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很久以前,某曾在四十论坛遥遥观光。一直看好这里。 但总因某人微言轻,不敢挤身这个华宇大堂。:) 昨晚一不小心,或者是心血来潮,。而且,某的心性一直捣蛋顽劣……想起了四十的文人们。便闯入四十的禁区“聊天室”,来逗弄些才妹或师哥们。想不到被人捉着重打八十大板(点了哑穴);还被人误会是什么“神爱路人”这个战争发源者。并把某的贴子视如洪水猛兽,人人得而诛之!怪只怪某多时不来,不知道四十发生的重大事件。怪只怪某一直是背黑锅的命,从来就被人当小偷办。 当某今天细看四十新闻时事及政治。才知道神爱路人与涵烟的战况。突然想起才前一段时间,听一位友人讲起的笔公与另一位靓女的纷争砸砖事件。当时也是各执一词。:) 网络本来就是五花八门,赤橙黄绿青蓝紫……什么蛇鼠龙混集的地方。只要没作违法犯罪的事。某认为言论自由。 风格由人!!某不才,没读过涵烟小姐的大作。但也不怀疑神爱路人的指证。 我认为,上网发表文章或灌水只是为了高产,太多的抄袭别人的文学结晶。是一件非常无谓的事。而且也不够尊重别人的文学果实。将心比心,我不看好。但某对这种事,绝非深恶痛绝,得而诛之!最多我不爱她的文章,最多我不理她,最多我不把她的作品列入精品库,最多我只当她是小孩子,未成熟。:)) 至于神爱路人,如果是某人的论坛,某欢迎常来砸砖。 只要你看到某有不对或错的地方,请多多指正,多谢加欢迎。只要不是粗言移语。试想!能有人在旁一路的指正指点,是几生修行?!如果为了这样的事,(在人生中只不过算是小事)而伤心、失态而这样的地步,未免太不成熟和小孩子气了。就算某不喜欢听,不喜欢这种事。也不用这样“最后的道别”这种仪式吧?!再试想,如果是在现实中,发生类似的事件,或重大不幸的事,有几条命可以这样折腾呢? 至于四十的大哥大侠大姐们,也太重情了吧!! 在情,安慰和体贴小妹妹是对的。但在理,也不应该全 面指责神爱路人吧?!难道忘记了西陆网一直就提醒才子才女们要尊重别人的文学结晶吗?理与情。要分得清,作为版主的大侠们,是不是应该在事情未发生的更早的时候,就要细心、留心一些吗?防范于未燃……当然,不能安抚到涵烟妹妹的小小的受伤的心灵,那是你们大家一致的失败!你们认了吧!哈哈…… 小小雨点朋友:你还 会继续删除我这个贴子吗?! 哈哈…… |