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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 之所以简称你为“路人”是因为在我们唯物主义者眼里,“神”是不存在的,而在唯心主义者心目中,“神”是慈悲的、完美的、至高无上的,我不知道你有何德何能可以自称为“神”,两相考虑,还是简称你为“路人”吧。 就“涵烟事件”,事情已经过去,本不想再多说什么,但既然你公开发信于我,那么就出于礼貌,简单作一点评及回答:(以下是你的部分来信内容,我将以红色字体作答) “我不知道,四十岁的人的宽容与纵容,爱护与袒护之间的距离说多少。我不知道,四十岁人所谓的真相与黑幕,君子与小人之间的差异什么。(这不奇怪,努力学习吧! 岁月流长,生活可以教懂我们许多) 在涵烟这件事里,我至今不明了我到底做错了什么。难道是因为我揭露了涵烟抄袭的真相?难道是因为我在见涵烟在事情被揭穿后非但不道歉,不给个说法,反而歇斯底里怒斥他人暗算后气极以后写的那篇还算心平气和的帖子?难道是因为我未曾像涵烟一样在前面的几个月里复制加剪贴炮制出成西陆名人,未能跟你套熟近乎?难道是因为我是情感四十的初来乍到者,举目无亲?难道是因为涵烟是情感四十的斑竹,丢她的脸就是丢你们自己的脸,剥了涵烟的伪装就是伤了你们这一连体婴儿的自尊? (套近乎?不敢当!距离产生美,还是保持适当距离为好;情感四十对所有真诚、友善的人都是热烈欢迎的,正所谓你付出一份真诚、拿出一颗爱心,自当有一份回报;涵烟ID不仅曾是情感四十的版主,也曾经是众多论坛的版主,但每个ID都是网络的过客,自己的言行只有自己负责,情感四十有什么可丢脸的?你这是低级的逻辑错误!) 四十岁的人是如何的?是重此轻彼,善恶不分的么?是挂着宽容的条幔,底下是被所谓面子被羞辱的报复么?还是所谓朋友的意气,一人自食其果,余人车轮战打死举报者的泄愤么?哦,不。我想你的答案大概是不。你会用你的生花妙笔,你的苦口婆心告诉我,你们是多么的关心涵烟,是多么的体贴着一个人;一切,都是我的无理取闹,都是我蛮横刁钻。好的,那么,如果涵烟的抄袭也是可以原谅的,那么,为什么我这个只是打假举报者的反倒不可以原谅呢?如果我的打假真的伤害了你们这些披着面具,需要面子的人的话。(我不知道别人活到四十岁是什么样子的,我只知道自己多了一分理解、多了一分宽容、多了一分分辨善恶的能力、多了一分平淡处事的原则;车轮战?且不说是否有必要,但看哪些四十港的版主对你进行围攻了?或许心虚者常常有这样的感觉,但说话要有根据 ;原谅涵烟而不原谅你?我本人以及四十港的版主中有人说过涵烟ID的行为是正确的这样的话吗?相反,我认为,无论网络上、下,尽管存在着大量的抄袭现象,但抄袭行为都是不足取的,再一次提醒你说话要有根据!最后对你自称为本次事件的“打假者”表示疑问,在我看来,本次事件中真正的打假者是“从来不入梦”先生,我在“致从来不入梦”一文中已充分肯定了他的做法没有错,至于你是什么,我不知道。不过,在此提醒一句,别高抬了自己!) 在整个涵烟事件里,我做的事情很简单。可以在这里跟您老报备一下。我在灯笼居里看到了从来不入梦的帖子,第一的感觉是震惊。我与涵烟无任何交情,但是曾经逛过西陆里大小的坛子,知道她也是西陆里的一号人物。我是喜欢热闹的,是喜欢惹是生非的,骨子里大约还有一些实事求是,力求真相的。既然涵烟可以把她抄袭的文章贴在西陆的几大名坛上,那么自然,我也就有理由让几个坛子的人都知道她的或者真实面目。我当时大约贴在了文学芳草,情感四十,涵烟的家,以及诗海文国。因为那几天事情特别的多,贴了以后的两天一直没有再上网。我知道在那几个坛子里会有轩然大波,但是忙得只想在床上大睡特睡而已。 (原来你是一个喜欢“惹是生非”的人,谢谢你的坦白,我对你因此而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6号时手头的事情忙活得差不多了,下午上线到常去的几个地方看看,而后去了草地,情感,涵烟一如预料的说是要离去了,但是却不是羞惭的,而是歇斯底里的,几近于疯狂的,说是有小人暗算她。难道有人能逼迫她抄袭么?一个只会享受越轨带来的快感,却无法承受后果的人。一个在大家的温言良语安慰下愈加看不到自我的人。一个朋友围拥,长辈关爱下失去的理智的人。我出手了,是我在转贴文章后的第一张帖子,在这以前,既不曾跟过帖子,也不曾发过主贴。这张帖子,是在草地临屏敲就的,甚至很多地方,指责的是草地的生非。我不觉得我的这张帖子是如何恶劣的,至少,我不曾问候人家的祖宗十八代。在草地,甚至还贴了几个跟贴,我并不太看重网络间的争论,毕竟事情只是玩玩而已。(对涵烟ID在“事件”前后的言行我从未、也无权评论 ;对你的那张帖子也未曾发表过任何言论,现在依然不想说什么。至于你说的什么“祖宗十八代”,对不起,我好象不曾“问候”过。) 昨天再上线看,很偶然的机缘,拜读了你的一篇加了精华的帖子,论什么是小人。字里行间,假如我的小学语文学习得还可以的话,大概是暗指我是不折不扣挑起风波的小人了。是的,我是把涵烟抄袭的文章贴在了四个坛子,是的,我是让涵烟羞愧得在西陆呆不下去了,是的,我是让情感四十少了一个抄袭成名的西陆名人了,是的,我是自己写了一张帖子评论这件事情了。但是,那又怎么样?难道我把事情的真相公之于世就错了么? (错!本人未曾论述过“什么是小人”,我记得那张写给“从来不入梦”的帖子是谈了我对“什么样的行为是小人行为”的认识,你大可不必抓起一顶帽子就往自己头上戴,至于说究竟什么样的行为是小人行为?基于世界观的不同,各人完全可以有自己的认识,没有人强求统一。) 我知道,你作为斑竹是可以查到我的IP的,你手段高明,交游广泛是可以找到我的真实注册地址和姓名的,但是,你凭什么把我的地址姓名公布在网络上,难道,这就不触犯法律了么?你既然能指得出小人,那么,你为什么不去查查他的姓名地址,顺便也公布出来,为什么我应该为我不曾做过的事情承担恶名?你既然没有任何的证据说那些污言秽语是我说的,那些偷鸡摸狗的事情是我做的,那你又有什么理由可以把我的隐私放在网上,干涉我的生活?我希望你可以给我一个解释。(看来你的网络知识的确有限,在此我可以告诉你,任何一个西陆人都可以将某一张帖子转移到自己的论坛从而查到发帖人的IP地址,通过类似“从来不入梦”提供的在线 IP 地址查询:http://lrt.3see.com/guest/ip/ip2.htm> 的方法,即可查到该发帖者的所在地及注册资料,我公布的即为上述查询的结果,而此结果是“路人”ID在该网站注册的公开资料,亦即为网络共享资料。试问,网络共享资料也是个人隐私吗?笑话!) 是的,你是涵烟的朋友,我不是你的朋友。 (这是你说的,本人至今还未曾这样说过。) 你,还有任何一个在情感四十或者其他地方任意辱骂我的人,自己凭良心讲,假如你和涵烟无任何一点交情,你会这么疯狂的做事么? (“辱骂”?阳光有过吗?此话不严谨,发言不能基于想象。) 是的,你,一个四十余岁的成熟男人,大概是认为自己是绝对公平的,自己是一片好心,自己是有着宽容的美德的。但是,因为你是涵烟的朋友,你最初的立足点,你的出发点,你心头的天平,天生就是有倾偏的,你又如何说自己是一台公平秤?你在帖子里说,你逛了一圈回来,发现情感四十的人最宽容,你冷静想一想,局外人没有厉害关系总是最明理的,局内人再如何标榜公平友爱,都是有天生的缺陷的。儿子做了杀人犯,做为母亲无论如何憎恶总是希望给儿子一个重头再来的机会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游戏规则里,这是不允许的。你不是上帝,或许你可以躲进小楼成一统,认为自己住在桃花源里,但是你又凭什么去指责他人的想法,控制他人的意识。(“你心头的天平,天生就是有倾偏的”——恐怖!你何时掏出我的心来掂量过了?此话武断!“逛了一圈回来,发现情感四十的人最宽容”——且不说这句话的对错,但看阳光的帖子里好象还没有这样的描述,你就是基于这样的观察力来发言的吗?我再一次提醒你说话要严谨。至于你余下的言论,正如你所说的,我不能凭空去指责、控制他人的想法和意识一样,你有想象的权利,我也有不加评论的自由。) 难道没人给过涵烟机会么?只是涵烟做的事多了,自我感觉太好,感觉不出危机罢了。从来不入梦曾经在跟贴中说起,他曾经隐约的感觉涵烟有些东西是抄袭的,也含蓄的问过涵烟,但是涵烟不以为意,很爽直的说是自己写的。昨天梧桐叶翠的帖子里也提到了涵烟的抄袭曾经被揭发,只是为了所谓论坛的稳定删了而已。大家提醒了,论坛的人也纵容了,炸弹终归是炸弹,该引爆还是引爆了。能怪得了谁?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自作孽,不可活。 (错!前任版主梧桐删帖的事情,本人及其他版主均不知情,何谓“大家提醒了,论坛的人也纵容了”?至于说梧桐的删帖做法,我个人意见不赞同,正如我对你的转帖不会删除一样。) 我从来不曾用心险恶的去做某件事情,我也没有任何的爱好无聊的去攻击他人。涵烟既然把自己的密码公布在堂而皇之之地,做为一个成年人,一句话,她还是得自己去承担自己种下的后果。没有人逼迫她公布密码,我也没有任何兴趣去删她的帖子,或者做任何你们嘴中的小人行径。 (自己的内心世界、自己的行为惟有自己最清楚,无从、亦不屑评论。) 让我生气的,是你的善恶不明,你适当的技术,你适当的推理想象空间,你的冲动,让我成了地址姓名挂在帖子里招摇过市的恶人。 (是这样的吗?我前面已做了回答,不再论述。) 我的要求很简单,一,把你的帖子关于我IP,姓名,地址的条目删除。二,在那篇帖子贴过的论坛公开道歉。”(如果那确是你的公开资料,尽管它属于网络共享资料,人人可以得知,但我依然尊重你的个人意愿,即刻删除。如果说此帖给你个人造成了什么不便,阳光在此对你表示抱歉!欢迎你继续在情感四十游玩!) 注:日间不在线,未能及时答复,见谅! 此致 阳光世界(2002/9/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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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宽容化在真诚的微笑里,可以感受到人性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