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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路人”公开信的回复
[楼主] 作者:阳光世界  发表时间:2002/09/08 17:26
点击:389次

 

路人:

 

之所以简称你为“路人”是因为在我们唯物主义者眼里,“神”是不存在的,而在唯心主义者心目中,“神”是慈悲的、完美的、至高无上的,我不知道你有何德何能可以自称为“神”,两相考虑,还是简称你为“路人”吧。

 

就“涵烟事件”,事情已经过去,本不想再多说什么,但既然你公开发信于我,那么就出于礼貌,简单作一点评及回答:(以下是你的部分来信内容,我将以红色字体作答)

 

“我不知道,四十岁的人的宽容与纵容,爱护与袒护之间的距离说多少。我不知道,四十岁人所谓的真相与黑幕,君子与小人之间的差异什么。(这不奇怪,努力学习吧! 岁月流长,生活可以教懂我们许多

 

在涵烟这件事里,我至今不明了我到底做错了什么。难道是因为我揭露了涵烟抄袭的真相?难道是因为我在见涵烟在事情被揭穿后非但不道歉,不给个说法,反而歇斯底里怒斥他人暗算后气极以后写的那篇还算心平气和的帖子?难道是因为我未曾像涵烟一样在前面的几个月里复制加剪贴炮制出成西陆名人,未能跟你套熟近乎?难道是因为我是情感四十的初来乍到者,举目无亲?难道是因为涵烟是情感四十的斑竹,丢她的脸就是丢你们自己的脸,剥了涵烟的伪装就是伤了你们这一连体婴儿的自尊? 套近乎?不敢当!距离产生美,还是保持适当距离为好;情感四十对所有真诚、友善的人都是热烈欢迎的,正所谓你付出一份真诚、拿出一颗爱心,自当有一份回报;涵烟ID不仅曾是情感四十的版主,也曾经是众多论坛的版主,但每个ID都是网络的过客,自己的言行只有自己负责,情感四十有什么可丢脸的?你这是低级的逻辑错误!)

 

四十岁的人是如何的?是重此轻彼,善恶不分的么?是挂着宽容的条幔,底下是被所谓面子被羞辱的报复么?还是所谓朋友的意气,一人自食其果,余人车轮战打死举报者的泄愤么?哦,不。我想你的答案大概是不。你会用你的生花妙笔,你的苦口婆心告诉我,你们是多么的关心涵烟,是多么的体贴着一个人;一切,都是我的无理取闹,都是我蛮横刁钻。好的,那么,如果涵烟的抄袭也是可以原谅的,那么,为什么我这个只是打假举报者的反倒不可以原谅呢?如果我的打假真的伤害了你们这些披着面具,需要面子的人的话。(我不知道别人活到四十岁是什么样子的,我只知道自己多了一分理解、多了一分宽容、多了一分分辨善恶的能力、多了一分平淡处事的原则;车轮战?且不说是否有必要,但看哪些四十港的版主对你进行围攻了?或许心虚者常常有这样的感觉,但说话要有根据 ;原谅涵烟而不原谅你?我本人以及四十港的版主中有人说过涵烟ID的行为是正确的这样的话吗?相反,我认为,无论网络上、下,尽管存在着大量的抄袭现象,但抄袭行为都是不足取的,再一次提醒你说话要有根据!最后对你自称为本次事件的“打假者”表示疑问,在我看来,本次事件中真正的打假者是“从来不入梦”先生,我在“致从来不入梦”一文中已充分肯定了他的做法没有错,至于你是什么,我不知道。不过,在此提醒一句,别高抬了自己!

 

在整个涵烟事件里,我做的事情很简单。可以在这里跟您老报备一下。我在灯笼居里看到了从来不入梦的帖子,第一的感觉是震惊。我与涵烟无任何交情,但是曾经逛过西陆里大小的坛子,知道她也是西陆里的一号人物。我是喜欢热闹的,是喜欢惹是生非的,骨子里大约还有一些实事求是,力求真相的。既然涵烟可以把她抄袭的文章贴在西陆的几大名坛上,那么自然,我也就有理由让几个坛子的人都知道她的或者真实面目。我当时大约贴在了文学芳草,情感四十,涵烟的家,以及诗海文国。因为那几天事情特别的多,贴了以后的两天一直没有再上网。我知道在那几个坛子里会有轩然大波,但是忙得只想在床上大睡特睡而已。 原来你是一个喜欢“惹是生非”的人,谢谢你的坦白,我对你因此而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6号时手头的事情忙活得差不多了,下午上线到常去的几个地方看看,而后去了草地,情感,涵烟一如预料的说是要离去了,但是却不是羞惭的,而是歇斯底里的,几近于疯狂的,说是有小人暗算她。难道有人能逼迫她抄袭么?一个只会享受越轨带来的快感,却无法承受后果的人。一个在大家的温言良语安慰下愈加看不到自我的人。一个朋友围拥,长辈关爱下失去的理智的人。我出手了,是我在转贴文章后的第一张帖子,在这以前,既不曾跟过帖子,也不曾发过主贴。这张帖子,是在草地临屏敲就的,甚至很多地方,指责的是草地的生非。我不觉得我的这张帖子是如何恶劣的,至少,我不曾问候人家的祖宗十八代。在草地,甚至还贴了几个跟贴,我并不太看重网络间的争论,毕竟事情只是玩玩而已。(对涵烟ID在“事件”前后的言行我从未、也无权评论 ;对你的那张帖子也未曾发表过任何言论,现在依然不想说什么。至于你说的什么“祖宗十八代”,对不起,我好象不曾“问候”过。

 

昨天再上线看,很偶然的机缘,拜读了你的一篇加了精华的帖子,论什么是小人。字里行间,假如我的小学语文学习得还可以的话,大概是暗指我是不折不扣挑起风波的小人了。是的,我是把涵烟抄袭的文章贴在了四个坛子,是的,我是让涵烟羞愧得在西陆呆不下去了,是的,我是让情感四十少了一个抄袭成名的西陆名人了,是的,我是自己写了一张帖子评论这件事情了。但是,那又怎么样?难道我把事情的真相公之于世就错了么? 错!本人未曾论述过“什么是小人”,我记得那张写给“从来不入梦”的帖子是谈了我对“什么样的行为是小人行为”的认识,你大可不必抓起一顶帽子就往自己头上戴,至于说究竟什么样的行为是小人行为?基于世界观的不同,各人完全可以有自己的认识,没有人强求统一。

 

我知道,你作为斑竹是可以查到我的IP的,你手段高明,交游广泛是可以找到我的真实注册地址和姓名的,但是,你凭什么把我的地址姓名公布在网络上,难道,这就不触犯法律了么?你既然能指得出小人,那么,你为什么不去查查他的姓名地址,顺便也公布出来,为什么我应该为我不曾做过的事情承担恶名?你既然没有任何的证据说那些污言秽语是我说的,那些偷鸡摸狗的事情是我做的,那你又有什么理由可以把我的隐私放在网上,干涉我的生活?我希望你可以给我一个解释。(看来你的网络知识的确有限,在此我可以告诉你,任何一个西陆人都可以将某一张帖子转移到自己的论坛从而查到发帖人的IP地址,通过类似“从来不入梦”提供的在线 IP 地址查询:http://lrt.3see.com/guest/ip/ip2.htm> 的方法,即可查到该发帖者的所在地及注册资料,我公布的即为上述查询的结果,而此结果是“路人”ID在该网站注册的公开资料,亦即为网络共享资料。试问,网络共享资料也是个人隐私吗?笑话!

 

 

是的,你是涵烟的朋友,我不是你的朋友。 这是你说的,本人至今还未曾这样说过。

你,还有任何一个在情感四十或者其他地方任意辱骂我的人,自己凭良心讲,假如你和涵烟无任何一点交情,你会这么疯狂的做事么? “辱骂”?阳光有过吗?此话不严谨,发言不能基于想象。

是的,你,一个四十余岁的成熟男人,大概是认为自己是绝对公平的,自己是一片好心,自己是有着宽容的美德的。但是,因为你是涵烟的朋友,你最初的立足点,你的出发点,你心头的天平,天生就是有倾偏的,你又如何说自己是一台公平秤?你在帖子里说,你逛了一圈回来,发现情感四十的人最宽容,你冷静想一想,局外人没有厉害关系总是最明理的,局内人再如何标榜公平友爱,都是有天生的缺陷的。儿子做了杀人犯,做为母亲无论如何憎恶总是希望给儿子一个重头再来的机会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游戏规则里,这是不允许的。你不是上帝,或许你可以躲进小楼成一统,认为自己住在桃花源里,但是你又凭什么去指责他人的想法,控制他人的意识。(“你心头的天平,天生就是有倾偏的”——恐怖!你何时掏出我的心来掂量过了?此话武断!“逛了一圈回来,发现情感四十的人最宽容”——且不说这句话的对错,但看阳光的帖子里好象还没有这样的描述,你就是基于这样的观察力来发言的吗?我再一次提醒你说话要严谨。至于你余下的言论,正如你所说的,我不能凭空去指责、控制他人的想法和意识一样,你有想象的权利,我也有不加评论的自由。

 

难道没人给过涵烟机会么?只是涵烟做的事多了,自我感觉太好,感觉不出危机罢了。从来不入梦曾经在跟贴中说起,他曾经隐约的感觉涵烟有些东西是抄袭的,也含蓄的问过涵烟,但是涵烟不以为意,很爽直的说是自己写的。昨天梧桐叶翠的帖子里也提到了涵烟的抄袭曾经被揭发,只是为了所谓论坛的稳定删了而已。大家提醒了,论坛的人也纵容了,炸弹终归是炸弹,该引爆还是引爆了。能怪得了谁?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自作孽,不可活。 错!前任版主梧桐删帖的事情,本人及其他版主均不知情,何谓“大家提醒了,论坛的人也纵容了”?至于说梧桐的删帖做法,我个人意见不赞同,正如我对你的转帖不会删除一样。

 

 

我从来不曾用心险恶的去做某件事情,我也没有任何的爱好无聊的去攻击他人。涵烟既然把自己的密码公布在堂而皇之之地,做为一个成年人,一句话,她还是得自己去承担自己种下的后果。没有人逼迫她公布密码,我也没有任何兴趣去删她的帖子,或者做任何你们嘴中的小人行径。 自己的内心世界、自己的行为惟有自己最清楚,无从、亦不屑评论。

 

 

让我生气的,是你的善恶不明,你适当的技术,你适当的推理想象空间,你的冲动,让我成了地址姓名挂在帖子里招摇过市的恶人。 是这样的吗?我前面已做了回答,不再论述。

 

我的要求很简单,一,把你的帖子关于我IP,姓名,地址的条目删除。二,在那篇帖子贴过的论坛公开道歉。”(如果那确是你的公开资料,尽管它属于网络共享资料,人人可以得知,但我依然尊重你的个人意愿,即刻删除。如果说此帖给你个人造成了什么不便,阳光在此对你表示抱歉!欢迎你继续在情感四十游玩!

 

注:日间不在线,未能及时答复,见谅!

 

此致

 

阳光世界(200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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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神爱路人  发表时间: 2002/09/08 17:38 

关于问候的集锦-----送阳光世界先生的礼包

回复:我怎么读着象神油
作者:爱情的阴影(xxx.xxx.xxx.xxx) 2002/09/06 22:00   字节:34 点击:48次 帖号:37389
当前论坛: 情感四十 [818y.xilubbs.com]   互换联接:朋友,pretty_duck欢迎你来做客~ 

你是以印度神油的方式来爱路人的吧!

回复:什么狗屁文明
作者:爱情的阴影(xxx.xxx.xxx.xxx) 2002/09/06 22:51   字节:110 点击:47次 帖号:37397
当前论坛: 情感四十 [818y.xilubbs.com]   互换联接: 如果朋友你喜欢的话.就记住我~ 

老子不爽就是要骂脏话!
老子这是向孔子鲁迅抄袭!
神油这种东西,我是见多了,
你不操到他老婆他是不会痛的!!!
回复:你他妈的想干什么!!!
作者:爱情的阴影(xxx.xxx.xxx.xxx) 2002/09/06 21:46   字节:332 点击:76次 帖号:37385
当前论坛: 情感四十 [818y.xilubbs.com]   互换联接:想当黑客很简单,不信我啊 

把自己打扮成道貌岸然的卫道士,
四处发贴,毁人不倦,
实际上是想借此自我抄作一番。
你他妈的真是个怀着杀人犯的心的萎男人!!!
我不是什么君子,我一不爽就想操别人的祖宗18代!!!
所以你千万别说你不喜欢骂战。
你不喜欢骂战并不意味着我不想骂你。
所以我操你。。。。。。。。。。。祖宗18代!!!!!!!!!!!!!!!!!!!!!!
 
 回复:
作者:潇雨123(xxx.xxx.xxx.xxx) 2002/09/07 00:02   字节:18 点击:34次 帖号:37403
当前论坛: 情感四十 [818y.xilubbs.com]   互换联接:这是一个情感的家园!欢迎你们到 

替我表达了,谢谢

 

 [3楼]  作者:老顽  发表时间: 2002/09/08 17:41 

     阳光世界先生~~在互联网上没有年龄和身份的明显区分,谁都有说话的资格,如果你因为神爱路人的年龄而把自己定位为可以教导者的话,我就真的对你很景仰了~~~她取什么名字,也不需要您写这么多讥讽的词语,我保留对ID讥讽的权利。

      我只想说,你为什么不涵烟的具体情况公布一下?神爱路人的确不是首先发难的人,揭露的文章也不是她写的,这就不允许她转发了?难道小偷的检举只有目击者?旁人连说的权利也没有?我也没看见神爱路人造谣重伤涵烟的词语。你就为什么老把矛头指向她?

      如果这就是你一个四十岁的男人深思熟虑的结果~~我表示遗憾,一个初进社会的人的轻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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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一切
[楼主]  [4楼]  作者:阳光世界  发表时间: 2002/09/08 17:42 

晕!~这与本人及四十港版主有什么关系?
你的视力有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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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楼]  作者:jamedd  发表时间: 2002/09/08 17:45 

网络上骂人是不妥的,这位朋友该向您道歉,为您的大度不还口鼓掌!
 [6楼]  作者:神爱路人  发表时间: 2002/09/08 17:47 

问候你的视力:“你,还有任何一个在情感四十或者其他地方任意辱骂我的人”。我有说你辱骂了么?
 [7楼]  作者:jamedd  发表时间: 2002/09/08 17:50 

声明一点,您的忍辱精神是令人敬佩的!
 [8楼]  作者:灵狐love  发表时间: 2002/09/08 17:55 

情感四十,为什么不能善待朋友?

情感四十的人真的很自私!!

作为一个版主,应该明白,虽然这里是你的自留地,可涵烟无辜!!!!是,她错了!错在她被你们不停的热炒!不就是为了累积你们的发帖量?不就是为了虚拟的点击率吗?

什么是“名”?谁在为“名”?

可是,你们有谁替涵烟真正想过?
抄袭本身就不对!!
错了,就应该承认错了!

涵烟只是一个“ID”,可她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她还有更重要的世界,现实中的涵烟,会不会因为这个事情受影响?既然你们都是为了她好,为什么不冷静、理智、全面、客观地替她想想?帮她正确对待这个事情?难道你们为了所谓的名,需要的只是一个虚荣,狂妄的涵烟“ID”??

请各位真的手下留情!
如果仅仅是为了炒帖炒BBS,为什么不就事论事?
涵烟这个名字可以消失,不能消失的是执涵烟“ID”的这个人。


也许她真的还年轻,需要朋友正确的引导。
朋友们,别误了她!

给涵烟一个冷静理智的思想,让她安静地想想。

涵烟,你还年轻,衷心祝福你:E路走好!!


最后,作为一个路人,一个朋友,真心希望阳光版主能正确对待事情的本身,能善待来这里的每一位朋友! 否则,情感四十以后的路令人堪忧。


谢谢!

打扰了!


一个过路的“小人”

刚才发错了,应该发给你,结果发给了你的助手!






[楼主]  [9楼]  作者:阳光世界  发表时间: 2002/09/08 18:01 

呵呵,新朋友好!

答复:

1、关于“神”,那是基于我个人的认识,不想轻易提及,称“路人”总不会犯了大忌吧。

2、涵烟ID的个人资料,我有责任公布吗?如果好奇的话,去查阅她的有关帖子吧。

3、我说过不允许“路人”说话吗?呵呵,我们说话都应该有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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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楼]  作者:梧桐叶翠  发表时间: 2002/09/08 18:11 

有必要说两句

一、那次删贴是我个人行为!阳子不知道!我也没有告诉阳子,是我做版主时自己做的主!这是事实!我写那篇也是这样写的“那天下午刚好我值班,一位网人从某论坛转来了关于涵烟《肚兜魂》系抄袭作品的帖子。我当即到那论坛去看了看,确实,那版主对涵烟进行了善意的批评和警告。涵烟也做了说明。我看到这种情况,认为涵烟既然已经知道了别人在批评指责她了,就没有必要再让这种有碍四十稳定的事情在这里发展下去。我当即删了此贴,当时没有几个人看到过此贴。

二、我看那位 神爱路人老弟,此事就到此为止好吗?

我现在看,看电视比上论坛强,下象棋、打扑克也比上论坛强,要不看看书也是好的。真的,听我老大哥劝一下——比你虚长十几岁吧——我看删去那贴就行了,没有必要再闹下去,再继续闹下去你说还有什么意思呢?你看如何?

作为我——梧桐叶翠是情感四十的一位比较老的网友了。老土直,直就直在心里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这样就有了那篇发自我内心的文章。我不后悔写那篇文章,至今!因为我只是在分析涵烟问题的原因及应吸取的教训,而不是对涵烟的任何攻击!现在我保持了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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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惑之年 感悟人生> 农民是亲人 农民是老师>
 [11楼]  作者:灵狐love  发表时间: 2002/09/08 18:16 

回复:神爱路人和涵烟一样年轻,为什么不让他保持我们已经失去了的正义感?
他要的只是一个“道歉”!!!
[楼主]  [12楼]  作者:阳光世界  发表时间: 2002/09/08 18:19 

回复:感谢您对四十港的关注!

再次声明几点:

1、即便是代表个人观点,本人及情感四十现任版主中也从未有人说过抄袭不是错误的言论,相反,四十港从建坛起就反对抄袭行为;

2、情感四十从“事件”开始起就不想多谈论此事,甚至昨日值班版主以及老网友都曾发帖表态,希望“适可而止”,不再谈论此事,更不要说有什么“炒作”的想法,因为那不是情感四十的风格,你没看到众多老网友都在沉默吗?至于说今天我发的回复帖,是因为“路人”给我的公开信,不得不回答。

    此事不想再说什么了,谢谢对四十港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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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楼]  作者:浩劫余声  发表时间: 2002/09/08 18:21 

回复:上帝,神仙路人是男是女啊?

从来都没梦又是男是女啊?

 

搞不懂了我~



※※※※※※
进入我的论坛
 [14楼]  作者:上善若水1  发表时间: 2002/09/08 18:23 

此言差矣!

四十港里从来就没有人想就涵烟事件进行炒作,而且是一再的呼吁应该打住了, 不知道你是否看到昨天我值班时秋晌岸边发的帖子,还有我们大家的赞成与响应。 问题出在总有人想在这个问题上没完没了啊,我在值班时就力图阻止这样的争论不休, 但我失败了。

说实话,我们这个年龄的人把什么都看的很淡, 最为珍惜的是快乐的心境, 因此我们非常愿意采取温和的态度来息事宁人,但是, 看来我们这样良好的愿望并没有被你们这些年轻人所理解, 因此才造成了如今这样的局面, 这也是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局面。

因此, 我需要很郑重的向大家申明一点:”情感四十“从来都不自私, 从来都是善到每一个朋友的,阳光版主也从来没有想就涵烟事件进行热炒的企图,他实在是被逼无奈,希望能的到大家的理解。

非常同意你的意见, 现在我们大家为了涵烟的安宁就此打住, 不要在谈这样的话题,大家看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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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宽容化在真诚的微笑里,可以感受到人性的魅力。
 [15楼]  作者:神爱路人  发表时间: 2002/09/08 18:26 

回复:纠正一下。

我比涵烟还年轻。

 

 [16楼]  作者:神爱路人  发表时间: 2002/09/08 18:29 

回复:我需要阳光世界的道歉

我只有这个要求而已。你为什么回避呢?

我不是在炒做涵烟,我是在要求阳光世界的道歉。

 

既然所谓四十的人都心胸开阔,要求平淡,那又为什么不为自己的错事道歉。连面对现实的的勇气都没有,那又说什么宽容,说什么广博。

 [17楼]  作者:灵狐love  发表时间: 2002/09/08 18:34 

回复:好一个捧杀! 好一个棒杀!
孩子需要的只是你的道歉!
 [18楼]  作者:红雨随心.  发表时间: 2002/09/08 18:38 

回复:四十欢迎真正的朋友

而不是故意捣乱的朋友!我们这里是个大家庭。而不是公检法,

你们如果是真心想为某件事讨个说法的话,就请用原来注册的ID吧来说吧,没有必要遮遮掩掩,也没有必要为这件事要重新穿上异性马甲,请光明磊落点吧!

该说的都已经说了,该也该收场了,也该停了,还大家一片详和的净土吧!

 [19楼]  作者:上善若水1  发表时间: 2002/09/08 18:38 

所以我们也爱护你啊!

从来没有人把你当”敌人“, 只是感觉你有些话说的不太客气, 因此曾经很善意的提醒过你, 不信你可以去看看我的帖子。

你比我儿子还小一岁,其实我们谁都无意与你为敌, 只是在涵烟的问题上我们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这样的分歧很正常 ,希望能心平气和的谈开,最不希望看到的就是剑拔弩张, 这个态度我早就表过了, 希望你能看到!



※※※※※※
> 把宽容化在真诚的微笑里,可以感受到人性的魅力。
 [20楼]  作者:上善若水1  发表时间: 2002/09/08 18:40 

他不是已经道过歉了吗?
就公开你的TD号的问题道的歉, 你没有看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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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宽容化在真诚的微笑里,可以感受到人性的魅力。
 [21楼]  作者:-鲁汉-  发表时间: 2002/09/08 19:14 

致阳光版主

    “之所以简称你为“路人”是因为在我们唯物主义者眼里,“神”是不存在的,而在唯心主义者心目中,“神”是慈悲的、完美的、至高无上的,我不知道你有何德何能可以自称为“神”。”
    阳光大版主,你作为一个成年男人,一个版主,何至于沦落到拿别人的名字讥讽的地步?神爱路人这个ID的起源,他自己已经说明了,只是随意而起的,有谁会天真到认为他把自己当神?你自己的这个ID难道就找不出可攻击的软肋?
还想试问一句:如果用爱情的阴影招呼神爱路人的那些话招呼你或者这里的其他版主的话,你会让那些污人耳目的东西在网上挂两天之久吗?别忘了神路也只是个年轻人,也是个孩子!
涵烟之事,真的算不上什么大事,但是她不该犯错不认错!你们作为比她年长的人更不该不分是非,一味指责别人。这不是真的爱她。
我个人的感觉,如果涵烟当初能够马上认错(她还是个年轻人,做到这一点或许不容易);如果各位版主能够善加引导(这一点应该容易些吧?)事情不会闹到如此地步。
网络是虚拟的,也是现实的。愿大家都从中学到些什么吧。

 

 [22楼]  作者:神爱路人  发表时间: 2002/09/08 19:14 

这不是我要的。

我要的是一张公开的,堂堂正正的道歉帖子。

而不是在一堆指责我的话后一句心不甘情不愿的“愿意道歉”。

 

 [23楼]  作者:老顽  发表时间: 2002/09/08 19:24 

嘿嘿~~~路人的情况你却有义务公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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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一切
[楼主]  [24楼]  作者:阳光世界  发表时间: 2002/09/08 19:32 

回复:多谢指教!~

同是中年网友,相信可以理解。不想再谈论此事了,感觉无趣。

欢迎来到情感四十!~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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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楼]  作者:灵狐love  发表时间: 2002/09/08 20:13 

回复:堂堂正正地告诉你!!!!!
行不改名,坐不改姓!我就是我,一个如假包换的女人!请你看清楚:这个ID是什么时候注册的!
 [26楼]  作者:青5665  发表时间: 2002/09/08 21:20 

回复: 阳光,你一错再错
太令人失望了.能做的唯一事情,是删除你的QQ,然后离开这里.
[楼主]  [27楼]  作者:阳光世界  发表时间: 2002/09/08 21:49 

回复:阳光不是神...
仅是一个普通的人而已,很抱歉让你失望了。 此事不想再谈,很无趣。 今日在聊天室为摇滚妈妈过生日,欢迎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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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楼]  作者:  发表时间: 2002/09/08 22:40 

以后陌生人不敢来四十
  明白的说,我是为这事而来。   想看看四十的态度。   看到了,失望……   路人是有点不依不扰,那也是和斑竹的作法有关。   在如烟也看到他的帖了,有点大费周折。   路人呀,你可以停笔了,有些东西,说了,就够了,说多,只会让自己错多。   忽然庆幸自己不常来。   也许我也会被公布IP?我是用家里电脑上网的,别吧,我电脑水平不高,被人黑了也没办法。手下留情吧,哈哈。   给他人说真话的一个空间吧。适度的。

※※※※※※
天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晴...
[楼主]  [29楼]  作者:阳光世界  发表时间: 2002/09/08 23:21 

回复:四十港的态度是...
不偏不倚,反对抄袭,宽容待人。 此事就此打住,过了今夜,阳光不会再谈此事,因为无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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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楼]  作者:小愚儿  发表时间: 2002/09/08 23:56 

还好,还有10分钟才过今夜,还有10分钟让我对您说句话
以前经常隔一段时间来四十看美文,仅仅作为看客。 昨天偶尔看到这一事件,进来看了一看。 网络上的抄袭,在我看来,无非就是为了沽名钓誉。 沽名钓誉的不一定是坏人,所以,四十的各位常客当然可以把此人当作朋友。 但是,有些事情事关道德,文字的剽窃和物质的偷窃一样。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在这里,抄袭者在一番不知所云的解释和胡言乱语的刻薄之后,得到了很多同情与支持。 那位指出此事的朋友,却受到的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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