿园肯定会出大事故的。
再有,从后文可以知道,你们姐妹和父亲住在一栋楼的三楼上。我看遍了我所住的楼房,就没能发现门枋下有能藏备用钥匙的地方,我想除非你们住的是危搂,可能门枋下有裂缝,如果各位朋友不信,就请你们到房间外,看看自己的门枋下有没有藏钥匙的地方。如果有,我也劝你们千万不要做出那种傻事,以免被别人打开你的房间门。

我的第三个疑问:
原文:
我站起来的第一天我抱着王阿姨哭了个半死,因为那些日子全是她在照顾我,王阿姨也跟着我哭得喘不过气来,而爸爸却又站到阳台上去猛劲地抽着烟,我又看到了他眼里的泪花在闪烁。

质疑:
你从三楼摔下来,虽然你是小孩,体轻,但还是摔坏了腿住院了。我不懂医,也不知道你当时的治疗方案,但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估计你也得在医院住院三个月。我不明白,为什么你爸爸不叫你母亲来护理你,起码也应该叫你母亲来看看你。BR>在文章里看到这个王阿姨很喜欢你,给你买过裙子,在你治疗期间又一直护理你,不知道这位王阿姨和你们什么关系?难道她已经代替你的母亲了吗?

我的第四个疑问:
原文:
回到家里有妹妹做伴,妈妈可以带着我们去上学,因为她教书的学校离我们上学的地方很近,并且熟人也多。可是,在没有多久我还是出了一件惊人的事来,因为追一只猫而掉进别人烧得正旺的柴堆里,现在我的右脚左边上也还留着一块永久的伤疤。

质疑:
我找了通篇,只看到了你爸爸把你和妹妹接到了重庆,怎么也没有找到何时把你妹妹送回家的记载,怎么你回到了家里就会有妹妹做伴呀?难道你家里超生了吗?

小结:
很对不起,我又说了不该说的话了,但不管怎么说我是仔细的拜读了你的文章。你的文笔、你的风采我是钦佩的。我不是贬低你的文章,只是提醒你要给读者一个清楚的交待。我想,不管写文章,还是作其他事情,要经得起推敲才是真。怕就怕认真二字。假如这是一份证词,我想不需要请专业的律师,我们大家都会发现其中的疑点的,如果是案子,肯定会退回重审,只是有的人不说罢了。唉!都怨我这个乌鸦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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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寂寥独酌  发表时间: 2002/10/09 07:46 

回复:我看到过~
钥匙放在门枋下面的。在电影里,看到过很多次呢。
 [3楼]  作者:江湖牙医  发表时间: 2002/10/09 08:16 

我也来给[笑你虚伪]找点错

首先我申明,我没看涵烟的《童年》的原文,看了你的质疑之后,我学着也给你找了一点错,请你仔细看我下面转录你的贴子中的第一个疑问,其中的大字是我给你找出来的错:)

我的第一个疑问:
原文:
我离开母亲和妹妹跟着爸爸到了他工作的地方——重庆。我被爸爸送到幼儿园给那些年青漂亮的老师管起来了。我最喜欢听张老师弹钢琴了,我们一群小家伙就在张老师那纤纤手指里流出的优美乐曲里翩翩起舞,我还记得那时我们班比赛时因“天鹅舞”还拿了奖的。

质疑:
如果不是父母离异,且把孩子判给由父亲抚养,一个母亲怎能那样狠心把自己的两个很小的女儿交由丈夫带到他乡?(如果不是双胞胎,你此时才5岁,估计妹妹最大也就4岁吧)一个工作的父亲,为什么要独自带自己两个很小的女儿到重庆?
你送被到幼儿园,可你的妹妹到哪里去了?不会你爸爸带着孩子去上班吧。

我的建议是:下次找别人错的时候自己先要当心,否则让别人笑掉了牙,我这个江湖牙医会忙不过来的。嘿嘿……:)



※※※※※※
牙打掉了怕啥,有我呢。嘿嘿~~~~~:)
[楼主]  [4楼]  作者:笑你虚伪  发表时间: 2002/10/09 08:29 

回复:哈哈,是呀,谁叫原文没标点~~
谢谢你的细心,这个问题我也看到了,但因无标点我只好那样理解了:((
[楼主]  [5楼]  作者:笑你虚伪  发表时间: 2002/10/09 08:32 

回复:那是平房吧?或有自己院子的~~~
你见到过在楼内走廊里能放钥匙的地方吗?
 [6楼]  作者:滴嗒嘀  发表时间: 2002/10/09 10:50 

我觉得花点时间在鸡蛋里挑挑骨头搞搞笑还是可以的
至少给大家带来了欢乐

真的

我看完你的文章以后我笑了

开心地笑了

真心真意谢谢你 热切希望你继续 最好能扩大一下范围 挑出四十港 挑出亚洲 挑向世界 呵。。。

 [7楼]  作者:寂寥独酌  发表时间: 2002/10/09 11:44 

回复:有啊~
在门口的地毯下面。就是导演不让别人拿,别人是不会去哪的,就是拿了也没用,里面全是道具,不值钱的啦。生活里嘛,除非也是有导演安排的生活了,哈哈~~~~~
 [8楼]  作者:摇滚妈妈  发表时间: 2002/10/09 12:11 

哈哈哈。。
我今早在楼上发的搞笑帖子是不是你删了?从实招来!哈。。。

※※※※※※
在摇滚中释放你的困惑烦恼,在摇滚时挥洒你的幸福快乐~~
 [9楼]  作者:江湖牙医  发表时间: 2002/10/09 12:28 

现在的文章

全文没有一个标点符号的都有。

别人能看懂,你如何看不懂?

不会是戴了墨镜吧?哈哈~~~~~~~



※※※※※※
牙打掉了怕啥,有我呢。嘿嘿~~~~~:)
 [10楼]  作者:寂寥独酌  发表时间: 2002/10/09 14:01 

回复:勇敢的江湖牙医~
敢在什么口拔牙,佩服佩服!!!!至于标点嘛,我觉得此一时彼一时也,现在已没人在文章里不用标点了。少用嘛,因为既然用了标点,少了,别人很容易以为那是故意没用,所以产生不同的理解很正常了。
 [11楼]  作者:月霜影里  发表时间: 2002/10/09 14:21 

你的文采也不错

你提的质疑,有一定的道理;也感到你对文字的敏锐观察能力和表现力。仅就砖文来说,颇有份量。也想起你的上一篇此类的文章。你的见识好像也较为广博。总体说“我的童年”是篇上好的帖子。互励互进,希望涵烟写出更佳的篇章。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用在此处,正好。



※※※※※※
准风月谈
 [12楼]  作者:摇滚妈妈  发表时间: 2002/10/09 14:59 

估计是现在江湖上难混了
跑这儿捣浆糊来了。哈哈……

※※※※※※
在摇滚中释放你的困惑烦恼,在摇滚时挥洒你的幸福快乐~~
 [13楼]  作者:神爱路人  发表时间: 2002/10/09 18:00 

天啊。。。我佩服你的。。。。

受不了了。不就是篇小小的散文嘛,需要这么较真么?

真不知道你为什么老抓着她的小辫子不放。。

看开点,笑笑算了得了。。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故事,哪能事事如常理让你揣测啊。:)

啦啦。。

 



※※※※※※
今夕是何夕?
 [14楼]  作者:上善若水1  发表时间: 2002/10/09 18:53 

路人说的有道理!
我同意“路人”的意见, 你说的那些具体问题根本没有必要较真的, 因为它无伤大雅。

※※※※※※
> 把宽容化在真诚的微笑里,可以感受到人性的魅力。
 [15楼]  作者:秋的悒郁  发表时间: 2002/10/09 21:09 

不喜欢人家的就不要看啦。老挑什么啊。呵呵。我喜欢路人和辣妹。就经常看她们的。网络啊。消遣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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